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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人社系统重点民生工作进展情况”新闻发布会实录

来源: 长城网  
2021-12-28 17: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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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祝雪娟)2021年12月27日,廊坊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廊坊市人社系统重点民生工作进展情况新闻发布会。以下是发布会实录:

  主持人:廊坊市委宣传部二级主任科员 贺娟

  各位记者朋友们,同志们:

  大家下午好!欢迎大家出席本场新闻发布会。

  今年以来,廊坊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统筹推进促进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等民生工作,上级政策全部落实到位,各项重点工作稳步推进,主要指标进展良好,为全面建设“五个廊坊”、争当“三个排头兵”作出积极贡献。本场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发布廊坊市人社系统重点民生工作进展情况,并就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永智同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负责人许宝鑫同志、职业能力建设与农民工工作科科长邵立涛同志、养老保险科科长张琦同志、工伤保险科科长王钧同志。参加今天发布会的,还有来着中、省、市主要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欢迎大家。

  首先,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永智同志,就廊坊市人社系统重点民生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发布。

  发布人: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永智

  尊敬的新闻媒体记者朋友们:

  大家好!

  感谢媒体朋友们对市人社局工作一如既往地关注与支持,按照新闻发布会议程,我代表市人社局,对我市人社系统重点民生工作进展情况作发布介绍。

  今年以来,全市人社系统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一年来,市人社局先后获得河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突出贡献单位、创业引领者专项活动暨第三届马兰花全国创业培训讲师大赛河北省赛优秀组织奖、全市脱贫攻坚突出贡献集体等荣誉称号,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调解仲裁管理等工作在省级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失业保险援企稳岗、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载体建设等工作得到新闻媒体深度报道。

  一、就业工作方面:全市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好于预期。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六稳”“六保”部署要求,以“三重四创五优化”“三基建设年”活动中承担的大众创业任务、就业职业培训工程等为引领,以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为最终目标,多措并举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稳就业保就业工作。

  一是核心指标提前超额完成省定任务。截至目前,全市新增城镇就业6.3万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7174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2177人,分别完成省下达计划的110%、120%、103%;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3.5万人,完成省下达计划的12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5%以内,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清零,全市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二是就业优先政策聚力增效。坚持把稳就业、保居民就业作为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增长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重中之重,制定了全力推进保障充分就业工作方案、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做好202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措施,进一步减负稳岗扩就业,强化政策落实和服务落地。今年以来,全市审核发放就业补助资金1.3亿元,惠及3万余人次,吸纳就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等政策全部落实到位;失业保险基金用于稳岗返还支出3447.34万元,惠及企业4510家、职工21.61万人。

  三是重点群体就业平稳有序。深入实施202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活动,落实激励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补贴政策,扩大就业见习规模,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全市开发70个“三支一扶”岗位、征集5197个就业见习岗位专项用于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农民工外出务工和就地就近就业,与内蒙古包头市、云南省昭通市签订劳务合作协议,建立劳务对接关系;发布京津冀劳务协作岗位2.8万个,青岛地区劳务协作岗位1.2万个。加大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力度,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予以兜底安置。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全面推进,全市脱贫劳动力务工1703人,全面完成省乡村振兴局下达我市任务指标;有技能培训意愿的全部参训,培训后就业率100%;扶贫公益性岗位就业636人,岗位设置合理、管理规范。

  四是职业技能提升工作成效显著。大力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扎实推进就业职业培训工程,全市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10.97万人次(其中补贴性培训6.26万人次,社会性培训4.71万人次),新型学徒培训3478人次。成功举办第三届“通武廊”职业技能大赛,进一步加强三地技能人才交流与合作。

  五是创业带动就业效应倍增。深入推进“三重四创五优化”活动,制定《2021年推进大众创业实施方案》,全市创业就业服务覆盖14.57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62%。圆满完成11家创业孵化基地优化升级,入驻企业346家,带动就业2134人;廊坊市永清县恒都美业返乡入乡创业园高标准整合创建完成。成功举办第三届马兰花全国创业培训讲师大赛廊坊市选拔赛、香河县等四县(市、区)创新创业大赛、2021年廊坊市创业培训师资培训班。廊坊市华航E创空间荣获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荣誉称号,为全省第三家。全市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040万元,直接扶持308人自主创业,带动吸纳1471人实现就业。

  六是公共就业服务提质增效。针对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要求,持续优化就业招聘服务,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积极参加京冀人力资源服务协同发展专题会议、京津冀人力资源服务业骨干人才视频培训、“通武廊”人力资源机构结对共建活动。组织开展了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公益网上人才交流会、“通州——北三县”地区网络专场、“直播带岗”等多批次大规模招聘活动,全市共组织各类招聘活动114场,发布岗位10.6万个,达成就业意向4万人次。

  二、社保工作方面:积极应对新形势新变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努力对困难群众兜底保障,让更多市场主体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所带来的实惠。

  一是社保扩面工作和全民参保计划加快推进。大力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通过宣传引导和监察督办、优化服务等方式,对不同群体实施点对点精准扩面。截至目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98.7万、19.3万、222万、106.2万和51.2万,扩面征缴任务圆满完成,社保基金总体运行平稳。

  二是社保制度改革持续深化。积极推进企业养老保险数据省级集中和系统统一,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持续巩固,上解基金为全省作出突出贡献,为参加全国统筹奠定坚实基础。持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机关事业单位“中人”退休养老保险新待遇计发工作有序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全面建立,被征地农民参保补贴制度实现全覆盖。

  三是阶段性降费率成效显著。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减负稳岗扩就业工作部署,将2021年4月30日到期的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再延续实施一年。其中,工伤保险严格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原则,经测算制定了2021年工伤费率调整方案,平均缴费费率维持在1.0%左右。失业保险费率继续执行1%政策,其中单位缴费0.7%、个人缴费0.3%。截至目前,工伤保险共为符合条件的1.33万家参保单位下浮工伤保险费率,降费金额2990万元,惠及37.4万人;失业保险为2.3万家参保单位降费1.2亿元,惠及51万人。

  四是经办服务水平有效提升。适应全省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需求,印发《市本级社保系统综合柜员制和公共服务平台实施推进方案》,设立社保业务综合服务大厅,按照综合柜员制要求,整合场地资源、优化经办模式、加强人员配备、强化业务协同,为推动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全省上线应用奠定坚实基础。12月6日,具有全新服务功能的河北省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在我市如期上线运行。

  五是基金抗风险能力持续巩固。深入开展“社保基金风险提质年”活动,围绕社保基金管理重点环节完善40项风险管控措施,社保经办风险管理、基金监督管理、待遇发放核查等专项行动有序开展,市对县评估检查、经办机构内部稽核自查、县级互查深入推进,基金安全得到进一步巩固。

  三、关于2022年工作:即将到来的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市人社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河北省第十次党代会、廊坊市第七次党代会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更深、更细、更高的工作标准,更扎实的工作作风,更有效的工作措施,统筹做好促进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等各项工作,确保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落地开花,重点工作有进展、有突破,为全面建设“五个廊坊”、争当“三个排头兵”作出积极贡献。

  一方面,着力促进就业创业。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着重推动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等各类群体就业创业,全力把好新增城镇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等指标,保持就业大局总体稳定。密切跟踪疫情对就业形势的影响,及时掌握受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岗位变化情况,提高监测预警水平,做好政策储备和应对预案。深入实施援企稳岗、失业保险扩围、以工代训等政策,继续抓好创业就业孵化基地提升工作,做好河北省创业大学、省级示范孵化基地申报工作。持续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创新发展,全面完成各等级各类人员培训目标任务。扎实开展公共就业专项活动,做好线上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活动,加强劳务对接协作,全力保障重点项目和企业用工需求。持续推进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支撑。另一方面,着力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对不同群体实施点对点精准扩面,确保扩面任务圆满完成。推进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落实落细,纾解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到位。按照国家和省部署,做好企业和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工作,进一步落实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巩固社保基金风险防控系列活动成果,健全完善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的风险防控体系,落实可持续性发展的制度措施,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

  谢谢大家!

  主持人:廊坊市委宣传部二级主任科员 贺娟

  感谢王局长。下面,进入媒体记者提问环节,请需要提问的记者朋友举手示意并通报所在媒体。

  问题1:请问廊坊延续实施失业保险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具体在我市如何施行的?有哪些特点?成效如何?谢谢。

  主持人:廊坊市委宣传部二级主任科员 贺娟

  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负责人许宝鑫同志回答。

  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负责人许宝鑫:

  一是我们出台了《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及操作办法。明确了进一步延续实施稳岗扩就业政策,就继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扩就业政策,放宽技能提升补贴条件,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加强经办服务,加大高校毕业生重点群体支持力度,稳定就业形势等方面做出明确要求。

  二是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呈现出五个特点:一是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将稳就业、保居民就业摆在“六稳”“六保”之首,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政策,积极面对疫情影响,推出一系列超常规、阶段性举措。市人社局、发改委、教育局、财政局、军分区动员处等有关部门高度配合,将普惠性稳岗返还标准规定为最高限。二是企业覆盖面更加宽泛。在2020年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基础上,将大型企业、中小微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单位,全部纳入普惠性稳岗返还范围。三是企业享受更加便捷。大力推行“免申即享”经办服务,经办机构主动作为,采用后台比对方式,比对核实企业享受政策条件,免除证明材料,精准向符合条件企业发放稳岗返还。四是资金支持更加有保障。目前我市失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结余完全有能力保障稳岗返还资金的拨付。五是人社部门主动作为,与市工商联合作开展好援企稳岗进民企、促和谐、助发展宣传活动。紧密联系党史学习教育中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贯彻人社系统“稳就业、强保障、引才智、严管理、优服务”等活动内容,落实稳就业政策措施,抓好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落地实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培育壮大新动能,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加强就业援助,保障困难人员基本生活。重点解决好企业急难愁盼的问题,解决好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使政策直达企业,直惠企业,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三是成效显著。至目前,我们分六批次为4510家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3447.34万元,惠及216101名职工。另外,今年最后一批,46家企业已经公示完毕,预计发放资金99.6万元,惠及3382职工。

  谢谢。

  主持人:廊坊市委宣传部二级主任科员 贺娟

  感谢许科长。下面请继续提问。

  问题2:目前很多企业都很关注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请问邵立涛科长,什么是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人社部门对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有哪些补贴政策?

  主持人:廊坊市委宣传部二级主任科员 贺娟

  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与农民工工作科科长邵立涛同志回答。

  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与农民工工作科科长邵立涛:企业新型学徒制是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院校参与的原则,采取“入企即入校、招生即招工、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由企业与技工院校、职业院校等教育培训机构共同承担培训任务,在企业主要通过企业导师带徒方式,在培训机构主要采取理论学习和实践学习结合的“一体化”的教学培训方式共同培养学徒。

  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有关文件对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做出如下具体规定:1、培训人员。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培养对象是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由企业结合生产实际自主确定。2、培养目标。以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中、高级技术工人为主,培养期限一般为1年或2年。一年制培训学时应达到400学时以上,2年制培训学时应达到600学时以上。学徒培训期满一年内,可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核,合格者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3、补贴标准。对职工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按规定给予企业每人每年中级工5000元,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60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

  主持人:廊坊市委宣传部二级主任科员 贺娟

  感谢邵科长。下面请继续提问。

  问题3:请问在促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上,有哪些具体政策?

  主持人:廊坊市委宣传部二级主任科员 贺娟

  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科长张琦同志回答。

  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科长张琦:一、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和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以及其他在我省灵活就业的人员(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按照自愿原则选择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直接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户籍地、就业地或居住地所在市、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二、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足国家规定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选择继续缴费且继续缴费地为我省的,可以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办法延长缴费。外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在我省参保时,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参保地经办机构要为其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

  三、灵活就业人员根据实际收入状况和经济承受能力,可按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300%自主选择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其中12%记入统筹基金,8%记入个人账户。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部由个人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实行自然年度,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可以按月、按季缴费,也可按半年、年度缴费。

  四、灵活就业期间缴费年限与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缴费年限合并计算。曾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两种制度的灵活就业人员,待达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时,按照国家和我省相关规定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参保人员不得同时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在这里还着重指出的是,对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补缴的方式跨年度向前补缴。一次性解决某一群体养老保障问题出台的临时性政策文件,都有一定时效性,已经超出时效早已不再执行。现行补费政策是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社会保险法>实施前企业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发〔2012〕40号)。对于符合国家规定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应按社会保险法规定缴纳滞纳金。补缴三年以上养老保险费要提供证明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书,其他情况要提供劳动合同和工资发放举证材料。我们在日常工作上,加强补费数据录入审核工作,从行政审核和经办管理两个层面,同步加强对“一次性补缴”业务的风险管控,促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可持续发展。

  主持人:廊坊市委宣传部二级主任科员 贺娟

  感谢张科长。下面请继续提问。

  问题4:职工上下班途中去接孩子、买菜时发生交通事故的,是否属于工伤?

  主持人:廊坊市委宣传部二级主任科员 贺娟

  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科长王钧同志回答。

  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科长王钧: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之规定,“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该被认定为工伤,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第三项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应该被认定为工伤。接孩子、买菜属于日常生活中所需要的活动,合理路线应该包括职工住所地、工作地、孩子学校或者买菜的地点。

  主持人:廊坊市委宣传部二级主任科员 贺娟

  感谢王科长,由于时间关系,回答记者提问就到这里。感谢五位嘉宾的发布和精彩答问,感谢各位媒体朋友的关注。本次新闻发布的有关资料已经发送到廊坊市新闻发布的指定邮箱,请大家自行下载。本场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关键词:责任编辑:郑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