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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关于支持“领跑者”企业利用市场机制整合资源做大做强的若干措施》
2023-08-03 14:26:00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

  《关于支持“领跑者”企业利用市场机制整合资源做大做强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于2023年8月3日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现就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如下解读:

  一、为什么要出台《若干措施》?

  特色产业是县域经济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所在。注重企业关联度和融合度,利用市场化机制,鼓励和引导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以换股、重组等方式,将相关产业的优势板块集中起来,是培育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产业升级,实现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抓手。目前我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内,强有力的头部企业较少,出台《若干措施》,引导和支持集群头部企业通过并购重组、上市融资,整合资源等路径快速做大做强,形成“头雁效应”,激发“雁群活力”,引领集群加速发展,推动县域经济规模进一步扩大,质量进一步提升。

  二、《若干措施》是从哪些方面助力企业做大做强的?

  《若干措施》聚焦企业并购重组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市场主导、政策引导、企业自主、平等互利”为原则,引导企业做大做强,分产业措施、金融税收措施、土地措施、保障服务四个方面,提出了15项具体措施。

  第一部分是加强产业政策引导。共包括4项措施,一是支持企业并购(兼并)重组。对集群上市公司依法依规实施的并购重组给予事后资金激励;也支持集群内非上市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并购(兼并)重组。二是增强企业关联度融合度。引导企业共建产业链供应链,以集群内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试点提升企业间的关联度、融合度,并提供一定支持。三是支持企业跨越发展。从企业年营业收入实现阶段性跨越、首次入围中国民营企业500强、首次入围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3个方向,对并购(兼并)重组后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激励。四是实施“零罚款”监督执法。对正在开展并购重组的企业,除故意违法和重大违法情况外,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执行轻微不罚、首次不罚、非故意不罚的有关规定。

  第二部分是加大金融税收扶持。共包括5项措施,一是支持并购企业上市。对企业境内外上市按照不同的上市阶段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补助。二是支持引入股权投资。特色产业项目和初创企业引进股权投资后,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奖励。三是鼓励设立并购基金。支持政府引导基金发展并购重组投资业务的同时,也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和上市企业参与发起设立相关的并购基金。四是分期缴纳税款。对符合条件的并购重组企业,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分期缴税计划。五是加大信贷保险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企业并购重组融资专项贷款,从利率、贷款额度、贷款期限等3个方向支持企业并购。鼓励保险公司参与企业并购基金设立。

  第三部分是落实土地支持政策。共包括2项措施,一是减免增收土地价款。对并购重组后企业经批准提高现有工业用地容积率的,不增收土地价款。二是高效便捷开展不动产登记。被并购重组企业的房产和土地等权证资料不全但符合要求的,可按规定补办相关手续。

  第四部分是强化保障服务支撑。共包括4项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省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组建工作专班,每年确定目标企业,“一事一议”重点支持。二是畅通审批通道。各市县政府建立完善工作机制,为并购重组提供点对点服务,加快推进步伐。三是保留荣誉称号。并购重组成立的新法人主体,符合条件的继续保留原有荣誉、称号、认定及相关优惠政策。四是加强宣传引导。选树典型,形成示范,适时组织召开现场会全面推广。

  三、《若干措施》主要有哪些特点

  1.针对性强。《若干措施》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从企业实际需求出发,针对性解决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内企业在并购(兼并)重组过程中的主要困难,引导和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实现跨越式发展。

  2.含金量高。《若干措施》中分别从产业、财税金融、土地、政策保障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明确的支持措施,并拿出真金白银对企业并购(兼并)重组进行鼓励和引导。

  3.覆盖范围广。在《若干措施》中既支持上市企业扩大规模,也支持非上市企业间利用市场机制实现并购(兼并)重组;既有产业方面的支持也有财税金融、土地等方面的支持;既支持集群内企业间的并购(兼并)重组,也支持集群内企业与集群外企业间的并购重组。

责任编辑:郑光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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