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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底,河北将全面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

2020-11-17 22:49:48
来源: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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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讯(记者 吴新光 通讯员 王爽 姜慧婕)记者从河北省自然资源厅获悉,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河北省加快建立全省统一“一窗受理”平台,推进全省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集成和流程集成,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增强企业和群众改革获得感。截至2020年10月底,全省13个市本级和70个县级登记和税务业务系统、11个市本级和7个县级交易业务系统,已接入“一窗受理”平台。

石家庄市裕华区不动产交易中心实行房产交易“一窗受理”。耿立强 摄

  聚焦关键环节,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集成

  推进部门信息共享。2019年8月,河北省自然资源厅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不动产登记所需信息互通共享的通知》,建立省级部门信息共享交换机制,推进机构编制、民政、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信息共享;落实《不动产登记共享国家层面相关部门信息服务指南(试行)》要求,通过部际合作机制,获取国家层面公安、银保监、法院等部门信息,统一为市县提供省级以上存储的自然人身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金融许可证、司法判决、婚姻登记、营业执照和出生医学证明等7个部门19类信息共享核验,市县不再单独申请。

  优化业务流程。按照省级统一研发、市级分散部署、县级直接接入思路,加快建立全省统一“一窗受理”平台。利用“一窗受理”平台整合市县登记、交易和税务业务流程,优化内部办理流程,取消不必要环节,合并相近环节,将税务部门的核税、缴税,住建部门的购房资格审核、网签备案、资金监管,登记部门的审核、登簿等环节,全部纳入部门并行业务流程办理,由综合窗口统一受理部门联办业务事项,一次性收取所需全部材料、录入全部信息、分发相关部门并行办理。到2020年12月底,全省所有县级登记、交易和税务业务系统将全部接入市级“一窗受理”平台,全面实现登记信息共享集成、互联网+不动产登记。

  精简申请材料。“一窗受理”平台执行统一申请材料清单,对部门重复收取的身份证明、登记原因证明等共性申请材料予以合并,对部门业务协同实时共享的家庭房屋套数查询、完税凭证等申请材料予以免收,不再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所有申请材料只收取一份原件,最大限度减少群众提交材料数量。

  压缩办理时间。通过“一窗受理”平台统一受理,生成电子化申请材料,自动分发交易、税收和登记部门并行办理,各部门不再重复扫描、录入信息。引导各部门压缩各环节办理时间,能即时办结的即时办结。完善“一窗受理”平台信息核验功能,扩大信息自动核验范围,能够通过部门信息共享核验的全部通过平台核验,减轻人工审核负担,节约审核时间。目前,全省市本级一般登记、抵押登记办理时间全部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查封登记、异议登记、抵押权注销登记即时办结。

  立足利企便民,全面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

  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在河北省政务云部署全省统一“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受理系统,对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身份认证体系和冀时办人脸识别,在省政务服务网建立“网上登记中心”,在冀时办App建设全省“掌上登记中心”,开通微信、支付宝身份核实功能,企业群众通过网页端和手机端,足不出户即可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实现不动产登记24小时“不打烊”、随时随地可申请。截至2020年10月底,全省通过“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受理系统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1640件。

  创新抵押登记申请方式。深化登记金融协同,推行融资、转贷、续贷、展期及涉及的签订不动产抵押合同、办理抵押登记“一站式”服务,探索银行审批系统直接接入“一窗受理”平台,通过银行审批系统即可完成信息查询和抵押登记申请,实现抵押登记和贷款审批无缝对接。

  提供“即时自助”查询服务。在网页端和手机端开通不动登记信息查询服务,权利人可以查询自己名下的所有不动产登记结果,其他人可以根据不动产坐落查询不动产登记的自然状况信息。积极推进与教育、住建、税务和公安等部门相关的入学报名、保障性住房申请、个人所得税减免、户政办理等业务。截至2020年10月底,全省86个县(市、区)已开通登记信息网上查询服务。

  设立企业服务专区。“一窗受理”平台设立企业服务专区,专门办理企业间不动产转移登记事项,协调住建、税务部门办理涉企业务,交易部门当场办结房屋交易审核,税务部门当场办结涉税事项,登记部门当场完成登记审核,实现企业间房屋转移登记、缴税、交易审核一个环节。建立涉企业务咨询、批量业务上门服务、定期调查回访等机制,更好服务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探索向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等开放网络查询、申请服务端口,开展网上查询、网上申请和预告登记。

  推进不动产电子证照建设。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和电子签章系统,统一生成不动产电子证照,建立全省统一不动产登记证照库,在一般抵押登记、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等类型登记业务中使用此服务。截至2020年10月10日,保定、定州市已完成不动产电子证照试点测试工作。

责任编辑:郑光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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