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发改委公布了2020年河北省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对河北省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进行清理规范,明确9个项目列入收费目录清单,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
这9个项目是:车辆通行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费、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公证服务收费、司法鉴定服务收费、住房物业管理费、危险废物处置费、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收费。
未列入收费目录清单的项目,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由服务单位根据经营服务成本和市场情况等因素自主制定,或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河北省发改委要求,各执收单位(机构)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增加收费透明度,切实规范收费行为。要明确公示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和服务价格等。相关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收费行为监管,健全乱收费举报制度,严肃查处乱收费行为,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河北日报记者 潘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