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冀政办字〔2023〕69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于2023年5月5日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现就相关内容进行如下解读:
一、为什么要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
2023年3月1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革发展的目标、方向和举措,着力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发展公共卫生和基层服务等薄弱环节,加强机构管理和分工协作,优化服务提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对于解决群众看病就医的急难愁盼问题,满足群众全方位全周期健康需要,促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加快构建我省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有哪些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为8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第二部分为加快医疗高地建设,主要包括推进医学医疗中心建设、加强重点专科学科建设、加快卫生健康科技创新3项重点任务。第三部分为提升市县医疗水平,主要包括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百强县医院提质行动、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4项重点任务。第四部分为筑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主要包括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3项重点任务。第五部分为提升医疗卫生服务品质,主要包括强化医疗质量安全、优化医疗卫生服务路径、推动医疗卫生服务数字化、促进医养结合、增加接续性服务供给5项重点任务。第六部分为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主要包括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推进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改革2项重点任务。第七部分为提升外部治理效能,主要包括完善政府投入机制、发挥医保杠杆作用、完善编制和人事制度、深化薪酬制度改革、健全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5项重点任务。第八部分为组织实施,包括强化组织领导、深化部门协同、加强宣传引导3项要求。
三、《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有哪些结合省情完善细化的措施?
(一)关于加快医疗高地建设。为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在《实施方案》中明确,加快6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4个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进度,争取国家医学中心和更多区域医疗中心落户河北。为强化医学高层次人才培养,提出每年从三甲医院或省、市级重点学科选派30—50名卫生健康人才赴京研修深造。结合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明确在廊坊、沧州、张家口等市依托京津高水平医院,加快推进京津冀医联体建设。
(二)关于紧密型医联体建设。结合我省当前紧密型医联体建设进展,《实施方案》提出,全面推开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到2023年底,各县(市、区)全部完成组建任务,力争60%的县(市、区)达到紧密型县域医共体验收标准。以沧州、邯郸和邢台市为试点,每个设区的市选择一个城区,在城市网格化布局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形成以市带区、区社一体、多元化的发展模式。
(三)关于筑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实施方案》从机构建设和人才培养两个方面提升基层服务能力,重点实施“优质服务基层行”和社区医院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年底达到服务能力标准的机构达到70%,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所乡镇卫生院达到社区医院建设标准。“十四五”期间持续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开展全科医生转岗培训2500人。推进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每年至少培训200人。
(四)关于提升医疗卫生服务品质。在优化医疗卫生服务路径方面,《实施方案》明确,落实分级诊疗技术标准,畅通转诊通道,简化转诊程序。到2023年底,每个县(市、区)至少建立1个卒中中心和胸痛中心。在推动医疗卫生服务数字化方面,《实施方案》明确,全省二级以上医院普遍推行预约诊疗制度,推广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线上查询、药物配送等服务。
(五)关于提升外部治理效能。《实施方案》提出,完善政府投入机制,按规定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投入政策,用足用好地方政府债券政策。发挥医保杠杆作用,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每年开展调价评估,达到启动条件的及时有序调整。优先将保障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等复诊需求的“互联网+”医疗服务复诊项目纳入医保支付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