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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印发乡镇和街道行政执法文书参考样式(2021年版)

来源: 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  
2021-08-03 15: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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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更好地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河北省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规范乡镇和街道行政执法行为,经省政府同意,省司法厅于7月15日印发了《河北省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文书参考样式(2021年版)》(以下简称《文书样式》)。

  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对于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将规范行政执法文书作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取得了显著成效。2017年,经省政府同意,我省印发了《河北省行政处罚案卷标准》;2020年,结合乡镇和街道综合执法实际,省司法厅印发了《河北省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文书参考样式》。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新通过的《河北省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均已于7月15日实施。为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和《河北省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省司法厅组织修订了《文书样式》。

  此次新修订的《文书样式》与以往相比,进行了较大幅度调整。《文书样式》对应行政处罚(含行政强制)等法定程序及实体要求,紧密衔接执法流程,编排体例更为合理。文书数量由原来的38个增加到64个,在兼顾执法效率的同时,能够全面满足乡镇和街道的综合执法的实际需要。文书内容与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相统一,规范了执法行为,突出了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此外,《文书样式》全面融入了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要求,对推进三项制度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起到积极作用。

关键词: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责任编辑:骆梓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