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台。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
欢迎参加保定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很高兴邀请到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周启军先生、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处处长董艳艳女士、信用监管处副处长李晓钟先生,由他们介绍保定市市场主体年报公示暨信用助企工作,并回答记者朋友们关心关注的问题。
首先请周启军先生作介绍。
大家下午好!
很高兴与大家见面,并向大家介绍我市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有关情况。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是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构建以市场主体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的重要内容。这项工作的深入推进,对于培育企业诚信自律意识、消除市场信息不对称、保障市场交易安全至关重要。按照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市场主体应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报送上一年度年报并向社会公示。2021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落实企业年报公示工作的总体安排,加强宣传,组织培训,广泛动员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年报公示工作,会同人社、统计、海关、商务等部门做好年报“多报合一”,进一步优化数据交互流程,便捷年报填报过程,压减填报事项,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积极督促大型企业将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信息纳入企业年度报告;督促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按时提交年报;督促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关的疫苗生产企业、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充装单位及时报告相关许可信息,确保100%填报。
新闻发布会现场。
截至2021年7月1日,全市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的市场主体共计518886户,其中,内资企业189354户;外资企业1005户;个体工商户31959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8931户。企业年报公示率87.89%,圆满完成了2020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2021年1月1日至今全市因未报送2020年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26102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459户,211033户个体户被标记为异常状态,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今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以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为基础,结合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强力推进“信用强市”建设,加大“信用助企”力度,采取“信用+监管”“信用+金融”“信用+服务”系列举措,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主体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一是印发《保定市市场监管领域信用监管实施意见》,探索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数据平台,建立完善全市市场主体信用台账,综合企业属性、登记许可、行政处罚、投诉举报、司法协助等数据信息,将企业划分为低风险、中风险、高风险三类,在抽查比例、监管频次、奖惩措施等方面落实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逐步让“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2021年以来,其中已有1531户通过补报年报或变更登记经营场所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有3331户主动注销。此外我局与税务等相关部门协同,综合年报和申报纳税等数据,精准分析企业经营状况,对8600户长期未经营企业按照法定程序发布吊销公告和公示,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通过“唤醒一批、规范一批、吊销一批”,引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三是开展“信用助企”行动,发挥信用在市场监管中的“标尺”作用,让信用创造财富,用信用积累财富。将7月作为“信用助企”主题月,联合银行、金融机构共同开展了“信用助企、专利强企、金融惠企”系列活动,与19家金融保险机构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为市场主体和金融保险机构搭建平台,向金融机构推送企业信用数据,共同创新“信用+金融”产品,解决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四是细化信用服务,培育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与市工商联联合组织对全市企业开展年报和即时信息公示、失信惩戒、信用修复等培训宣讲,开展“企业信用”体检,完善企业信用修复制度,加强“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更好地发挥信用对企业发展助力作用。
下一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大对长期未经营市场主体的清理力度,夯实企业基数,严格落实企业公示信息抽查、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制度,对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未按规定公示即时信息的、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以及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及时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积极构建联合惩戒机制,推动相关部门做好失信惩戒信息的归集工作,共同营造诚实守信、守法经营的经营环境。
记者席。
最后,感谢各新闻媒体一直以来对我市信用监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借此机会,向大家介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这是囯家级信用平台,免费向社会公众和主场主体开放,可以查询全国各类市场主体的注册登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股权出质、商标质押、企业信用等信息,希望通过媒体朋友的广泛宣传,切实提高这一平台的知晓度和使用率,发挥信用平台的作用,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谢谢大家!
谢谢周启军先生的介绍。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各位媒体记者举手示意,叫到后,先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和本人姓名,再提问,谢谢。
莲池周刊记者。
问题1、莲池周刊记者:在信用监管和信用助企方面,市场监管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
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处处长董艳艳:今年,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助力保定品质生活之城建设,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实施“信用+”工程,制定了《关于全系统各领域加强信用监管的实施意见》,按照“信用赋能,协同监管”要求,不断完善企业信息公示、信用承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失信惩戒、信用修复等制度举措,逐步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模式。一是聚焦重点,精准发力。针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标准认证、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将信用监管与质量安全监管和服务发展深度融合,积极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示范创建工作,探索建立行业信用评价体系,进一步发挥信用管理在创新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效能方面的基础性作用。二是依法依规,公开透明。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推进各个领域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信用监管,健全完善工作程序,规范实施企业信息公示、失信惩戒、信用修复、守信激励等,促进公平公正监管。三是数字赋能,智慧监管。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完善信用记录、信用档案,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全面提升智慧监管水平。今年以来,全市组织开展内部联合随机抽查297次,抽查市场主体8748户;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51次,抽查市场主体247户,正在抽查中3499户。抽查结果公示5496户,抽查结果、处理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市政府门户网站、部门门户网站等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
民生周刊记者。
问题2、民生周刊记者:与去年相比,今年的企业年报公示工作有何特点?
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处副处长李晓钟:今年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在突出疫苗生产、特种设备生产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高风险行业领域100%应报尽报的基础上,增加了大型企业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信息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年报内容。对于新增的年报内容,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大督促指导力度,通过采取微信在线解疑释惑,上门指导企业报送等措施,防止因漏报、错报而影响企业信用。
保定晚报记者。
问题3、保定晚报记者:能否具体介绍一下,没有及时年报会对企业产生哪些影响?
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处处长董艳艳:企业没按时年报会产生以下后果:一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二是政府部门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的市场主体和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各行政机关将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招投标、政府采购、取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经营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工作中,依法采取限制或者禁入的联合惩戒措施。三是日常经营活动受限。目前,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已被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贷款、担保、保险等商事活动的重要参考。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其银行开户、贷款等业务可能受到影响。四是信用受疑交易相对方拒合作。市场交易相对方在选择交易对象时,也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进行更为严格的审查,甚至取消合作。五是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未依法履行公示义务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六是企业责任人任职将受限。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管的相关信息将纳入信用监管体系,任职资格相关事项受到限制,三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上市主体的董事、监事及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等在内的高级管理人员。
保定电台记者。
问题4、保定电台记者: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影响企业信用,如何补救?
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处副处长李晓钟: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要及时进行补救,一是对于未能按时报送年报的企业要及时补报;二是对于经营地址不实或不准确的市场主体,要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三是未按规定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的市场主体,应当先履行其信息公示的义务;四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市场主体,要及时更正其公示的信息。完成以上基础工作后,到登记机关的同级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市场监管部门在核查之后作出是否移出的决定。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各位记者朋友还有什么关注的问题,欢迎会后到市市场监管局采访。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