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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好杂技之乡美丽吴桥的守护者

2019-08-30 10:16:55
来源: 河北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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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军

  立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提出的更高要求,吴桥县检察院党组紧紧围绕上级检察院党组的部署要求和吴桥县委关于“工业强县、杂技兴县”的发展思路,不断强化“小院要有大作为”的进取意识,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发展大局,凝心聚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为建设平安吴桥、法治吴桥,推动吴桥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履职尽责服务发展大局

  顺应群众平安需求。吴桥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坚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做到快捕快诉。依法惩治寻衅滋事、抢劫等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按照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强化刑事证据审查,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确保了办案质量。

  顺应群众法治需求。全面加强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刑事执行监督,做实做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有效促进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

  服务保障县域经济发展。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强办案风险评估,依法审慎处理涉众型及疑难、敏感、复杂、重大案件。吴桥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孙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732万元重大案件,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40万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积极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河湖清理专项监督活动,办理污染环境犯罪案件5件5人,其中,立案监督2件2人。积极做好驻村帮扶脱贫攻坚工作,主动为帮扶村捐赠物资,帮助贫困户解决看病就医等问题,受到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审慎处理涉及民营企业的犯罪案件,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的创业积极性,组织开展了“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于司法办案始终,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开展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检调对接、释法说理、刑事和解、认罪认罚从宽处罚等工作,努力促进案结事了人和。吴桥县委、县政府对检察机关发挥职能作用、参与社会治理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明显成效

  吴桥县检察院专门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和协调推进扫黑除恶工作。检察长孟祥环及班子成员坚持带头办案,带头阅卷、讯问犯罪嫌疑人、出庭支持公诉。落实提前介入、一案双问、捕诉一体等办理机制,强化线索摸排,对2013年以来所办案件进行了回头看。成立扫黑除恶巡回宣传队,广泛发动群众提供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截至目前,依法批捕寻衅滋事等恶势力犯罪9件21人,其中追捕6人,提起公诉7件32人,其中追诉8人。

  倾心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吴桥县检察院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依法办理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注重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院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都受聘担任辖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定期深入校园开展法治宣讲活动。邀请部分中小学师生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携手关爱、共护明天”检察开放日活动。该院员额检察官周俊才被河北《今日法治》栏目选定为儿童权益保护的代言人。

  为做好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工作,吴桥县检察院结合本县实际,研究制定了具体落实措施。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对该项工作高度重视并作出批示,要求检察机关和教育部门加强监督落实,坚决遏止校园性侵等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益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工作起步早效果好

  吴桥县检察院主动与县公安局、县法院协调沟通,建立公、检、法协同机制。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对犯罪嫌疑人书面告知,检察院在公诉环节向犯罪嫌疑人送达《认罪认罚制度告知书》,并由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法院在审判阶段对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吴桥县检察院还与县司法局会商,确定由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律师作为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的值班律师,随时到场,协助工作,以保障犯罪嫌疑人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

  为发挥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案件中的主导作用,吴桥县检察院将原来由法院在审判阶段进行的被告人社会危害性调查,在检察机关起诉环节就开始启动,并根据案情和社会危害性调查情况,提出精准量刑建议。截至目前,该院办理的认罪认罚案件占办理案件总数的82%,所提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达94%。认罪认罚案件数、精准量刑建议采纳率均位居沧州市检察系统前列。

  公益诉讼工作扎实推进

  吴桥县检察院积极构建公益诉讼配合机制,与县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行政公益诉讼协作配合的意见》,会同东光、景县、德州市德城区等周边七县区建立了跨区域河流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联动协作机制,共同遏制、打击污染河流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努力构建跨区域联防联治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安全屏障。

  注重发挥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作用。今年以来,共向有关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2件,有关部门均在法定时限内整改到位。督促行政部门拆除违法占地15处,拆除河道违法建筑3处,关停取缔地热井14眼,清理火车站及运河周边垃圾160余吨,拆除非法构筑拦河坝1处。深入吴桥杂技大世界周边宾馆、饭店检查食品安全情况,保障游客以及杂技学校留学生“舌尖上的安全”。

  建立检察联络员制度延伸法律监督触角

  吴桥县检察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建立检察联络员制度,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推动关口前移、源头治理,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共建立乡镇联络站10个,村级联络点473个,聘任联络员1466名,构建起覆盖全县各乡镇、街村的检民联系网络。截至目前,检察联络员共反馈各类信息735条,其中涉及刑事案件立案监督及公益诉讼方面的信息15条。如检察联络员反映的吴桥县梁集镇北徐王村张某非法占用农用地65亩之多的重大案件,该院及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现该案犯罪嫌疑人张某已被批准逮捕。

  提升公信力树立良好检察形象

  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吴桥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孟祥环和党组一班人带领全院检察人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务实长效的举措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坚持以党建带队建,检察长带头讲党课,形成了以上率下,个个争先创优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积极开展“讲团结、树形象、严管理、创佳绩”专题活动,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强化实战锻炼和岗位练兵,近年来,有7名优秀干警被遴选到上级机关工作。

  着力打造智慧检察,坚持建用并举,全面加强电子检务工程“六大平台”在诉讼监督等方面的应用。截至目前,使用远程数字化庭审系统出庭公诉案件61件,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该院连年被评为吴桥县“五星级文明机关”,被沧州市委、市政府评为市级文明单位、全市“七五”普法先进集体。档案管理工作被河北省档案局认定为5A级,成为吴桥县第一家获此殊荣的单位。该院驻看守所检察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责任编辑:刘政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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