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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河北出台20条措施提升建筑工程品质

2019-12-05 10:15:01
来源: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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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若干措施》,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严格落实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责任。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负首要责任,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负责。推行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加强施工记录和验收资料管理,实现质量责任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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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工程项目开工建设前,各方参建主体均须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法人授权书,建立工程质量信息档案,实现质量责任可追溯。工程项目在竣工验收时须设立永久性工程质量标牌,在交付使用前须设立质量保修责任单位信息公示牌,接受社会监督。

  二、严格落实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责任。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负首要责任,应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管理,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法人责任制度,不得违法违规发包工程,保证合理工期和造价。

  三、强化工程招投标管理。强化招投标各方主体责任追溯,严厉打击围标、串标和虚假招标等违法行为。强化标后合同履约监管,进一步完善合同履约跟踪管理,建立合同履约联合监管机制。

  四、强化工程设计源头把控。严格控制超限高层建筑建设,加强超限高层建筑抗震、消防、节能等管理,强化超限高层建筑抗震专项审查,落实抗震设防标准,推广应用减震隔震技术。

  五、强化建筑市场信用评价机制。健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制度,建立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扩大信用信息在招标投标环节的应用范围,对违法违规的市场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将工程质量违法违规等记录作为企业信用评价的重要内容,依法依规限制其招标投标活动。

  六、强化工程质量奖惩机制。鼓励和支持工程技术创新,开展优秀勘察设计奖、结构优质工程等评选,引导企业创建优质工程和精品工程。

  加大建筑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力度,依法严肃查处、曝光违反有关规定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和严重质量问题的单位及个人。

  七、强化工程质量监督制。督促各级政府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监管,进一步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严厉查处质量违法行为,坚决守住质量安全底线。

  八、强化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处理原则,依法、公正、及时、就地解决工程质量投诉问题,维护投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定期向社会通报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情况。

  九、强化工程建设高标准引领。高质量制定建设工程地方标准规范,以高标准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充分利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鼓励企业对外承包工程带动中国标准输出,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支持。

  十、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完善工程总承包管理制度,落实工程总承包单位在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控制、成本管理等方面的责任。各市重点培育发展2-3家工程总承包企业。完善专业分包制度,大力发展专业承包企业。

  十一、推行工程担保制度。推行银行保函制度,在有条件的地方推行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和工程保证保险。加快推行投标担保、履约担保、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分类实施工程担保制度。

  十二、推行绿色建造方式。推动绿色建材评价向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转变,重点工程优先采用获得绿色产品认证的绿色建材产品,鼓励和引导建材生产企业积极申请绿色建材产品认证。

  十三、推行建材质量责任追溯机制。加强对消费类建材产品的缺陷消费品管理工作,健全信息收集、分析研判、缺陷调查等工作机制,对缺陷消费品依法实施召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十四、健全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制。房屋所有权人应承担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应正确使用和维护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应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严禁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十五、建立既有建筑拆除管理制度。对符合规划和工程建设标准,在合理使用寿命内的公共建筑,除公共利益需要外,不得随意拆除。对拟拆除的既有建筑,拆除前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并履行报批程序。

  十六、试行工程质量保险。坚持政策引导、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专业经营的原则,开展工程质量保险试点,在试点范围内的保障性住宅工程、商品住宅工程中,先行推行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保险费用列入工程造价。

  十七、推动全过程工程咨询。引导有影响力、有示范作用的政府投资项目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带头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实施过程结算,严格落实工程咨询(投资)、勘察设计、监理、造价等领域职业资格人员的质量责任。

  十八、推动建筑师负责制。在民用建筑工程中推进建筑师负责制,发挥建筑师主导作用,依据双方合同约定,赋予建筑师代表建设单位签发指令和认可工程的权利,明确建筑师应承担的责任。

  十九、探索工程质量社会监督机制。推进住宅工程业主预验房制度试点工作,完善建筑产品售后服务和质量维修保障体系,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和工作成效,并适时推广。相关行业协会应完善行业约束与惩戒机制,加强行业自律。

  二十、引导科技创新驱动。加快建立建筑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大建筑业技术创新及研发投入,推进产学研用一体化。聚焦新材料、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加大重点领域、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力度。

责任编辑:张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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