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支持机器人产业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于2023年3月2日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现就相关内容进行如下解读:
一、为什么要出台《若干措施》?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与机器人技术深度融合,机器人产业迎来升级换代、跨越发展的窗口期。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有关部门先后发布了《“十四五”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机器人+”应用行动实施方案》,对机器人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等方面做出了明确部署。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机器人产业发展,把“机器人+”应用作为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切入点和突破口,通过市场需求推动机器人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若干措施》。
二、《若干措施》中包含了哪些主要内容?
一是深化重点领域“机器人+”应用。按照河北省机器人产业发展实际,将重点围绕“机器人+”应用,开展一系列活动,发展机器人产业,需要拓展“机器人+”场景以及推进企业“机器人化”技术改造。二是加强政策引导壮大机器人产业。集聚优势资源,重点推进工业机器人和特种机器人重点产品的研制及应用,拓展机器人产品系列,提升性能、质量和安全性,推动产品高端化智能化发展。实施强链延链补链行动,加大产业链招商力度,加快引进国内外知名机器人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产业化成果。三是营造良好发展生态。将在关键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等方面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项目、人才、资金、平台、基地等要素支撑,支持机器人重点聚集区承办省级以上机器人高端论坛、展览展示和重大赛事活动,为机器人产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若干措施》有哪些创新性措施?
一是打造典型应用场景。支持工业机器人、特种机器人、服务机器人的用户单位,与机器人相关企业,包括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社会研发资源,共同组建应用创新联合体,开发机器人应用场景。对入选省级典型应用场景且项目投资额不低于200万元的,每项分别给予机器人相关企业和用户单位各50万元奖励,每家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二是推进“机器人化”技术改造。支持工业机器人相关企业,联合智能制造集成商、智能装备生产企业或系统控制软件生产企业,参与制造业技术改造。对牵头机器人相关企业,按“机器人化”项目金额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四、如何做好《若干措施》贯彻落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分管副省长牵头,省有关部门和唐山、廊坊市政府组成的协调推进机制,统筹推进全省机器人产业发展,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二是完善支撑体系。整合机器人企业、用户单位、研发机构、高等院校、金融机构等资源,支持组建机器人产业相关社会团体,建立机器人产业统计体系,打造机器人产业生态。三是营造发展氛围。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对机器人产业发展、典型应用、相关政策进行广泛宣传。支持举办“机器人+”品牌论坛等省级以上机器人领域重大专业活动,提升我省机器人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