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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政府新闻办
​“河北省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

来源: 长城网  
2022-10-31 08:5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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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记者刘响 摄

  10月27日上午,河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河北省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新闻发布会。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建良向大家介绍河北省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相关情况,并与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处长、一级调研员崔立昌,河北省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副处长郜欢欢共同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河北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三级调研员吴志同主持。实录如下:

  河北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三级调研员吴志同。记者刘响 摄

  河北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三级调研员吴志同: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

  上午好!欢迎出席河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

  本场发布会的主题是“河北省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今天我们专门邀请到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建良先生,请他介绍我省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相关情况;同时,我们还邀请到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处长、一级调研员崔立昌先生,河北省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副处长郜欢欢女士,他们将共同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首先,请李建良先生作介绍。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建良。记者刘响 摄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建良: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好!

  很高兴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与大家就土壤污染防治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交流,非常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今年是“十四五”时期的关键之年,也是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的重要一年,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保障人民群众吃的放心、住的安心和建设美丽乡村为出发点,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人居环境安全为目标,采取源头防控、风险管控、修复治理、试点示范、执法监管等手段,不断深化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筑牢土壤安全防护墙,推动土壤资源永续利用,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下面,我就有关情况向大家作一简要介绍。

  一、土壤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情况

  截至目前,我省在全国率先启动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动态调整,受污染耕地全部按农时落实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措施。全省新增1366个关闭搬迁地块纳入监管范围,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提前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工程建设任务,全省具备条件的村庄实现无害化处理能力全覆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超额完成年度任务,治理率达到40.5%,白洋淀及主要入淀河流沿线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实现全覆盖。农村黑臭水体管控有力有效,保持了动态清零。

  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全社会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在此对社会各界,特别是各位媒体记者朋友长期以来对土壤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表示感谢。

  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突出系统谋划,土壤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体系不断完善。一是强化组织推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土壤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等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指示,并深入白洋淀、大运河等治理一线明察暗访,督导推进工作落实。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的作用,组织各地各部门协作联动,形成土壤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强大合力。二是强化顶层设计。制定出台《河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并配套印发贯彻落实意见,为全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编制印发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等文件,对“十四五”重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明确工作目标、方向和措施。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将土壤和农业农村环境保护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修订《河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考核细则》,着力构建符合河北实际的土壤污染防治指标体系,完善监管机制,打通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

  (二)突出源头防控,土壤污染防治与风险管控成果不断深化。一是实施农用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在全国率先完成全省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建立分类管控清单,全省安全利用类耕地和严格管控类耕地落实风险管控措施比率均为100%。组织开展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源排查整治,持续排查整治土壤污染源,切断重金属污染链条,降低农产品镉等重金属超标风险;在石家庄、唐山启动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全面掌握污染成因,严格管控污染风险。二是持续开展典型行业企业调查。按照生态环境部安排部署,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的基础上,自2021年起,每年选取代表性行业,持续开展典型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全面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对土壤生态环境的影响。三是强化重点行业企业监管。研究制定相关技术指南和管理文件,督促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义务。2022年全省共1303家企业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相比2021年增加152家;同时,组织对2021年已完成隐患排查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回头看”试点,推动实施在产企业源头防控项目,提升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水平,有效防范新增土壤污染。

  (三)突出依法推进,污染地块环境监管力度不断强化。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强化部门分工负责、联动监管,依法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和管控修复。一是严密组织安全利用率核算。组织指导各市参照《“十四五”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指标核算方法》,对我省2021年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261个重点建设用地地块开展安全利用率核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二是严格开展监督检查。牢牢把住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准入的第一道关口,自今年9月起,对各市通过专家评审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开展省级监督检查,指导各市做好调查过程质量控制,提高调查工作质量,保障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土壤环境安全。三是持续加强联动监管。完善全省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程序,落实各环节监管责任,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确保关闭搬迁地块及时纳入监管,真正做到应录尽录、全覆盖、无遗漏。截至今年9月底,全省累计将3602个地块纳入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管理系统实施重点监管,相比2021年底增加1366个,其中3073个地块完成调查评估或治理修复可以安全(开发)利用,38个污染地块纳入我省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491个地块正积极开展调查评估。

  (四)突出分区分类,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不断推进。一是强化国控地下水考核点位管控。加强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目标管理,逐月通报地下水监测结果,指导各地认真开展考核点位的管控和维护,研判水质变化情况,加大污染源排查力度,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位,确保地下水国控考核点位质量总体保持稳定。二是持续开展“双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按照生态环境部要求,组织开展化工园区和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建立相关污染源清单,研究制定水源地保护、化工园区分类管理措施。三是积极推进国家试点项目和试验区建设。强化规范管理,加强帮扶督导,全力推动唐山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积极推进邯郸峰峰矿区地下水封井回填试点项目实施,探索创新地下水生态环境管理制度,逐步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地下水污染防治创新模式。

  (五)突出因地制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不断提升。一是周密安排部署。省生态环境厅多次专题研究谋划,成立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工程工作专班,联合农业农村厅召开推进视频会议,安排部署各项工作。制发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工程工作方案和评估验收工作方案,加强生活污水处理同农村厕所改造有效衔接。二是加强督导调度。对工程建设进度实行月通报,组织各地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工程“回头看”,会同农业农村厅对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工程进行实地督导检查,确保工程进度、质量。三是创新保障机制。印发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管理办法,严格规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管理,确保设施稳定运行。与省农发行联合印发《关于运用开发性金融资金支持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通知》,积极拓宽融资渠道。今年截至目前,全省新增建设完成覆盖9491个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工程;新增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庄2492个,累计完成治理村庄19818个,治理率达到40.5%,白洋淀流域累计完成1565个村生活污水治理,实现白洋淀及主要入淀河流沿线村庄治理全覆盖。

  (六)突出管理创新,农村黑臭水体管控机制不断健全。一是建立常态化排查整治机制。印发《河北省农村黑臭水体长效管控实施方案》,从“查、治、控、管”四方面建立常态化排查整治机制,加强巡查检查、日常监测和执法监管,努力实现全省农村黑臭水体存量清零。二是提升监管效能。利用卫星遥感影像技术识别农村疑似黑臭水体,探索建立系统解译、人工识别、信息推送、核查整改的监管机制。截至目前,已完成所有地市疑似点位信息识别判定,现场核实1733个点位,向各市推送449个点位信息,移交各市进行核实,进一步强化压力传导和责任落实。三是全面深入排查。组织各地完善排查隐患清单,增加了农村低洼地带、农村涉水企业和涉水活动、农村畜禽养殖场等三个清单,开展农村黑臭水体及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全省累计排查出农村低洼地带1.3万余处、农村涉水企业和涉水活动5千余个、农村畜禽养殖场(户)2.3万余家,以及有水坑塘沟渠、无水坑塘沟渠各2万余个,全部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四是强化清理整治。联合农业农村厅、水利厅、住建厅印发《河北省农村地区水体漂浮和岸边积存垃圾专项清理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着力清理污染隐患,防范水体返黑返臭。截至目前,共排查农村地区水体3万余个,发现并整治垃圾积存问题的水体6千余个,清理生活垃圾6.7万余方,清理畜禽粪污2千余方,正在积极推进整改。

  (七)突出示范引领,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成效不断显现。一是强化责任分解落实。将全省年度农村环境整治目标逐一分解至市、县,加强农村生活污水、黑臭水体和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组织开展2021年度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评估抽查检查,对省级抽查发现问题及时下发督办函,督促问题整改。截至9月底,新增完成农村环境整治任务2059个。二是深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大力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全省已连续六年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秸秆综合利用率、农膜回收率分别稳定在97%、9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100%、79%。三是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编制印发《河北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组织指导11个设区市和36个养殖大县编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截至9月底,全省11个设区市和36个养殖大县均已完成规划初稿编制,11114家在产规模养殖场全部完成资源化利用计划编制以及备案。生态环境厅会同农业农村厅持续推动唐县畜禽养殖业规范整治提升,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目前养殖异味明显降低。四是开展乡村生态振兴千村示范创建。印发创建方案和评估办法,统筹农村生态环境、人居环境、农业面源污染、村容村貌、产业发展,选取1000个村庄,以美丽乡村建设为基础,实施乡村生态振兴千村示范创建,推动解决污水、垃圾污染和黑臭水体等突出环境问题,服务和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截至9月底,已有957个村庄达到示范村创建指标,64个村庄达到样板示范村指标。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统筹推进、源头防控、分类施策、示范先行的思路,继续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人居环境安全、地下水生态环境安全、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为目标,持续推进土壤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一是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督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义务,持续对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成果进行“回头看”,有效防范新增土壤污染。严格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加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活动全过程监管,加强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常态化组织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的监督检查。二是持续加强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持续推进化工园区及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估,加强“十四五”地下水国控点位风险管控,稳步推进国家地下水污染防治综合试验区和相关试点工作,确保地下水国控考核点位质量总体保持稳定。三是持续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聚焦短板,以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黑臭水体整治、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农膜回收利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为重点领域,以白洋淀流域、京津水源上游和大运河沿线为重点区域,强化源头减量、资源利用、减污降碳和生态修复,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为实现乡村生态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我先介绍这些,谢谢大家!

  河北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三级调研员吴志同:

  感谢李建良先生的权威发布。下面开始提问,请记者朋友举手示意,并通报您所在的新闻机构。

  回答记者提问环节:

  一、河北日报:请介绍下,我省在土壤污染源头防治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处长、一级调研员崔立昌。记者刘响 摄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处长、一级调研员崔立昌:

  谢谢记者的提问,这个问题由我来回答。

  我们都知道,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渐进性和复杂性,其污染治理难度大、成本高、周期长,因此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治,从源上杜绝污染物进入土壤,是有效预防土壤污染,遏制土壤污染扩大趋势,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保障人居环境健康的有效手段之一。针对土壤污染源头防治,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了相关工作。

  一是持续推进耕地周边污染源整治。聚焦解决耕地污染源头问题,印发《河北省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方案》等政策文件,组织各地持续开展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源排查整治,实施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分阶段、分类别实施整治,严格管控耕地土壤污染源,切断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链条。以土壤重金属问题突出区域为重点,在石家庄行唐县、唐山曹妃甸等地启动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识别污染源和污染途径。因地制宜采取源头治理、切断传输途径等措施。聚焦重有色金属等矿区开展历史遗留废物排查,分阶段治理,逐步消除存量,全面管控污染风险。

  二是强化在产企业土壤污染预防。从根本上保障人居环境安全,需要强化在产企业土壤污染预防,确保企业用地不再新增土壤污染。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就是在产企业管理的重中之重。自2017年我们组织各市按照“应纳尽纳”的原则,动态更新完善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从296家增加到1303家,研究制定相关技术指南和管理文件,监督指导名录内的企业严格落实土壤污染自行监测、隐患排查等义务,今年,我们还按照生态环境部相关工作部署,印发了《关于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回头看”的通知》,组织各市对2021年已完成隐患排查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回头看”,切实防范新增土壤污染。

  三是实施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项目。结合生态环境部“十四五”规划中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源头预防工程,组织各市积极申报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项目,引导在产企业实施管道化、密闭化改造,重点区域防腐防渗改造,以及物料、污水管线架空建设等提标改造项目和历史遗留废渣整治项目,切实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推进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督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义务,对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回头看”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切实提升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水平,有效防范新增土壤污染。谢谢。

  二、长城新媒体集团:请问我省如何保障居民粮食安全,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下一步有什么工作打算?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副处长郜欢欢。记者刘响 摄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副处长郜欢欢:

  谢谢记者的提问,这个问题由我来回答。

  耕地是人类不可或缺的基本资源,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源头和第一道关口。为了确保耕地土壤环境质量,保障居民粮食安全,让老百姓吃得放心,我们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建立耕地分类管控清单。2020年,在全国率先完成全省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将全省耕地划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三类,建立全省污染耕地分类管理清单、图册。今年,联合省生态环境厅在全国率先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动态调整,将为进一步精准识别全省受污染耕地、全面核定下一阶段风险管控任务底数提供直接依据。二是落实分类管控措施。按照“源头预防、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科学治理”的原则,每年制定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分类管控要求,对于未污染耕地全面加强保护,在安全利用类耕地落实水肥调控、深翻耕、叶面阻隔剂喷洒等措施,在严格管控类耕地落实退耕还林还草、种植结构调整等措施,所有受污染耕地持续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全省受污染耕地风险管控措施覆盖率达到100%。同时,建立农产品和土壤检测制度,有效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下步,我们将持续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减少受污染耕地面积和降低耕层土壤中超标重金属含量为路径,因地制宜、科学有序组织开展受污染耕地治理修复,推动全省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得到改善提升。

  三、腾讯网:刚才了解到,今年我省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已经达到上千家,请问我们对这些监管单位有什么管理要求呢?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处长、一级调研员崔立昌。记者刘响 摄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处长、一级调研员崔立昌:

  谢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由我来回答。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是按照生态环境部的相关规定确定的,通俗一点讲,主要是在生产过程中涉及到一些有毒有害物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

  按照《土壤污染防治法》要求,对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不同的阶段有着不同的要求。一是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需要履行以下义务:加强企业日常管理,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度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排放情况;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及时发现并解决各类问题,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状况进行监测,并将监测数据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二是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制定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方案包括相应的应急措施,防治拆除过程对土壤造成污染。在方案报当地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实施。三是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停止经营后,原厂址用地的用途如果准备变更成住宅,公共管理,公共服务,或者商服用地的,那么原土地使用权人应当在变更或者在其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前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应当作为不动产登记资料送交地方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并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借这个机会,希望广大媒体朋友帮我们广泛宣传,提高企业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意识和法治意识,推动企业从“要我环保”到“我要环保”转变。谢谢。

  四、燕赵都市报:我省是农业大省,请介绍下我省在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方面开展了那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副处长郜欢欢。记者刘响 摄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副处长郜欢欢:

  感谢您对农业面源污染工作的关注,这个问题由我来回答。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省领导多次指挥调度,研究部署。省农业农村厅成立了厅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厅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实行分管厅长负责制。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采取一系列有力有效举措,取得了富有成效的工作成绩。一是在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方面,2015年以来,我省启动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集中连片推进科学施肥、精准用药。化肥农药使用量连续六年实现负增长,2020年化肥、农药施用量分别为285.70万吨、5.43万吨,分别较2015年减少14.84%、34.81%。截至2021年,测土配方施肥面积达到1亿亩次,全省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技术覆盖率达48.41%,主要农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达50.45%,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二是在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方面,完善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提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水平,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9%,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开展农膜源头防控和调查监测,探索建立标准膜补贴、示范应用降解膜、探索“以旧换新”回收机制,全省农膜回收率达到90%以上;以提升秸秆直接还田质量和离田利用效益为突破口,强化政策创设和措施保障,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7%以上,名列全国前茅。在全省建设14个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试点县,建设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互联网+可追溯”监测平台,我省产粮(油)大县和蔬菜产业重点县全部按要求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

  可以说,我省农业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农产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农业污染治理工作体制机制基本形成。下一步,我们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紧密围绕解决全省农业环境污染重点问题,推动资源环境承载力与农业生产相结合,加快补齐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突出短板,进一步增强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坚实支撑。

  河北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三级调研员吴志同:

  感谢4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感谢3位嘉宾的翔实发布和答问。如果大家还有关心的问题,会后可以和省生态环境厅科技与宣传教育处联系。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

  谢谢大家!

关键词:河北省政府新闻办,文字实录责任编辑:郑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