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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 《河北省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
2022-05-28 15:11:00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

  《河北省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冀政办字〔2022〕77号,以下简称“《应急预案》”)于2022年5月27日由省政府印发,现就相关内容进行如下解读:

  1.为什么要修订《应急预案》?

  为加强预案统一管理,提升应急指挥效率,按照国家防总《关于加强地方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的指导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应急预案评估修订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现行《河北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河北省防台风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整合,两次征求了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意见建议,在修改完善的基础上报请省政府同意后印发了该《应急预案》。

  2.《应急预案》的编制依据是什么?

  《应急预案》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河北省抗旱规定》《河北省蓄滞洪区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定。

  3.《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应急预案》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突发性洪涝干旱台风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洪涝干旱台风灾害包括河流洪水灾害、沥涝灾害、山洪地质灾害(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台风风暴潮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台风、风暴潮、地震、人为破坏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4.《应急预案》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今年重点对《应急预案》中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修订完善:一是整合防汛抗旱和防台风应急预案内容。借鉴浙江、广东省等经验做法,对现行《河北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河北省防台风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整合,形成《河北省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二是优化应急响应启动条件。结合近年来本省应急响应启动情况,总结经验教训,将现行预案中Ⅳ级、Ⅲ级启动条件分别对应暴雨橙色、红色预警信号,调整为对应暴雨黄色、橙色预警信号,将暴雨红色预警信号作为Ⅱ级启动条件之一。将气象部门发布台风预警信号、自然资源部门发布台风风暴潮警报或海浪警报纳入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实现暴雨、台风预警信息与应急响应启动的有效衔接。三是增加应急响应行动刚性约束措施。在启动Ⅲ级及以上应急响应后,响应行动中增加“视情采取停工、停课、停产、停业、停运等措施”内容,减少灾害性天气下的人员流动,最大程度减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四是对避险转移人员提出疫情防控要求。对转移过程中、安置场所内及处于中高风险区的避险转移人员提出疫情防控要求。五是增加河北海事局和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为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将河北海事局和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纳为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

  5.修订后的《应急预案》主要内容是什么?

  修订后的《河北省防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共分为八个方面的内容。第一部分为总则。主要是对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进行说明。第二部分为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明确了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人员及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第三部分为预报和预警机制。重点对预防预警信息、预防预警行动进行了明确。第四部分为应急响应。按照洪涝灾害严重程度,将应急响应由低到高分为Ⅳ、Ⅲ、Ⅱ、Ⅰ级四级,并明确每级应急响应的启动条件、响应行动及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第五部分为应急保障。包括通信与信息、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应急队伍、供电、交通运输、医疗、治安、物资、资金、社会动员等10个方面的保障措施。第六部分为善后工作。对受灾群众救助、防汛抢险物料补充、水毁工程修复、蓄滞洪区运用补偿、灾后重建、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评价等进行规定。第七部分为新冠疫情防控。针对避险转移人员在转移过程中、转移安置场所内可能发生的新冠疫情及涉及新冠疫情中高风险区人员的转移避险工作,提出疫情管控要求。第八部分为附则。明确要加强预案管理,组织开展培训演练。对参加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扬,对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6、《应急预案》中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由哪些人员组成?

  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由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常务副省长担任,常务副指挥长由分管水利工作的副省长担任,副指挥长由省军区副司令员、武警河北省总队副司令员、省政府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秘书长、省政府分管水利工作的副秘书长以及省应急管理厅、省水利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气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管理厅、省广播电视局、省气象局、省地震局、省通信管理局、河北海事局、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铁路办事处、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河北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中国南水北调集团中线有限公司、中国安能集团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分管负责同志为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

  7、《应急预案》中应急响应分为几级,每级的启动条件是什么?

  按灾害类型,《应急预案》将应急响应分为防汛、抗旱、防台风三个类别。按严重程度和范围,每类应急响应行动由低到高依次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其中,Ⅳ级应急响应行动由副指挥长(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签署命令,Ⅲ级应急响应行动由常务副指挥长签署命令,Ⅰ、Ⅱ级应急响应行动由指挥长签署命令。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Ⅳ级响应:1个河系预测或发生5至10年(含10年)一遇一般洪水;2个及以上市启动Ⅳ级或以上应急响应;小型水库发生可能危及水库安全的险情,可能威胁周边城镇、下游重要基础设施、人员安全等;预报主要行洪河道控制站可能发生超警洪水或编号洪水,或一般行洪河道出现可能危及堤防安全的险情;预报市级调度的蓄滞洪区之一需启用;省气象台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省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启动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Ⅲ级响应,或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海河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经会商研判后,视情启动;省气象台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经会商研判后,视情启动;省自然资源部门同时发布3个沿海市台风风暴潮蓝色警报或海浪黄色警报,经会商研判后,视情启动;2个及以上市发生轻度干旱;2座及以上大中城市因旱影响正常供水;其他需要启动应急响应的情况。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Ⅲ级响应:1个河系预测或发生10至20年(含20年)一遇较大洪水;2个及以上河系预测或发生5至10年(含10年)一遇一般洪水;2个及以上市启动Ⅲ级或以上应急响应;预报2条及以上主要行洪河道控制站可能发生超警洪水或编号洪水,或2条及以上一般行洪河道出现可能危及堤防安全的险情;小型水库可能发生漫坝或垮坝,严重威胁周边城镇、下游重要基础设施、人员安全等;预报省级调度的蓄滞洪区之一需启用;省气象台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省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启动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Ⅱ级响应,或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海河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经会商研判后,视情启动;省气象台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经会商研判后,视情启动;省自然资源部门同时发布2个及以上沿海市台风风暴潮橙色警报或海浪橙色警报,经会商研判后,视情启动;2个及以上市发生中度以上的干旱灾害;2座及以上大中城市发生中度干旱;其他需要启动应急响应的情况。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Ⅱ级响应:1个河系预测或发生20至50年(含50年)一遇大洪水;2个及以上河系预测或发生10至20年(含20年)一遇较大洪水;主要行洪河道堤防发生漫溢、决口等重大险情;预报国家级调度的蓄滞洪区之一需启用;大中型水库出现可能危及水库安全的严重险情或发生超校核水位情况;多座小型水库可能发生漫坝或垮坝,严重威胁周边城镇、下游重要基础设施、人员安全等;省气象台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省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启动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Ⅰ级响应,经会商研判后,视情启动;省自然资源部门同时发布2个及以上沿海市台风风暴潮橙色警报或海浪红色警报,经会商研判后,视情启动;2个及以上市发生严重干旱或1个市发生特大干旱;1座大城市发生严重干旱或2座及以上中等城市发生特大干旱;其他需要启动应急响应的情况。

  4、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Ⅰ级响应:1个河系预测或发生50年一遇以上特大洪水;2个及以上河系预测或发生20至50年(含50年)一遇大洪水;我省确定的4条必保堤防发生漫溢、决口等重大险情;预报国家级调度的蓄滞洪区有2个及以上需启用;大型水库或2座及以上中型水库可能发生漫坝、垮坝等重大险情,严重威胁周边城镇、下游重要基础设施、人员安全等;省自然资源部门同时发布2个及以上沿海市台风风暴潮红色警报,经会商研判后,视情启动;2个及以上市发生特大干旱;2座及以上大中城市发生特大干旱;其他需要启动应急响应的情况。

责任编辑:郑光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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