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冀政字﹝2022﹞18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于2022年3月26日由省政府印发,现就相关内容进行如下解读:
1.出台《实施方案》有哪些重要意义?
“十四五”时期是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关键期,也是实现碳达峰目标的窗口期。河北省节能减排工作面临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与资源环境约束趋紧、国家分解任务较重与节能减排空间收窄等多重压力,《实施方案》立足省情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围绕总体要求、主要目标、重点工程、政策机制和保障措施等方面,对全省节能减排工作作出了部署安排。《实施意见》的出台,对于动员全省上下推动节能降碳减污协同增效、加快创新绿色高质量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2.《实施方案》提出了哪些目标?
《实施方案》坚持目标导向,聚焦“十四五”碳达峰关键期,提出了提升重点地区和行业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二氧化碳和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排放水平等方面主要目标。比如,到2025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煤炭消费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4.5%和10%,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指标,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完成国家下达的16.64万吨、0.57万吨、14.05万吨和5.64万吨目标。
3.《实施方案》部署了哪些重点工程?
“十四五”时期,节能减排工作要因时而动,顺势而为,加快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持续巩固提升环境治理成效,为统筹做好节能减排各项工作提供重要支撑。《实施方案》坚持系统观念,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和关键环节,部署实施“十大重点工程”。
一是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工程。加快实施重点行业节能改造升级和污染物深度治理,推动重点用能设备系统节能改造,巩固重点行业和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成效,实施碳排放重点行业工艺流程革新和清洁生产改造,深入开展能效、水效“领跑者”行动。
二是产业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推动园区能源系统整体优化和污染综合整治,支持多能源协同的综合能源项目建设,提高能源管理智慧化水平,推行热电联产、分布式能源及光伏储能一体化应用,加快产业园区和集群污染综合整治。
三是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推进城镇绿色规划、绿色建设、绿色运行管理,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加强用能基础设施与信息基础设施融合与升级改造,建立城市建筑用水、用电、用气、用热等数据共享机制,实施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四是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推动绿色铁路、绿色公路、绿色港口建设,推广低碳交通工具,加快推进多式联运发展,深入推进营运车辆污染治理,促进岸电设施常态化使用,大力发展智能交通,持续完善城市配送物流基础设施,开展国家级“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五是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优化农业农村用能结构,推广农村住房建筑导则,加快农房节能改造和绿色农房建设,推进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统筹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和农村水系综合整治。
六是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开展公共机构综合型用能系统和设施设备节能改造,深入实施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逐步淘汰老旧公务用车,推行能耗定额管理,加大可再生能源和高效储能技术推广力度,提高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
七是重点区域节能减排工程。统筹推进区域能源资源配置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加快推进京津冀能源设施一体化,促进京津冀节能减排协同增效,联合京津共同打造氢能制储运加用全产业链条,共建氢燃料电池重卡货运走廊。
八是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严控煤炭消费,依法依规严格涉煤项目审批,持续推进主要耗煤行业煤炭减量,深入开展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合理控制煤电建设规模,加快淘汰落后煤电产能。
九是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强化挥发性有机物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加大低挥发性有机物源头替代力度,高效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开展无组织排放排查整治,推进适宜高效治理设施建设和运维。
十是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工程。加快构建城乡全覆盖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管网建设和改造,推行污水资源化利用和污泥无害化处理,加快乡镇级污水处理厂建设,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建设。
《实施方案》同时对每项重点工程提出了目标要求。比如,“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工程”明确,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6.5%以上,重点耗能行业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比例超过30%。再如,“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明确,到2025年,清洁能源及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比例分别达到90%以上、80%以上,铁路货运量比重提升3个百分点,火电、钢铁、建材等行业大宗货物清洁运输比例力争达到80%。
4.《实施方案》明确了哪些政策机制?
“十四五”期间,节能减排工作面临新形势、新要求,政策保障需及时精准、有力有效。《实施方案》从七个方面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为确保完成“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优化完善能耗双控制度。强化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管理,有效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优化能源要素合理配置,合理分解“十四五”节能目标,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全面落实重大项目能耗单列,探索开展用能预算管理。
二是健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强化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管理,建立非固定源减排管理体系,因地制宜开展特征污染物减排,探索建立质量—总量预警机制。
三是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以下简称“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对“两高一低”项目开展评估检查,严禁违规“两高一低”项目建设、运行,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加强对“两高一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结果执行监督评估,完善“两高一低”项目融资政策。
四是完善政策标准。严格落实国家优惠政策,大力发展绿色金融,不断扩大绿色信贷规模,探索设立河北省低碳转型基金,实行差别电价政策,完善清洁取暖价格机制,建立健全污水处理费动态调整机制,探索将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要求纳入重点行业排污许可,提升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标准
五是推行市场化机制。推进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交易,完善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鼓励规范有序开展水权交易,建立健全碳排放权抵消机制,大力发展节能服务产业。
六是强化统计监测能力。加强能源计量和统计能力建设,严格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和标准,开展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审查,完善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和计量体系,建立碳汇监测核算体系,完善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报告制度。
七是培育壮大专业人才队伍。完善省、市、县三级节能监察体系,重点用能单位设置能源管理岗位和负责人制度,加强基层生态环境监管队伍建设,加大对节能环保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
5.如何做好《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
节能减排是加快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务实行动。全省各地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聚焦重点任务,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实施方案》在抓落实方面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切实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节能减排工作负总责,自觉履行“一岗双责”。省有关部门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统筹协调,督促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省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二是强化监督考核。组织开展对各地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严格落实国家能耗双控考核措施,增加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考核权重,加大对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推动能源资源优化配置措施落实情况考核力度,继续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加强生态环境问题自查自纠,开展跨区域生态环境联合执法、交叉执法,配合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三是营造良好氛围。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组织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节能减排法规、政策、标准、知识。鼓励行业协会、学会、商业团体、公益组织参与节能减排公益事业。开展节能减排自愿承诺活动,引导公众自觉履行节能减排责任。强化舆论引导,回应社会关切,推动形成社会共识和自觉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