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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政府新闻办
“打击野外违法用火及禁燃禁放”
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

来源: 长城网  
2022-01-26 09:3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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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承德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临近春节,为确保广大市民度过安乐祥和的新春佳节,我们今天就野外违法用火及禁燃禁放相关内容进行发布,我们邀请到承德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文阁作主发布,同时我们邀请到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刘洋 孙柱峰回答各位记者提问。

  下面请承德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文阁作发布。

  各位媒体朋友们:

  上午好!

  虎年春节即将到来,首先,向各位媒体朋友致以节日的问候,祝大家虎年幸福、虎年顺遂。

  每到春节,野外违法用火、燃放鞭炮烟花高发,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及环境保护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市委、市政府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及全市发展大局出发,对严厉打击野外违法用火及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提出了具体要求,作出了具体规定,今天,主要介绍一下打击野外违法用火及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有关情况。

  首先,介绍一下打击野外违法用火的有关情况。

  承德作为“塞罕坝精神”的发祥地和京津冀水源涵养功能区、生态环境支撑区,3556万亩林地(占全省的35.7%),700万亩草地(占全省的25%),2584万亩的国家级、省级天然林、公益林(占全省的60.5%),60.03%的森林覆盖率(高出全国36个百分点、全省25个百分点)和占全省的“半壁江山”林草资源总量,一旦发生山林火灾,后果不堪设想。对此,全市公安机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立足我市“三区两城”发展定位和首都生态“护城河”重要区位,以极高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紧迫感,自2019年秋季开始,明确了“以打开路,打防结合,网格管控”的工作方针,制定了“以三年行动,逐步实现广大群众由不敢烧、不能烧到不想烧积极转变”的工作目标,扎实推进打击野外违法用火工作向纵深开展,总结出了一系列宝贵经验和取得了“里程碑”式的工作成果。全市已查实处理火情案件线索1012条,其中刑事案件9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0人;行政案件1103起,行政拘留940人。

  2022年作为奋进第二个“百年目标”的开局年,作为我市奋力开启建设高质量发展生态强市魅力承德新征程的起跑年,作为打好“2022年北京冬奥会”“党的二十大”保卫战的实战年,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把思想认识和具体行动紧紧围绕在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党委、政府和市局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想细、想全,抓实、抓牢,紧盯区域定位、消除侥幸心理、牢记职责使命,严格按照工作要求打击违法野外用火行为。

  2021年12月13日,柴宝良同志亲自召开全市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视频会议,部署2022年我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草原火灾损失,确保我市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承德市公安局组织开展了为期5个月的严厉打击野外违法用火专项行动。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和整治燎地边、烧茬子、上坟烧纸、泄愤报复放火纵火等各类野外违法用火行为,杜绝违规野外随意用火行为,最大限度降低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全力做好野外违法用火打击工作,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安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建立畅通1、3、5分钟指挥调度和打击处置机制;采取全覆盖视频巡查和重点部位巡控盯守等工作方式,广辟线索来源,精准发力重拳出击,严查严控火源,确保打击效果。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打击工作专班和火情推送专班衔接及时、联系密切、配合默契。市森林防指推送线索后,各地本着“一百次说教不如一次打击”、“顶格严打、快速处罚”和“以打促治、以打促止、以打促稳”的原则,第一时间组织精干警力逐条核查,同时与本地防火办就线索核查信息进行沟通,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烧秸秆、燎地边、上坟烧纸等野外用火行为。同时,各级公安机关广泛动员各级各方面力量,在入企、入村、入户宣传的基础上,着力开展预防教育工作,主动对接社区、村(居)委会、学校、企业等单位,利用手机微信群等新媒体定向推送森林草原防火、打击野外用火宣传链接。会同乡镇、村(居)委会,开展精神障碍患者和未成年人监护人的安全教育,要求监护人做好日常监护,严防相关人员带火进山;开展坟冢所属家庭的教育工作,绑定防火责任,引导群众文明祭扫、安全祭祀;对辖区内户外俱乐部进行走访,告知森林防火政策,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政府相关禁令。注重部门协作,严抓日常防范。各级公安机关集中警力,不断提升村里村外、田间地头、乡间小路的见警率,坚持“警车开进村头、警灯闪进田头”,会同乡镇巡逻队、防火队、消防队、护林员对每个网格单元进行巡控全覆盖,紧盯林区草原周边及农用耕地等重点区域,广泛发动群防群治,主动发现线索,“早发现、早预防、早打击”。与此同时,各地公安机将警力最大限度下沉一线,对市森林防指推送的火情线索进行“回头看”,部署专门警力对该地区及其周边进行高密度巡控,并及时通报所属乡镇,建议其明确专人进行巡防看护。发动群防群治力量,深入森林草原、田间地头和名胜古迹周边进行高频次、高密度巡查的同时,安排力量开展了坟冢灰烬倒查,发现坟冢有焚烧祭祀活动的,直接通报乡村干部倒查责任,提升了防范工作的针对性。截止目前,共办理各类野外违法用火案件71起,刑事拘留1人,行政拘留60人,其他治安处罚11人。

  下面,介绍一下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有关情况

  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华传统文化,可以烘托节日气氛,近些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燃放烟花爆竹更是蔚然成风,增添喜庆气氛的同时,也给社会生活带来诸多危害,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一是严重污染环境。燃放烟花爆竹容易引起空气污染,产有害气体,强烈刺激人的呼吸道,引起气管炎等呼吸道疾病。通过近年来环保部门提供的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特别是春节期间我市大气质量严重超标的数据显示,峰值大多集中在除夕、正月初一、初五或十五夜间,空气污染严重的时段与烟花爆竹燃放高峰基本吻合。根据环保部门空气监测数据显示,空气污染严重地区广泛集中于未实行烟花爆竹禁燃政策的区域内。相反,实施禁放政策的区域,空气监测质量均为良好以上。二是危害公共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由于没有防范措施和防护设备的保护,容易炸伤脸部和眼睛造成人员损伤,也容易引起火灾事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据统计,春节期间每年都有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火灾,每年都有数千人炸死炸伤,给欢乐祥和的团圆节日添上了痛苦的阴霾。三是干扰他人正常的工作和社会秩序,燃放烟花爆竹产生巨大噪音,使老人难以安睡,病人胆战心惊,学生无法静心学习、休息。许多时候,燃放时发出的巨大声响使行人收到惊吓,对患有心脏病的人来说,这种惊吓很可能导致十分严重的后果。与此同时,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垃圾,使大街小巷满地狼藉,加重环卫工人的工作量。

  我市地处华北北部,扼守首都“北大门”,作为京津生态涵养区和重要生态屏障,大气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北京。为深入推进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效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环境污染,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爆炸等事故,创建生态、文明、和谐、平安承德,承德市委市政府通知要求自2021年2月8日全市实行全域全时段烟花爆竹禁售禁放。自禁售禁放工作开展以来,承德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克服民间烟花存量大、各地政策不统一等种种困难,全警动员、全面发力,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深入推进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各项举措。行动期间,共查处烟花爆竹违法案件382起,行政拘留159人,查获各式烟花爆竹5944箱,在2021“春节”“元宵节”期间气象扩散条件明显不利的情况下,实现了“全市国控省控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无爆表”、全市大气污染指数较2020年同期下降11.5%、绝大部分时间空气质量保持优良以上的良好成绩,获得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并收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来的感谢信,禁售禁燃禁放工作也得到了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一致认可。

  2022年,承德市公安局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采取强有力的管控措施,确保承德全域全时段禁燃禁放工作取得良好效果。一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安全监管。结合正在开展的全国深化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突出重点、抽调力量,积极配合应急管理等部门,深入摸排、逐一走访容易滋生非法制贩行为的重点部位,全力查剿非法制贩烟花爆竹黑窝点、小作坊。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广泛发动群众,检举揭发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线索,大力推动实施群防群治、综合治理,从源头打击整治烟花爆竹隐患问题。二是强化烟花爆竹宣传营造浓厚氛围。积极利用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广泛宣传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政策,引领社会舆论风潮。通过发布《致广大居民的一封信》等形式,讲明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和违法后果,营造全民抵制烟花爆竹的浓厚氛围。三是严肃查处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排查、联动执法,切实形成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合力。严肃查处非法生产、经营、运输行为并追根溯源。依法从严处罚各环节的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对没收的非法烟花爆竹以及生产、经营企业弃置的废旧烟花爆竹,就地封存,严格按照《公安机关处置爆炸物品工作安全规范》(公通字〔2010〕 51号)的要求,及时安全处置,坚决防止因操作不规范或者处置不当引发爆炸事故。

  谢谢大家!

  感谢王局发布

  下面是记者提问环节,请有问题的记者举手示意。

  承德日报:您好!请介绍一下严厉打击野外违法用火专项行动的时间和范围?以及公安机关是如何开展打击野外违法用火的?

  答:此次专项打击行动是根据2021年9月30日,《承德市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命令》开展的,时间是2022年1月4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范围是全市全域。全市公安机关打击野外违法用火采取的措施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全市防火监控视频系统 1709 个摄像头实行 24小时不间断视频监控;二是公安机关有针对性的开展日常巡逻防控主动发现线索;三是110报警电话随时接受群众举报,发现火情后,市、县指挥部会在1分钟内将视频证据推送至属地派出所,派出所在3分钟内出警,迅速查明火源,控制现场,依法开展侦查和打击处置工作。

  河北法制报:请问,2022年烟花爆竹管理新出台了相关规定,请介绍一下规定的相关内容和要求?

  答:按照省政府印发的《河北省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空气质量保障方案》要求:“各市要从销售和流通端制定全域全时段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措施。赛时管控期加大宣传力度,加强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巡查管控,及时制止私放行为。”各地要严格执行禁放政策,采取针对性管控措施,切实加大巡逻执法力度,依法及时查处非法燃放行为,形成严厉打击非法燃放行为的高压态势,确保禁放效果。同时,根据《河北省深入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十条措施》(冀办【2021】8号)《河北省2021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冀气领组【2021】2号)和《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关于落实全域全时段常态化禁燃禁放烟花爆竹要求的监察建议的函》(冀环监二办【2021】6号)有关要求,承德市实行全域全时段禁售禁放烟花爆竹。

  长城新媒体:按照有关要求,我市实行全域全时段禁售禁放烟花爆竹,请问,如果违反了规定,公安机关对违规行为的处理依据是什么?

  答:公安机关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违反《通告》的行为进行处罚。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行为:一是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此行为的处罚依据是《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二是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行为,以及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此行为的处罚依据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三是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此行为的处罚依据是《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四是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此行为的处罚依据是《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款;五是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夹带烟花爆竹的行为。此行为的处罚依据是《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由于时间关系,提问环节就到这里,感谢各位记者的关注和发布嘉宾的详实发布和解答,以上就是本场发布会全部内容。   

  感谢各位出席。发布会到此结束。

关键词:承德市政府新闻办,文字实录责任编辑:郑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