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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2023-07-21 14:24:00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

  《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于2023年7月21日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现就相关内容进行如下解读:

  一、为什么要出台《若干措施》?

  生物医药产业是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考察时关于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倪岳峰书记在推动全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座谈会上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将《关于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落到实处,我省制定了《若干措施》。

  以《若干措施》为引领,我省将紧抓生物技术加速演进、生命健康需求快速增长、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等重大机遇,大力实施“制造强省”战略,以需求为牵引,以创新为动力,以质量为核心,加快创新驱动发展转型,培育发展新动能,构筑产业竞争新优势,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打造全国乃至全球创新高地,助推我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若干措施》是如何制定出台的?有哪些特点?

  省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成立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工作机制落实和文件起草工作,在起草过程中充分学习先进地区的经验,征集了国家部委、各地市、有关部门、企业、行业协会、专家的意见,并经多次座谈会讨论酝酿、修改完善,形成了《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力求做到三点:一是标准要求高。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对标先进地区,尽可能完善每条措施。二是考虑方面全。坚持锻长板、扬优势和补短板、强弱项两手抓,坚持供给侧和需求侧两端发力,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从影响产业发展的技术、企业、产品、生态、链条等自身因素,政策、资金、要素、监管、服务等外部因素,全方位作出安排部署。三是政策突破性强。按照省领导关于研究推出一系列开创性、突破性、撬动性、引领性扶持措施的要求,争取各有关部门大力支持,研究提出了一系列符合“四性”要求、有力有效的措施。通过统筹和列支资金重点支持研发创新、企业培育和产业化发展,优化和改革保障人才建设、生产要素、金融服务以及政务服务,全力将生物医药产业做大做强。

  三、《若干措施》中对支持研发创新提出了哪些具体措施?

  针对支持研发创新方面,一是强化技术研发创新。“十四五”期间,推行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制度,对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优惠的科技型企业按规定给予资金补助。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支持将相关横向课题列入政府科技计划,纳入主要研究者和直接参加研究者的绩效工资、职称晋升、岗位聘用等管理,做好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及评价。二是支持创新平台建设。对晋级国家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的科技创新平台给予300万—500万元一次性奖励性补助。认定为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给予300万元资金支持。建设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省级创新平台,择优分别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新增仪器设备投资30%,最高2000万元、3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对新认定为省级、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0万元的省级资金奖励。支持建设千升以上规模的生物药品中试服务、高端制剂中试、医疗器械工程化及药品进出口服务等符合国际标准的专业化服务平台,经认定后择优给予支持。三是支持新药及医疗器械研发。对列入省级科技计划的生物医药重点研发计划及成果转化项目,给予省级科技专项经费支持。对进入Ⅱ期、Ⅲ期临床试验研究的创新药(化学药品、生物制品,不同剂型合并计算),分别给予300万元、500万元资金奖励;对进入Ⅲ期临床试验研究的改良型新药、中药创新药给予200万元资金奖励。本事项的独立法人企事业单位每年最高累计奖励额度2000万元。四是支持新兽药研发。对列入省级重点研发计划的兽药制药工艺和新剂型创制研究的,给予资金支持。对一、二、三类新兽药进入临床试验研究的,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支持,对获得一、二、三类《新兽药注册证书》的,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新列入《中国兽药典》中药材资源目录的,给予100万元奖励。五是支持承接临床试验。支持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积极参与药物、器械临床试验,对仅用于临床试验的病床不计入医疗机构总病床,不规定病床效益、周转率、使用率等考评指标。

  通过多措并举,不断加强基础研究支撑和创新平台建设,完善创新成果转化机制,提升企业技术创新动力,努力突破“卡脖子”技术难题,把关键核心技术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

责任编辑:郑光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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