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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政府新闻办
“努力打造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新高地”
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

来源: 长城网  
2021-09-07 09: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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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保定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

主席台。

  今天,我们很高兴邀请到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卢彦芬女士、市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张蓓女士,由他们介绍保定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关心关注的问题。

  首先请卢彦芬女士作介绍。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感谢各位记者朋友长期以来对保定检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保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刚刚闭幕,大会为激情奋进“十四五”、再造一个新保定指明方向,保定市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升司法为民能力。下面,我向大家具体介绍一下保定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有关情况。

  保定市未成年人检察处于2012年正式成立,是全省首批成立且具有正式编制的市级未检部门,而后21个县级检察院也先后设立未检办,由具有专业法律知识和心理学知识的干警专职开展对未成年人犯罪以及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法律监督、犯罪预防等工作。机构改革后,未成年人检察处更名为第九检察部,同时将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民事、行政以及公益诉讼工作纳入到案件受理范围。

新闻发布会现场。

  2015年5月,根据最高检下发的《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八项措施》工作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了以“呵护青春、护蕾成长”为主题的“护蕾工程”,并行推进“普法先行”、“护航少年”等八项子工程。为了形成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合力,成立“护蕾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市教育局、民政局、共青团、妇联等19家单位。各县(市)区也比照这一工作模式,成立了护蕾工程领导组织机构,形成了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一盘棋。近年来,保定检察机关围绕“护蕾工程”不断探索创新,开展了一系列特色工作,在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以案件质量为抓手,坚持对涉罪未成年人惩教并重

  一方面,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快捕快诉。近五年来共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030件1824人,批准逮捕449件745人,提起公诉545件993人。高度关注涉未重大社会敏感案件,落实重大、敏感、复杂案件的快报处置机制。先后对清苑、阜平等地多起引发舆论关注的涉未案件适时提前介入,依法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推动妥善处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另一方面,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坚持宽容不纵容。近五年共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244件2392人。其中批准逮捕395件684人,不批捕153件334人,提起公诉496件897人,不起诉91件198人,附条件不起诉142人。对未成年人考察帮教340人,对采取非羁押措施的未成年人帮教率达100%。我们对涉嫌严重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严厉惩治,保持必要警示;对犯罪情节较轻、有认罪悔罪表现的,落实“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依法促调,积极适用不批捕、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在办案中积极适用特殊检察制度,通过个案探索发挥对类案指导作用,唐县齐某某故意杀人案入选河北省未成年人检察典型案(事)例;安国对孤儿王某某救助案入选河北省涉案困境未成年人救助帮扶工作典型案例。

  二、以取得综合保护效果为目标,推进未成年人检察统一集中办理工作

  新颁布的《民法典》、《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提出了许多新的更高要求。保定市检察机关始终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整合各项涉及未成年人的检察职能,稳步推进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执行巡回检察工作。派专人采取定期巡查等方式对看守所未成年人羁押情况进行监督。制定了未成年人驻所检察工作谈话制度、未成年人驻所检察室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等工作措施。截至目前,保定地区在押未成年人43人,全部实现分管分押,入所帮教117人次,出所教育108人次。

  二是稳步推进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对内,完善与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检察部门的分工配合;对外,注重加强与民政、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单位)的沟通协作。建立起信息通报、线索移送、协商沟通的工作机制。先后开展“涉案困境未成年人救助帮扶专项活动”、“旅馆业涉未犯罪治理专项活动”、“‘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守护儿童暑期安全’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积极走访摸排涉未成年人抚养、继承、教育等民事行政案件监督线索,注重挖掘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等涉未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截止目前,针对摸排出线索共立案11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8个。对涉案困境未成年人司法救助12人,发放救助金12.1万元,提供临时照料7人次,教育帮扶11人次。

媒体席。

  三、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为指引,督导促进未成年人社会问题治理

  2018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在这份建议书中,最高检认真分析办理的未成年人遭受侵害案件,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不严格、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缺位等问题提出了三项具体建议,称为“一号检察建议”。“一号检察建议”发出后,保定市人民检察院结合本地实际,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相继开展开学季查访督导“一号检察建议”、“护蕾未成年人助力复课复学”等专项行动,市、县两级检察机关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联合教育、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走进全市80余所学校对校园及周边地区安全进行督导检查。徐水区检察院在督导检查中发现案件线索,并针对辖区内某中学职工崔某某涉嫌猥亵儿童一案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学校加强监管,整改到位。博野县检察院重点围绕校园周边食品药品安全进行督导监督,发现辖区内9所学校周边部分商家均存在环境脏乱、食品超保质期、销售三无产品等问题,逐一拍照留存,制发检察建议,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时回复,开展了有效的整改措施。

  四、以开展“普法入校”为主线,持续推进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活动

  我们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市、县两级院114名检察长、副检察长被聘为法治副校长,同时选拔13名优秀讲师组成法治巡讲团,共深入300余所中小学校开展法治巡讲,受众群体5万余人。结合疫情特殊情况,在“保定检察”微信公众号上开设为期17天的“护蕾法治小课堂”,30余万孩子聆听了我们的法治课,阅读量达到了100余万次,许多学校将其做为固定课程组织同学们定时打卡学习。政法委、教育局、共青团等多家单位对小课堂进行转载推荐,在全市形成了学法、守法的浓厚氛围。在全市开展法治巡讲团赴基层巡讲暨“检爱护航 未法前行”活动。辗转21个县(市)区,法治巡讲46场,通过录播及直播形式,累计受众近10万人,发放宣传资料及调查问卷4000余份。

  五、以整合各项资源为举措,不断加强社会化支持体系建设工作。

  一是与市妇联联合出台《关于建立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合作机制的实施细则》,召开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座谈会,确定双方在构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联动机制、推动涉案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落实、加大法治宣传与犯罪预防、完善制度培育典型工作四个方面展开合作,推动了妇女儿童司法保护工作的专业化发展。

  二是与共青团保定市委加强协作,成立保定护蕾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确定由专业青少年司法社工组织,承接涉罪未成年人教育矫治、再社会化帮扶以及犯罪预防等社会服务。目前,竞秀区、莲池区、唐县等基层检察院已通过社工组织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考察帮教四十余人。

  三是与医院、公安等部门协作深入推进“一站式询问救助制度”建设,为减少在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过程中因询问方式不当等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的二次伤害,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共同推进“一站式办案区”建设。目前,保定市“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已揭牌成立,全市21个基层院中有15个院已完成一站式办案区建设。

  四是与保定市监察委、教育局、公安局等九部门联合会签下发了《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对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的,规定了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强制义务。同时,保定市检察院先后赴曲阳、阜平山区,开展强制报告宣传讲座,掌握农村留守儿童生活现状、普及强制报告知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聚焦新目标、开启新征程,保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保定检察会一如既往践行为民司法,服务保障大局,在推进“十四五”进程中贡献检察力量。

  最后,欢迎各位媒体记者朋友继续关心、支持并监督我们的工作。

  谢谢卢彦芬女士的介绍。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各位媒体记者举手示意,叫到后,先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和本人姓名,再提问,谢谢。

保定日报记者。

  问题1、保定日报记者:您刚才提到“一号检察建议”,能不能给我们解释下“一号检察建议”?

  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卢彦芬:2018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这是最高检首次直接向国务院组成部门发送检察建议,也是最高检首次发出的社会治理创新方面的检察建议书,编号为一号,故称“一号检察建议”,这是“一号检察建议”的由来。在这份建议书中,最高检认真分析办理的未成年人遭受侵害案件,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未成年人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缺位等问题提出了三项具体建议。

  “一号检察建议”发出后,保定市人民检察院结合本地实际,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相继开展开学季查访督导“一号检察建议”、“护蕾未成年人助力复课复学”等专项行动,市、县两级检察机关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联合教育、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走进全市80余所学校对校园及周边地区安全进行督导检查。比如,徐水区检察院与教体局会签《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 推动“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实施方案》,不定期进行督导检察,发现案件线索,督促学校加强监管,整改到位。博野县检察院重点围绕校园周边食品药品安全、环境安全、宿管制度、疫情防控措施等问题对辖区内中小学校进行督导监督,通过集中检查、摸排走访、座谈了解等方式掌握线索十余条,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博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履职,并得到及时回复,开展了有效的整改措施。

保定晚报记者。

  问题2、保定晚报记者:您刚才提到保定市“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已揭牌成立了,能不能介绍下“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的功能和意义?

  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卢彦芬:保定市“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是保定市人民检察院与市公安局、市妇联、市第一中心医院联合成立的,主要针对竞秀区、莲池区、高新区管辖范围内的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开展工作。目前,全市21个基层院中有15个院已完成一站式办案区建设,为性侵案件的未成年被害人提供最大限度保护与救助。

  成立“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旨在办理侵害未成年被害人案件中,检察机关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且一次性完成询问、身体检查、生物样本提取等工作,有效开展心理疏导、救助工作,避免未成年人被害人收到二次伤害,对保护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的建立,也是保定检察机关积极有效融入社会综合治理的又一个新平台。

河北新闻出版网记者。

  问题3、河北新闻出版网记者:今年六一颁布施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未检工作提出了新要求,请问检察机关将如何应对新要求和新期待?

  市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张蓓: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两法”,履行法律赋予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职责,把未成年人检察保护的质量、效益摆在优先位置,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加快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不断深化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一是以严惩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为重点,加大未成年被害人保护救助力度。二是以完善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为基础,推动保护、教育、管束一体落实。三是以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为抓手,实现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四是以监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为牵引,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和制度建设。五是以深化法治副校长工作为引领,创新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六是以持续加强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为基础,保障未成年人检察实现高质量发展。

网易新闻记者。

  问题4、网易新闻记者:您刚才提到“稳步推进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请问保护未成年人公共利益涉及哪些重点领域?检察机关如何开展工作?

  市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张蓓:检察机关是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确立的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加强未成年人公共利益的保护,是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的必要体现和必然选择。

  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具有涵盖领域和监督对象多样化的特征,检察机关牢牢抓住“公共利益”这个核心,体现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政策,围绕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后果严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迫切期盼解决的痛点难点问题开展公益诉讼。 比如,涉及未成年人的食品药品安全、玩具文具和儿童出版物质量、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和设施安全的问题,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违法接待未成年人的问题,学校、幼儿园周边违法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网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等问题。这些领域都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联系密切,关系到不特定多数未成年人的利益,有必要重点保护。

  通过办案发现未成年人案件背后暴露出来的社会问题,“办理一案、治理一片”,解决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的突出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从我们办理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法治进校园活动中,发现未成年人权益受到伤害的线索。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商,通过案例积累和经验总结,建立健全线索发现、信息共享、协作配合机制,逐步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成熟的办案规范。未检部门也将加强与公益诉讼检察、行政检察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共享办案线索、办案经验,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的成熟办案机制和规范。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是未成年人检察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的有效途径,我们将以执法办案为抓手,大力推动建设儿童友好城市,助力品质生活之城建设。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各位记者朋友还有什么关注的问题,欢迎会后到市人民检察院采访。

  谢谢大家。

关键词:保定市政府新闻办,文字实录责任编辑:郑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