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记者刘响 摄
3月13日下午,河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河北省扎实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巡视员、新闻发言人张志杰介绍河北省扎实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相关情况。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处长王猛,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反垄断局局长董智斌,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王守用共同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河北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副处长钱伟玲主持。实录如下:
河北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副处长钱伟玲。记者刘响 摄
河北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副处长钱伟玲: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
下午好!欢迎出席河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
本场发布会的主题是“河北省扎实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我们专门邀请到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巡视员、新闻发言人张志杰先生,请他介绍我省扎实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相关情况。同时我们还请来了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处长王猛先生,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反垄断局局长董智斌先生,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王守用先生,他们将共同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首先,请张志杰先生作介绍。有请。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巡视员、新闻发言人张志杰。记者刘响 摄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巡视员、新闻发言人张志杰:
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事关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省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自身职责,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维权效能,着力打造更加放心、更加便捷、更加舒适的优质消费环境,取得了明显工作成效。
下面,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2023年以来我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提振消费信心、扩大消费内需工作部署,积极营造人民群众所需、所愿、所盼的消费环境,多维度、多渠道、多场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推动社会共治,优化消费环境
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全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一是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持续深入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全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达1.68万家,涵盖大型商超、餐饮单位、网络交易平台等领域,实现城市与乡村、商品与服务、线上与线下、生产与流通“四个全覆盖”,消费环境持续优化。二是推进实施无理由退货。以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为引领,指导推动大型商场、大型超市、集贸市场、旅游景区、家居卖场等经营主体建立赔偿先付制度,推进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制度。全省参与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实体店数量达5896家,累计退货金额4亿元。三是建立消费维权发布机制。通过“消费维权冀事通”按季度向广大消费者和全社会发布消费者投诉信息、消费纠纷调解处置情况、消费预警提示等内容,引导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依法维权。
二、加强质量监管,保障消费安全
全面整治食品、药品、工业产品等领域突出问题。一是严格食品安全监管。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2023年全省9万余名包保干部对83万多家包保主体实行常态化督导。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四个专项整治,持续推进餐饮、保健食品和乳制品质量安全、放心肉菜超市等提升行动,防范化解食品生产、销售、餐饮等环节风险隐患,持续提升食品质量水平。二是加强药品安全监管。推进药品生产、批发和零售企业非现场监管,夯实药品风险防控基础;实施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药品产业集中区域质量提升等行动,开展整治医保“回流药”等专项行动,净化药品市场环境,提升药品质量。三是突出重点工业产品安全监管。全面落实工业产品“两个责任”,2.35万家生产销售单位配备了质量安全总监、安全员。出台全面加强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20条措施。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对消防安全相关产品开展综合整治行动,出动执法人员1.3万人次,检查消防产品生产销售经营主体6471家,督促完成问题隐患整改105个,查处违法案件66起。
三、整治突出问题,规范市场秩序
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认真履行监管执法职能,全面整治市场监管领域突出问题。一是整治违法广告重点问题。聚焦“神医、神药”“医疗美容”“校外培训”“非法集资”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共查办相关违法广告271件。二是整治网络交易突出问题。核查处置网络交易违法违规信息一万余条,帮助网购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大力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建设,着力净化网络消费环境。保定市、石家庄市先后成功获批创建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三是纠治价格领域突出问题。与省医保局、卫健委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药品医用耗材价格信息监测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联动开展监督检查,查处价格违法行为148起。联合省发改、教育、财政等部门,重点抽查检查高校、高中、民办职中等学校收费情况,立案查处违规收费96起,责令退款388万元。
四、畅通维权渠道,提升维权效能
拓宽消费者投诉渠道,畅通投诉举报热线,不断提高消费者维权效能。一是加强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持续推进消费维权服务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现消费者就近投诉、便捷投诉。共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5897家,受理咨询13万次,受理投诉7万件,调解纠纷6万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300余万元。二是畅通消费投诉渠道。加强12315平台建设,通过电话、互联网平台、小程序等多种方式共接收投诉举报咨询信息174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1亿元。三是及时处置消费纠纷。综合运用调解、劝谕、约谈、媒体曝光等手段,积极主动处理消费者投诉,投诉受理率、调解成功率、消费者满意率不断提高。
接下来,我简要介绍一下省市场监管局2024年在优化营商环境、激发消费活力、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重点工作安排
2024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全面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紧紧围绕“激发消费活力”年主题,重点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是推进京津冀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协同发展。积极与北京市、天津市联系对接,结合京津冀三地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实际,谋划建立三地消费维权工作协同开展、联动推进工作机制。
二是深化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主责、社会监督的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格局。健全完善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标准体系,延伸创建领域,规范创建程序,统一创建标准,提升创建质量,推动全省消费环境再上新台阶。
三是构建高效便捷维权机制。深入拓展消费维权服务站功能,探索建立诉前调解联动工作机制,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融为一体,实现消费者更便捷、更高效,让更多消费纠纷解决在源头、化解在基层。
四是全力整治侵害消费者权益突出问题。重点打击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不履行网络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聚焦食品、药品、重点工业产品等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依法查处一批重点案件、处置一批违法行为、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五是开展常态化消费警示提示。聚焦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消费群体常用的消费品,定期开展消费警示提示,促进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提升消费者安全消费、科学消费能力。
六是营造多元共治工作氛围。加强与省司法、教育、文化旅游等部门、有关群团组织、有关媒体及相关行业协会合作,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实现相关信息共享、职能优势互补的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共治格局。
后天就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了。借此机会,我代表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各位记者朋友多年来给予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对各位记者朋友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表示由衷的敬意!
谢谢大家!
河北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副处长钱伟玲:
感谢张志杰先生的权威发布。下面开始提问,请记者朋友举手示意,并通报您所在的新闻机构。
回答记者提问环节:
一、河北日报:据了解,今年的消费维权年主题是“激发消费活力”,请问其中有哪些含义?围绕这个主题,省消保委将重点开展哪些工作?谢谢!
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王守用。记者刘响 摄
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王守用:
首先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从1997年开始,中国消费者协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每年确定一个消费维权年主题,全社会共同响应,今年的年主题是“激发消费活力”,这也是全国第28个年主题。主要有三个方面含义:一、提升消协组织维权能力,帮消费者解决后顾之忧,让消费者敢消费。二、协同共治优化消费环境,助消费者增强获得感,让消费者愿消费。三、释放消费升级潜能,助力高质量发展,让消费者乐享高品质消费。
结合工作职能和我省实际,省消保委围绕消费维权年主题设计谋划了七项重点工作,也可以说突出七个关键词:一、宣传。采取线上线下多种方式,深入开展消费维权年主题宣传和法律法规知识竞答,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浓厚氛围。二、发布。及时发布投诉数据分析、典型案件以及消费调查、比较试验报告,为消费者提供有关参考,指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三、活动。组织行业协会、重点企业、新闻媒体、法律人士、业内专家等发起“优化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活力”社会公益活动,同时开展“激发消费新活力,品质体验万里行”活动。四、创新。推广“冀小宝”VI形象,创新开展消费教育,做好重要消费节点消费提示。以喜闻乐见的短视频方式,聚合新媒体平台,打造消费教育矩阵,更好展示工作成效和良好形象。五、维权。综合运用调解、劝谕、约谈、点评、评议、委托鉴定、媒体曝光、公益诉讼、支持诉讼等手段,千方百计解决消费纠纷。同时发挥省消保委律师团律师、专家库专家作用,破解重点消费行业领域维权难题,努力实现快速维权、高效维权。六、监督。聚焦消费者反映集中的家用汽车、家用电器、网络诱导消费好评等,开展消费调查和社会监督;聚焦与消费者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开展比较试验。七、协同。结合京津冀协同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10周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施行30周年,联合京津冀媒体举办3·15晚会。同时三地消协组织持续加强京津冀消费维权联盟工作。
全省消保委系统联动开展这些工作,有“3·15”期间阶段性的安排,也有贯穿全年的职能性工作。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谢谢!
二、中国质量报:近年来,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备受社会关注。刚才也提到了省市场监管局开展了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我想请问一下这项行动的具体开展情况?谢谢。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反垄断局局长董智斌。记者刘响 摄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反垄断局局长董智斌:
谢谢您的提问!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儿童是国家的未来,儿童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关乎社会稳定。2023年,我们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统一部署,在巩固和深化近年来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排查整治成果的基础上,科学谋划、周密部署,持续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守护行动。
行动中,我们坚持把守护儿童和学生的人身健康安全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密切相关、人民群众反映问题强烈、社会舆论高度关注的儿童玩具、婴幼儿服装、学生文具、校服及巴克球、萝卜刀等网红产品为重点,聚焦省内儿童和学生用品生产企业、产业集聚区、学校周边经营店、批发市场及相关电子商务平台等交易场所,组织力量开展守护行动,全年累计检查生产企业732家(次),经营主体7822家,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190批次,发现并消除问题隐患173个,查处假冒伪劣及“三无”产品730批次,封存不合格产品及无3C认证产品2140件,有效规范了生产经营主体质量行为,全省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水平持续向好。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健全长效机制,以风险评估为基础、以监督抽查为抓手、以智慧监管为支撑,整合监管资源,强化多方联动,提升监管效能,认真履行好维护儿童健康成长、社会和谐稳定的市场监管职责。谢谢!
三、中国消费者报:我们了解到,省市场监管部门在持续推进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请介绍一下创建工作的具体开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举措。谢谢!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处长王猛。记者刘响 摄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处长王猛: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促进扩大消费、优化消费环境、助推经济发展的工作举措。我们主要是通过“四个结合”推进我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一是放心消费创建与区域特色产业相结合。引导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与区域特色产业深度融合,优化特色区域消费环境,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如:衡水市突出特色产业,创建武强音乐小镇、衡水老白干酒业等八个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助推当地经济发展。
二是放心消费创建与乡村振兴相结合。深入推进乡村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与乡村振兴典型示范相结合,一方面带动农村消费品质提升,另一方面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营造农民朋友敢消费、愿消费的乡村放心消费环境。
三是放心消费创建与现代网络相结合。充分利用互联网及媒体平台的优势,深化拓展放心消费示范创建工作,取得良好效果。如:保定市将全市1912家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全部接入高德、腾讯、百度导航及美团、饿了么等互联网平台,打造“放心消费·数字导航”的新型数字化放心消费场景。
四是放心消费创建与主体管理相结合。为巩固创建成果,提升创建质量,根据《河北省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评估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加大对示范单位动态管理,及时撤销不符合示范单位标准的创建单位,并及时向社会公示。
截至目前,全省共培育认定放心消费示范单位1.68万家,消费者满意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环境安全度不断提升,消费对拉动经济增长的基础作用越来越明显。
今年我们在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方面,将重点采取以下三项工作举措:
一是制定相关创建标准。聚焦大型商场、大型超市、大型集贸市场等消费群体较为集中的场所,制定河北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指南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
二是扩大创建行业范围。联合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稳步扩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范围,由目前的零售业、餐饮业等向培训服务、售后服务、康养服务等领域延伸拓展。
三是加强动态监督管理。对已获得“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称号的经营主体,加强动态评估、动态监测、动态管理,对不符合创建标准的单位,根据情节撤销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资格,并及时向社会公示。谢谢大家!
河北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副处长钱伟玲:
感谢三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也感谢四位嘉宾的翔实发布和解答。如果大家还有关心的问题,会后可以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新闻宣传处联系。
本场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