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和每一个家庭都息息相关。日前,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实行个人(家庭)账户的,应于2020年底前取消,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这个“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是怎么来的?为什么要取消?取消之后是否会影响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呢?
●“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怎么来的?
我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了原有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其中,新农合于2003年起开始推行,当时,为提高农村居民参保积极性,在建立大病统筹基金的同时,建立了个人(家庭)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小额门诊费用。在随后的实践中,个人(家庭)账户额度小等一些弊端逐渐显现。
●为什么要取消?
中国劳动社保研究院医保室主任王宗凡表示,个人账户没有互助共济功能,这是它最大的一个缺点。
此次《通知》要求,实行个人(家庭)账户的,应于2020年底前取消,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
不少市民开始慌了:
医保个人(家庭)账户中的钱会不会被清零?
取消后对我们今后的医保待遇有什么影响?
国家医保局表示,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取消并不会降低居民的医保待遇,各地推进门诊统筹后,可将门诊小病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医疗费用均可报销,比例在50%左右。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鲁全介绍,个人账户的钱本来是自己交的,这时候如果用个人账户支付,就意味着完全是由个人在承担医疗费用,把个人账户取消之后,就意味着无论是大病还是小病,这些费用都从统筹基金里面出,意味着大家用共同的钱帮助那些产生了大额医疗费用的人,是医疗保险的基本逻辑。
●取消之后是否会影响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不会降低待遇更是一个提升
为减轻参保群众的门诊大病负担,对于一些主要在门诊治疗且费用较高的慢性病、特殊疾病,如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糖尿病患者胰岛素治疗等的门诊医疗费用,也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并参照住院制定相应的管理和支付办法。
中国劳动社保研究院医保室主任王宗凡表示,年度费用比较高的一些门诊的慢性病,纳入到大病统筹的基金,和住院放在一起报销,报销的水平也比门诊报销水平更高。就是说它并不会降低待遇,甚至可能待遇是一个提升。
>>不是所有医保个人账户都会取消
提醒大家注意,这次国家医疗保障局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通知》针对的是城乡居民医保,并不是所有医保个人账户。
也就是说,只有城乡居民医保中的个人(家庭)账户会被取消,城镇职工医保不会受到该《通知》的影响。
>>取消个人账户不等于“医保清零”
很多人担心,如果医保中的个人(家庭)账户要被取消,那自己卡里剩下的钱会不会被“清零”,就没有了?
其实,门诊统筹报销的费用本来就不属于个人(家庭)账户,更不存在年底清零一说。换句话说就是:就算取消个人(家庭)账户,医保卡余额也不会清零,应该会把参保居民个人缴费部分和政府补贴部分资金计入统一的统筹基金账户里,不论是住院还是门诊就医,都可以按规定比例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