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好,欢迎大家出席承德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
本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我们邀请到了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邱晓宇,请他介绍承德市2022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推进情况,并对大家感兴趣的问题进行答问。
首先请邱晓宇副局长对承德市2022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推进情况做简要介绍。
邱晓宇: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
今年是“十四五”时期的关键之年,也是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的重要一年,全市上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风险管控”,不断深化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受污染耕地全部按农时落实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措施;全市具备条件的村庄实现无害化设施处理能力全覆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19.9%,连续五年保持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清零。
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大家的关注支持和积极参与,在此,我仅代表市生态环境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向社会各界,特别是各位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表示感谢。借此机会,向大家介绍一下一年来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顶层设计,强化保障推动落实
一是科学务实谋划。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土壤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先后编制印发了《承德市“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承德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2021-2025年)》、《承德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等文件,有力指导重点工作扎实推进。二是统筹协调联动。充分发挥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的作用,组织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在省内率先建立市级跨部门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联动监管程序,形成横向协作、纵向联动的强大合力。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将土壤和农业农村环境保护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按照《河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考核细则》对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工作落实推进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进一步压实各单位责任,有效确保了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二、坚持多措并举,防治成果不断深化
一是深入推进农用地安全利用。开展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源排查整治,降低农产品镉等重金属超标风险,涉及耕地污染的5个县区全部制定并落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方案,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持续开展重点行业企业调查,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的基础上,谋划实施重点行业企业周边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全面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对土壤生态环境的影响。二是持续加强建设用地联动监管。推行市级跨部门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信息共享和联动监管机制,防止腾退地块游离于监管之外,全年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24个重点建设用地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严守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准入关口,纳入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管理系统的341个地块中,333个地块完成调查评估或治理修复,可以安全利用,1个污染地块纳入全省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1个地块正在开展污染状况详查,6个地块正在积极开展调查评估,污染地块修复或风险管控措施实现全覆盖。三是强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管。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由2021年的26家增加到2022年的39家;组织对2021年已完成隐患排查的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回头看”,提升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水平,有效防范新增土壤污染。四是实行地下水环境分类管理。积极参与全省化工园区和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取样;持续强化地下水国考点位监管,印发《承德市“十四五”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整改与保持方案》,建立同步采样、同步监测机制,全市8个地下水国考点位水质保持总体稳定。
三、持续巩固提升,农村生态效益显现
一是提前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工程建设任务。会同农业农村局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合力式”联动机制、“递进式”调度制度和“一次提示二次督办三次约谈”督导机制,提前三个月完成年度覆盖462个村庄无害化处理能力任务,全市具备条件的村庄提前一年实现无害化设施处理能力全覆盖。二是超额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度任务。因村施策,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新增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庄88个,任务完成率205%,累计完成治理村庄488个,治理率提升至19.8%,超省定目标1.7%。三是连续五年保持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清零。印发《承德市农村黑臭水体长效管控机制实施方案》,开展专项执法检查2次、专项清理行动1次,巡查农村涉水工业企业、规模养殖等经营单位950余家次,排查点位390余处,实现三级环境网格监管巡查清单、重点区域隐患排查清单动态管理,发现问题随查随改、动态清零;四是圆满完成2022年河北省乡村生态振兴千村示范创建任务。以美丽乡村建设为基础,统筹农村生态环境、人居环境、农业面源、村容村貌、产业发展等要素,成功打造60个乡村生态振兴示范村,创新策划“青山绿水展新颜”系列巡展,搭建示范村产业发展平台,打通“两山”转化通道,努力打造北方山区具有示范作用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样板。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持续推进土壤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一是聚焦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居环境安全,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有效防范新增土壤污染,加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活动全过程监管,加强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常态化组织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的监督检查,保障人民群众“吃的放心、住的安心”。二是聚焦地下水国考点位水质,全面开展国考点位周边企业和农业面源污染排查,强化监测井区域环境监管,探索建立“定期通报、超标约谈”制度,巩固落实“同采同测”要求,确保地下水国考点位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持续向好。三是聚焦“无废城市”建设,编制实施方案,建立市直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医疗废物、生活和建筑垃圾、农业和农村固体废物管理,推动实现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四是聚焦农村生态环境示范效应,探索谋划“小三园+土壤渗透”灰水资源化利用项目,打造北方山区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典型样板,深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打造乡村生态品牌。
我就介绍这些,再次谢谢大家!
主持人:感谢邱晓宇副局长的介绍,下面是记者提问时间,请大家举手示意,并通报所在新闻机构。
承德新闻网:您刚刚的发布中介绍到我市2022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有39家,我想请问一下,对这些重点监管单位在管理上都有哪些要求?
答:首先感谢您的提问。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令第3号)、《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环办监测〔2017〕86号)等有关规定确定的,简单通俗的说,就是在生产过程中涉及到一些有毒有害物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
按照《土壤污染防治法》要求,对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不同的阶段管理的要求也有所不同。
在产阶段,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需要履行以下义务:一是加强企业日常管理,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度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排放情况;二是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及时发现并解决各类问题,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三是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状况进行监测,并将监测数据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拆除阶段,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制定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方案包括相应的应急措施,防治拆除过程对土壤造成污染。在方案报当地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实施。
关闭搬迁,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停止经营后,原厂址用地的用途如果准备变更成住宅,公共管理,公共服务,或者商服用地的,那么原土地使用权人应当在变更或者在其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前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应当作为不动产登记资料送交地方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并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在这里借这个机会,我希望各位媒体朋友能帮我们多做这类宣传报道,也希望广大媒体朋友帮我们多做宣传,让企业能够从主观上认识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的重要意义,增强土壤污染防治的法治观念,从被动治污向主动防治转变,从做到合规守法向领跑绿色升级转变,为承德高质量发展注入绿色动能。
谢谢。
主持人: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记者问答就到这里,以上就是今天发布会的全部内容,感谢大家的关注和宣传。今天的发布会到次结束。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