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保定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
主席台。
今天我们很高兴邀请到市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齐宪会先生,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雪梅女士,市科技局综合规划和政策法规处处长信国安先生,市税务局所得税科科长刘凯先生,由他们介绍我市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情况。
首先请齐宪会先生作主题发布。
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
大家好,欢迎大家来到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现场。为进一步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省税务局、省科技厅等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力度 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通知》《关于科技支持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若干措施》等文件。今年以来,市科技局同税务局密切配合,多措并举确保政策落地落实,全方位助力企业研发创新。我们组织此次新闻发布会,目的就是提高企业政策知晓率,解决“政策政府知道,企业不知道”的问题,打通科技服务“最后一公里”。
我们的做法得到了省科技厅的高度肯定。在16号召开的“全省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工作推进会”上,保定市科技局作了典型发言。
下面,我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工作推进情况做个简单介绍。
一、政策宣传为先手,扩大企业知晓度和享受率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是支持科技创新的有效抓手,其政策的落实,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因此,我们把政策宣传解读作为先手,扩大政策知晓度和享受率。一是广泛宣传,应知尽知。按照省委“大力开展政策宣讲,实现政策盲点清零”要求,我们在官网设置了“政策解读”专栏,建立了“县市区微信群”、印制了《保定市科技政策100问》,将科技政策打包向各类科技型企业进行推送,解决了企业“不知晓”的问题。二是定点投送,网格管理。精心梳理了政策享受企业和符合条件企业的情况,建立了企业储备库和相关台账,以政策宣讲会、政策解读会等形式为企业培训答疑,及时研究解决企业享受政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指导企业按程序申报,解决了企业“不会享”的问题。三是高频培训,精细辅导。在线上线下多渠道、多频次开展政策培训的同时,选派了财务、税务等方面的专业人员,深入企业送政策、讲流程、理账目、解疑惑,让企业搭上了政策红利的“直通车”,解决了企业“不能享”的问题。
二、工作下沉抓落实,发挥22个县(市、区)职能
为推动政策切实落地,我们同税务部门建立了长效沟通机制,将抓手和触角延伸到了各县(市、区)。目前,保定22个县(市、区)都完成了“121”的目标,即:建立1个宣传平台;举办2次以上的专业培训;开展1次大范围走访摸底。截止7月底,各县(市、区)共建立政策宣传端口25个、开展专题培训51场次,参加企业3304家;实地走访帮扶企业2673家。当前,各县(市、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被充分调动,大大延伸了政策落实的触角,形成了市局抓总、县(市、区)加压、企业普惠的良好态势。
三、机构参与求创新,开展“一对一”帮扶指导
为响应省委“大力培育服务机构,推动百家机构入万企”号召,我们设立专项资金,选派了10家科技服务机构分包22个县(市、区),形成了“县(市、区)科技部门+当地税务部门+专业服务机构”机制,深入企业开展了“一对一”的专业政策解读和分类指导。截止2022年6月,全市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户数为1522户,同比增长10.53%;加计扣除金额50.03亿元,同比增长82.06%。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省委决策部署,同税务、工信等相关部门一起,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多维度获取企业研发数据信息,协同推进企业管理和服务,共同推动政策落实、放大政策效应,让更多的科技企业从中受益,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发布会现场。
谢谢齐宪会先生的权威发布。
下面请张雪梅女士进行发布。
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
大家好!首先,我谨代表保定市税务局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税务工作的新闻界各位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国家鼓励企业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税收优惠政策。下面,我向大家介绍一下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政策和税务机关采取的落地举措。
首先,向大家介绍一下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发生的研发费用,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允许进行加计扣除。
政策的适用对象是除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以外的居民企业。企业应具备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方式,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条件。
加计扣除比例目前分为两档:制造业企业和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加计扣除比例为100%;其他符合条件的企业加计扣除比例为75%。
目前,按照规定,我们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采取“真实发生、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方式来办理相关手续。
另外,为了进一步支持企业创新发展,今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企业10月份预缴申报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主选择就当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对10月份预缴申报期未选择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可以在办理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
媒体席。
下面,我再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税务部门为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采取的有效措施:
我们始终高度重视包括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在内的各项优惠政策落实,2021年全市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的户数和金额名列全省第二。今年,为确保政策更精准落地,企业更及时受益,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全面精准落实宣传辅导。一方面,通过官方网站、“两微一端”、12366热线、办税厅公示等多种途径,以小视频等方式主动宣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解决纳税人“不知晓”问题;另一方面,为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和有需求的纳税人提供一对一辅导,解决“不会享”问题。
二是快速响应落实过程管控。在申报期内,我们按日监控政策享受情况,对应享未享、未足额享受的纳税人,进一步“点对点”辅导,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快享;及时梳理纳税人线下和线上反馈的政策难点热点问题,第一时间给予指导解答。
三是积极联动落实协同治税。与市科技局、发改委、工信局等部门主动对接,共享数据信息,确保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地落实。
近期,省科技厅、税务局、发改委等七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若干措施>的通知》,确定了6大类19项具体措施,市税务局将会同其他部门,按照《通知》的具体要求,积极落实各项措施,让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惠及更多企业。同时,诚邀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加入我们的宣传队伍,共同营造全市科技创新的氛围,促进我市更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在高质量发展上跑出保定加速度。
谢谢大家!
谢谢张雪梅女士的权威发布。
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各位媒体记者举手示意,叫到后,先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和本人姓名,再提问,谢谢。
保定日报。
问题一(保定日报):请问市科技局在推进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过程中,除了宣传和培训外,还有哪些新举措?
市科技局综合规划和政策法规处处长信国安:你关心的问题,也是我们市广大中小企业普遍关心的问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涉及金融、财会、税务、审计等,可以说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没有专业人员的指导,企业很难吃透、吃准政策。因此,我们将继续引入专业化服务机构,充分发挥第三方服务机构的作用,让专业的人来干专业的事。让服务机构来参与政策宣传解读、“一对一”的指导企业申报税收优惠,力求将政策用足、用好、用到位,真正实现企业对科技政策的应享尽享、直达快享。下一步,我们还将根据省科技厅统一部署,适时开展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事前鉴定工作。同时,我们也在会同税务部门,联合开发“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平台”软件,方便企业及时了解政策、知晓流程、开展模拟填报等。当前,“万人包万企”活动正有序推开,我们也将借助这次全市开展大活动的契机,将《保定市科技政策100问》广泛发放,并明确市科技局的“政策发言人”,全方位、全天候接受社会各界政策咨询。确保到今年底,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企业实现大幅增长。
一点资讯。
问题二(一点资讯):如果企业在10月份预缴申报时,尚未取得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是否可以加计扣除?
市税务局所得税科科长刘凯:企业在10月份预缴申报时,自行判断本年度符合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可选择暂按规定享受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年度汇算清缴时再按照取得入库登记编号的情况确定是否可以享受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河北新闻出版网。
问题三(河北新闻出版网):是否所有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均可以按照100%加计扣除?
市税务局所得税科科长刘凯:按照现行政策,只有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按照100%加计扣除,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如果属于制造业,也可以按照100%加计扣除,否则,应按照75%加计扣除。
唐尧新媒体。
问题四(唐尧新媒体):如何判断企业是否属于负面清单行业?
市税务局所得税科科长刘凯:判断企业是否属于负面清单行业,要依据企业年度内各类营业收入占比确定。例如一家食品加工厂,在销售自行研制生产的食品同时,也销售购进的食用油(假设没有其他收入),则如果一个年度内销售自制食品的收入占全部收入的比例超过50%,则可认定为制造业;否则,应认定为批发零售业。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各位记者朋友还有什么关注的问题,欢迎会后到市科技局、市税务局采访。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