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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等八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 补贴“一卡通”管理的实施意见》
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将通过“一卡通”发放
2021-08-17 16:29:54 来源:长城网

  

河北省财政厅。

    长城网讯(记者 李丽钧 通讯员 唐玮 何菲)近日,河北省财政厅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省民政厅等相关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的实施意见》,到2023年,所有直接兑付到人到户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原则上均通过“一卡通”方式发放,清理整合补贴政策和资金、规范代发金融机构、搭建集中统一发放平台等重点任务基本完成,全省惠民惠农补贴资金管理更加科学规范。

  近年来,随着国家惠民惠农政策力度不断加大,河北省通过将财政补贴资金直接汇入受益群众银行卡(含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存折等“一卡通”方式发放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对方便服务群众、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起到了积极作用。

  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在清理整合补贴政策和项目资金的基础上,形成惠民惠农补贴政策清单并向社会集中统一公开。2021年河北省级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政策清单已向社会公开,涵盖困难群众救助补助、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就业创业补贴、农林水补贴等六大类,具体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 儿童生活补贴资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残疾军人定期抚恤资金、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价格临时补贴等25项补贴项目。

  实施意见明确了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范围。中央、省级及以下各级政策规定直接发放给补贴对象(到人到户)的各类补贴资金,原则上都要通过“一卡通”发放,纳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范围(中央、省级有专门规定的资金除外)。对新增直接发放给补贴对象(到人到户)的补贴资金,原则上均应纳入“一卡通”管理范围;对因政策到期后调整的补贴项目,按照调整后新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实施意见提出,按照安全规范、精简透明、优惠便民原则,确定我省代发金融机构范围,由县(市、区)级在范围内原则上选择3家、最多不超过5家代发金融机构,目前少于3家的不再新增,超过5家的要逐步精简,明年减少到5家以内。整合补贴资金银行卡。从2022年开始集中整合补贴资金银行卡,原则上到2023年实现一人(户)一卡。鼓励各县(市、区)优先推行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发放补贴资金,对新增补贴项目全部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各县(市、区)必须与代发金融机构签订规范的代理协议。鼓励代发金融机构免费向补贴对象提供资金到账情况短信提醒服务。

  规范补贴资金发放流程。进一步建立健全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制度,制定完善涵盖补贴资金申报、审核、发放、公开公示等环节的操作规范,实现管理规章制度化、程序流程规范化、操作权限明确化。加强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各地各部门通过事前抽查审核、事中随机抽查、事后专项核查和大数据辅助核对等方式,强化对补贴资金的审核和监管。各级业务主管部门合理确定补贴资金兑付时限要求,实行限时办理,切实加快补贴资金结算进度。

  实施意见还提出,我省有关部门将充分依托已有设施,搭建全省集中统一的补贴资金数据管理平台(社会保险待遇发放和管理除外),实现对补贴资金核实、比对、支付、发放、公开公示等重要环节数据的集中采集和管理。各级业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要求定期逐级上报平台数据,实现发放数据可查询、可分析。各地各部门要向社会主动公开本部门制作、获取的补贴信息,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责任编辑:郑光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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