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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市场主体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0-09-22 08:58:46
来源: 河北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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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台背景

  近期,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刻,深刻分析了国内国际形势,充分肯定了我国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取得的成效,高度评价了各类市场主体在国家发展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对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全面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进一步破解当前制约市场主体发展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在深入研究分析我省各类市场主体发展创新对策和意见的基础上,2020年9月16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市场主体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紧扣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讲话中关于“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内容,提出20条具体措施,分五方面内容:

  第一部分“疏解资金压力”,包括加大税费减免落实力度、强化信贷资金支持、发挥保险和担保作用3条措施;

  第二部分“强化要素保障”,包括加强企业用工保障、提高能源要素保障水平、强化土地要素保障3条措施;

  第三部分“优化营商环境”,包括持续优化准入环境、进一步放宽经营限制、持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提高进出口通关效率、支持企业出口转内销、服务综合保税区发展、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8条措施;

  第四部分“激发主体活力”,包括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3条措施;

  第五部分“服务企业发展”,包括保护企业和企业家权益、加强法律服务保障、完善政企联系机制3条措施。

  三、工作创新

  《若干措施》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作为制定措施的根本遵循和科学指南,以国家层面近期出台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相关政策文件为重要依据,借鉴外省(市)经验做法,结合我省实际,着力解决当前制约各类市场主体发展的难点、痛点问题,力求制定的措施既贯彻中央精神,保持连续性、系统性,又符合市场主体当前所需所盼,体现创新性、针对性。

  20条措施中,7条以承继深化为主:包括“加大税费减免落实力度”“强化信贷资金支持”“加强企业用工保障”“强化土地要素保障”“提高进出口通关效率”“服务综合保税区发展”“完善政企联系机制”,主要是对企业反映受惠力度比较大的阶段性政策措施进一步提出新要求,推动惠企政策持续落实。8条以借鉴创新为主:包括“提高能源要素保障水平”“持续优化准入环境”“进一步放宽经营限制”“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权益”“加强法律服务保障”,主要是充分吸取外地好的做法和经验,结合我省实际进行创新,拓展了支持市场主体的举措。5条以落实创新为主:包括“发挥保险和担保作用”“持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支持企业出口转内销”“支持企业做强做优”“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是围绕国家层面最近出台的创新性政策,结合我省实际细化实化举措,抓好贯彻落实。

责任编辑:郑光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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