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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区政府新闻办
“雄安新区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
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

来源: 长城网  
2022-01-07 15:2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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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雄安新区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新闻发布会。6月16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党中央首次就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专门印发文件,充分体现了对相关工作的高度重视。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主要围绕雄安新区检察机关如何学习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向各位介绍有关情况。

  今天我们邀请到了雄安检察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静女士,分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德新先生,分院案件管理监督部副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商凤廷女士,分院四级高级检察官武新雷先生出席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首先,请杨静副检察长介绍2021年雄安新区检察工作整体情况。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

  上午好!首先,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雄安检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6月16日,党中央第一次以“中共中央文件”形式印发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28号,以下简称《意见》),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坚定决心,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建设特别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中的具体化,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检察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7月24日,省委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冀密传〔2021〕20号),就我省贯彻落实《意见》提出了具体要求。中央文件和省委实施意见下发后,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就贯彻落实提出明确要求,新区检察机关第一时间认真学习《意见》、省委实施意见及新区要求,深刻领会其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对照要求逐条梳理,深入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得到落实。下面,我就相关情况进行通报。

  2021年以来,新区检察机关按照党工委部署,紧紧围绕“五新”目标,深入开展以“在服务雄安新区建设发展一线彰显检察使命担当”为主题的争先创优活动,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着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着力维护新区政治安全、社会稳定;加大法律监督力度,着力营造公平的法治环境和良好的营商环境;主动作为,服务新区重点工作。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展现了新形象,步入了高质量发展轨道,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新区检察机关班子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符合新区特点的检察权运行模式基本成型。在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狠抓两级检察机关政治建设的同时,在新区党工委大力支持下,分院班子成员和专职检委会委员均已配备到位,三县检察院检察长换届全部调整,新区检察机关领导力量得到了极大加强。通过公开选调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录用名牌大学毕业研究生、招聘聘用制人员,两级院以业务骨干为核心的办公办案团队运行模式基本成型。在此基础上,根据检察机关上下级属领导关系的定位和新区发展要求,大力推行新区两级院纵向统一、横向协作、内部整合、总体统筹的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全方位推进司法办案、队伍管理和信息化一体化建设,组建了涵盖两级院的白洋淀生态环境保护等办案团队,优化了洗钱犯罪、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办案团队效能,实行了命案一体化办理机制,完善了提前介入、捕诉一体机制。

  检察履职更加积极主动,服务新区建设发展的平台进一步拓展。按照国华书记当好企业“店小二”要求,坚持主动作为、能动司法,精准对接企业法治需求,主动搭建并上线运行“检企共建”平台,现已注册入驻企业50家,智能法律顾问、案件诊断、涉企案例、企业在线课堂等功能版块为新区各类市场主体有效提供了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化支持体系建设,自主研发“雄安未检园地”法治教育平台。该平台上线运行以来,日人均访问量超2000人次,反复使用占比达27.73%,特别是检察官在线版块互动频繁,向中小学生等未成年人及家庭提供了“一站式”“全覆盖”法治服务。牢固树立监督就是服务、双赢多赢共赢的司法理念,主动与新区纪工委、法院、公安等部门沟通协作、密切配合,会签多个重要文件、形成多个协作机制、办理多起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共同提升了执法司法水平,助力法治雄安建设。

  检察职能进一步得到发挥,体制机制层面创新更加扎实有力。成立白洋淀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室,集中管辖新区涉白洋淀的环境资源类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落实白洋淀公益诉讼巡查制度,办理涉白洋淀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8件,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获得法院支持;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强化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研究制定《雄安新区知识产权犯罪案件证据收集指引》,依法办理涉嫌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积极向党工委管委会请示筹备设立由新区两级院派员组成的重点片区检察办公室,通过依法履职严惩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积极参与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治理,持续落实守好拆迁群众“钱袋子”长效机制,为主动融入重点片区现代社会治理体系做好基础性准备工作;同时,向建设工地制发典型案例法治口袋书,对新区刑事犯罪特点趋势进行深入分析供新区党工委决策参考,针对办理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真正实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成立涉外检察办公室,整合两级院优秀人才,认真研究学习国际贸易规则,超前谋划涉外检察业务,确保依法审慎办理涉外案件。

  信息化建设水平进一步加强,让检察工作插上科技翅膀的效果更加显著。在率先立项建成新区首个基础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基础上,主动搭建检察智慧大脑,积极探索“检察技术+信息化+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一体发展模式。组建专业技术咨询团队,开发运用智能辅助系统,协助检察官进行技术类证据审查和数据分析研判。高标准建设完成司法鉴定实验室(公益诉讼快检实验室),集分析研判、实时指挥、服务社会、精细管理等于一体的信息化综合指挥中心功能模块进一步清晰,为服务新区建设和检察官司法办案提供了强大技术支撑。目前,新区检察信息化工作基本达到了适度超前的发展要求,实现了以建设为中心向以应用为中心的重大转变,四项成果取得著作权证书。

  下面通报贯彻落实《意见》的工作情况。分院党组将在新区党工委和省检察院党组的领导下,以贯彻落实《意见》为牵引,结合新区“五新”目标和重点工作,紧紧围绕服务新区建设发展与创新检察权运行模式两大主题,认真履行打击犯罪、法律监督、保护公共利益等职责,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巩固党史学习教育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主动作为,扎实工作,着力服务新区建设大局,着力推进法治雄安、平安雄安建设,全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旗帜鲜明地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自觉主动接受党的绝对领导。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要求,及时主动向新区党工委请示报告法律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不断在法律监督履职过程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着力加强自身建设。通过加强政治轮训、创新业务培训模式、落实与深圳和浦东等检察机关对接交流机制等多种手段,突出加强两级院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统筹推进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着力提高检察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自觉接受监督制约。在新区纪工委和省院纪检组的监督下,自觉按照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规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完善人民监督员和检察公开听证制度,拓宽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司法的渠道。严格规范检察权运行。在法律监督职责范围内依法规范履职,严守检察权边界,坚持到位不越位、尽责不越权、帮忙不添乱。

  二是全面加强诉讼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加强侦查、立案监督。依托向新区两级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派驻检察室,进一步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有效防范有案不立、有罪不究、长期挂案、违法侦查等问题。加强审判、执行监督。以落实完善与新区中院会签的打击虚假诉讼等工作文件为抓手,强化审判自由裁量权监督,全面加强刑事审判、民事审判、行政审判和刑事执行监督,推动构建审判、执行、监督良性互动关系。

  三是打造法律监督平台,促进依法行政。探索履职中及时发现纠正行政机关违法行为。在现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平台”的基础上,搭建新区法律监督平台,实现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治安处罚等信息共享,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信息共享机制,确保执法司法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共享。检察机关依托平台落实依法督促纠正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行为,促进依法行政,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并着力使此项工作摸索出一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助推国家级法治示范区建设。完善对社区矫正的监督。深入推进社区矫正大数据信息共享,探索将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信息融入新区法律监督平台,推动依法解决社区矫正脱管漏管问题。加强对民事执行工作的监督。深入推进民事执行与监督信息法检共享,推动依法破解执行难问题。坚决克服以罚代刑、有案不移。完善新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将行政处罚信息、移送案件信息全部录入平台,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要将刑事结案涉及行政处罚的案件信息录入平台,以此监督行政执法机关不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问题和司法机关不移送行政处罚问题。

  四是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做好重点领域公益诉讼工作。深化“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水上、陆地流动“检察室”作用,突出抓好白洋淀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公益诉讼工作。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范围。认真落实检察机关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探索办理新区英烈名誉和纪念场所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新领域公益损害案件,做维护新区社会公共利益的法治守护者。

  五是深化检察权运行体制机制创新。加强两级院一体化建设。进一步淡化新区两级检察院之间层级界限,深化、细化、实化一体化工作举措,全方位探索推进两级院一体办案、一体建设、一体管理、一体保障,全面提升新区检察机关队伍素质和办案水平,争取摸索出检察机关一体化建设的成功经验。积极探索专业化办案模式。依托白洋淀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室、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涉外检察办公室,通过类案集中管辖、组建高水平办案团队等方式,探索检察机关专业化办案模式。创新检察权运行模式。依托两级检察院共同组建的容东等重点片区检察办公室,探索通过创新检察权运行模式服务新区建设发展新路径。

  贯彻落实《意见》,事关党的检察事业稳健前行、长远发展。新区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牢记初心使命,更加忠诚履职,努力为服务保障新区高质量建设发展,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贡献检察力量。

  最后,欢迎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们继续关心、支持并监督我们的工作。谢谢大家!

  谢谢杨静副检察长的发布。

  下面是记者提问时间,请有问题的记者举手示意,提问前先通报您所在的新闻机构。

  中国新闻社记者:请问新区检察机关在贯彻落实《意见》、服务新区发展中,体制机制创新层面有哪些举措?

  雄安检察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静:

  为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新区检察机关设立了一个检察室和三个检察办公室,以此为依托作为服务新区建设发展与创新检察权运行模式的重要抓手,助力打造雄安新区法治建设新高地和国家级法治示范区。

  依托白洋淀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室,助推绿色生态宜居新城区建设。在安新县检察院设立白洋淀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室,集中管辖新区范围内涉环境资源保护的民事、行政、刑事案件,整合检察资源,开展专项保护。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一方面,完善与周边及白洋淀流域兄弟检察院沟通协作机制,统一办案标准和司法理念,开展白洋淀全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另一方面,加强检察机关同公安、法院、生态局等司法、行政部门的外部协同,织密白洋淀生态环境综合保护网络,白洋淀生态环境保护整体合力和工作效能得到快速提升。

  依托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助推创新驱动发展引领区建设。在新区检察分院和雄县检察院设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实行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集中统一履职,案件统一办理。重点服务落户雄安企业,摸清雄安新区知名品牌企业,设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系点,指导企业制定合规计划,健全管理规章制度,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活力,优化营商环境。

  依托重点片区检察办公室,助推协调发展示范区建设。聚焦新区开发建设现状,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分别设立容东片区、雄东片区、雄安高铁枢纽片区检察室,着力打造“司法办案+调研报告+检察建议”运行模式升级版,为重点片区高标准高质量启动运行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依托涉外检察办公室,助推开放发展先行区建设。聚焦新区开放发展趋势,超前谋划涉外业务,设立涉外检察办公室,重点服务对接河北自贸区(雄安片区),探索涉外企业合规审查机制,防范化解涉外企业法律风险,积极开展涉外法律政策研究和人才培养,努力建设一支具有国际视野的高水平检察队伍。

  河北日报记者:《意见》提出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请介绍一下新区检察机关是如何加强自身建设的?

  雄安检察分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德新:

  今年以来,雄安检察机关重点围绕以下四个方面,着力加强自身建设。

  关于政治建设方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了《关于加强党组自身建设的决定》,从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制定15项具体措施,不断提升党组统领新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认真组织“四史”学习和“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学习,坚持每日一小时学习制度,落实领导干部上讲堂制度,严格执行党内请示报告制度,注重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把牢政治规矩“方向盘”。

  关于队伍建设方面。立足检察实际,完善新区员额检察官统一调用办案机制,推进新区检察机关一体化建设,统一司法理念、司法尺度,为推进一体化办案提供有效制度保障。深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京津冀协作,健全完善干部选、育、管、用全链条人才建设机制,探索点对点有效人才引进模式,并与深圳市检察院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书》,努力培厚人才建设“营养土”。

  关于争先创优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意见》,深入开展“争先创优,创建检察品牌,在服务保障雄安新区规划建设一线彰显使命担当”活动,力争用三年时间打造一批具有雄安检察特色品牌。注重先进典型选树工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引领作用,今年以来,新区检察机关5人被评为“冀青之星”称号、2人荣获河北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业务能手”称号,1人荣获全省学雷锋标兵,1人荣获“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先进个人,吹响创新创业“集结号”。

  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深入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实现政治、党史、警示、英模四项教育全面覆盖。深入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及项目化管理工作部署,制订完善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具体管用和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对认罪认罚中检察权运行和不捕不诉中检察权运行实行廉政风险防控项目化管理,积极构建防微杜渐不能腐廉政防控机制。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定期开展线索倒查,常态性开展检务督察,磨利内部监督“撒手锏”。

  河北法制报记者:雄安新区检察分院在贯彻落实《意见》中,是如何强化法律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推进雄安新区法治建设的?

  雄安检察分院案件管理监督部副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商凤廷:

  《意见》印发后,我们把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即“两法衔接”作为贯彻落实《意见》和《河北雄安新区条例》相关要求,强化法律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推进雄安新区法治建设的重要途径。分院向新区提交了专项报告,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对此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专门批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陈峰同志亲自部署,新区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制定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雄安新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了“两法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陈峰主任担任领导小组组长,雄安检察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纪志明任副组长,生态环境局、综合执法局、应急管理局等14个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雄安新区检察分院。

  9月17日,在雄安检察分院召开了新区两级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参加的“雄安新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推进会”,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陈峰出席并做动员讲话,详细阐述了加强“两法衔接”工作重要意义,强调要把做好“两法衔接”工作作为落实《意见》和《河北雄安新区条例》、优化新区营商环境、促进新区依法行政、司法公正,推进法治雄安建设的重要举措,要求各相关部门强化责任,扎实推进工作落实。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新区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推进此项工作开展。一是加强执法司法信息共享。着手研发新区“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在确保行政处罚信息全面录入的基础上,逐步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执法信息录入共享。二是严格落实好案件移送制度。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强化监督,确保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及时移送,防止有案不移、以罚代刑;探索推进刑事司法中需给予行政罚案件反向移送,防方处罚不到位情形发生。三是加强执法司法监督。检察机关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依照法律规定的方式督促其纠正。行政机关发现司法机关在刑事司法中存在问题及时向司法机关提出,形成相互监督、制约。四是建立联席会议、办案咨询会商、联合培训等工作机制。“两法衔接”成员单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互相通报相关工作情况;在案件查处过程中,相互咨询和会商,形成打击相关违法犯罪合力;有针对性开展联合专题调研,组织各类人员同堂培训,提高办案能力。五是建立科学合理的考评机制。将“两法衔接”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绩效考核”和“依法行政考核”体系,对在“两法衔接”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中国雄安官网记者:《意见》对公益诉讼和“河湖长+检察长”都提出了明确要求,请介绍一下在白洋淀生态环境及资源保护工作中是如何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的?

  雄安检察分院四级高级检察官武新雷:

  雄安检察分院自成立以来,紧紧围绕白洋淀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履职尽责、主动作为,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推动雄安新区建设新时代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奠定了坚实基础。两年多来,我们主要开展了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创新工作机制。雄安检察分院刚刚成立各项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公益诉讼工作也是一项全新的检察职能,各项工作也需要不断的探索推进,同时新区的定位之一也是创新高地,为此我们高度重视有关工作机制的创新。(一)我们制定了《白洋淀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巡查工作制度(试行)》,常态化开展白洋淀巡查工作,截至目前,开展白洋淀常态化巡查16次,目标巡查7次,出动人员51人次;(二)建立了“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及工作联系室,两级检察长根据实际情况划分所负责的河湖领域,层层压实责任,逐步形成新区统筹、县级落实、上下协同的工作格局;(三)完善与周边及白洋淀流域兄弟检察院沟通协作机制,加强同公安、法院、生态局等司法、行政部门的外部协同,开展白洋淀全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通过机制的完善织密白洋淀生态环境综合保护网络;(四)建立了扫黑除恶等刑事案件与公益诉讼案件双审查机制,即在批捕、起诉的涉黑涉恶等刑事案件中,对涉及公益诉讼领域的相关犯罪,公益诉讼部门同步介入审查,及时发现、指导调取完善相关证据;(五)另外,我们成立了白洋淀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室,建立了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初步形成了取证船、取证车、无人机“三位一体”的综合检测网。

  二是依法主动履职。在近两年多来的司法办案中,我们秉持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和治理、修复生态环境并重的司法理念,办理了在白洋淀水域禁渔期内非法电鱼、在禁猎区内非法狩猎等多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此外,还积极开展了“白洋淀生态环境卫士”“白洋淀水质达标治理”“医疗废物、废水处置”等多个专项监督活动。截至目前,雄安检察机关共办理白洋淀生态环境及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20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法院全部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当事人累计支付生态资源补偿费3万余元。

  三是深化理论研究。白洋淀生态环境保护与新时代检察职能的深度融合,可以更好的探索推进白洋淀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方式方法。为此,我们正积极筹备白洋淀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论坛和学术沙龙,我们还成立检察公益诉讼调研课题组,设立了“生态环境案件集中管辖背景下公益诉讼制度研究”专项课题,进一步加强理论研究,为更好的做好白洋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履行好检察职能提供丰富的理论支撑。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再次感谢各位媒体朋友们的出席。

关键词:责任编辑:郑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