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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北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的通知》
2021-08-26 10:57:00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

  为进一步优化我省营商环境,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2021年8月24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实施《河北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习近平总书记在博鳌亚洲论坛2021年年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中指出:“中国将积极参与贸易和投资领域多边合作,全面实施《外商投资法》和相关配套法规,继续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推动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此外,2020年1月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在第26条中明确规定建立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保护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国务院随后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进一步强调对外商投资的促进和保护。2020年10月1日,商务部颁布实施《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省政府工作安排,省商务厅研究起草了《河北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以下简称《投诉办法》),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经省政府研究同意后,由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投诉办法》共六章三十四条,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章 总则,主要阐明制定目的和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基本概念和商会权利。

  第二章 投诉工作机构,明确了省级投诉工作机构、人员配备及职责;对市、县级地方人民政府设立本级外资投诉工作机构提出要求,规定其基本职责。

  第三章 投诉的提出与受理,明确了投诉人的权利、义务及提交材料,实行线上、线下投诉受理方式。规定了投诉受理时限,列明了不予受理的情形。

  第四章 投诉处理,规定了投诉事项办理方式、处理时限、处理程序等内容。

  第五章 投诉工作管理制度,强调地方政府在外资投诉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实行定期报告、案件督办、信息统计、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等制度。

  第六章 附则,主要包括投诉人保护条款、港澳台参照实行条款及实施日期。

  三、出台意义

  《投诉办法》紧密衔接我国外商投资法及其相关配套法规,针对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受理范围不清、程序不规范、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研究提出解决措施,建立起规范化的外商投诉工作运行机制,从而进一步增强外商来冀投资信心,助推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

  河北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构名录.xlsx

  河北省外商投诉服务办公室办事指南.pdf

责任编辑:郑光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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