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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政府新闻办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
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

来源: 长城网  
2023-09-06 09:3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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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为做好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宣传贯彻实施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

  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领导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房宝占同志,市政府副市长陆文龙同志,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刘树新同志。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共有四项内容:

  一、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刘树新同志介绍《条例》主要内容;

  二、市政府副市长陆文龙同志讲话;

  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房宝占同志讲话;

  四、答记者问。

  现在进行第一项: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刘树新同志介绍《条例》主要内容;

  各位领导、同志们、各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们:

  现就制定《条例》有关情况,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一、立法过程

  为进一步加强对承德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和管理,推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真正跨入法制轨道,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立法列入年度立法计划,《条例(草案)》经市政府第十五届第二十六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向市人大常委会提请《条例(草案)》的议案。2022年12月23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在一次审议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根据会议审议情况,对提出和征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整理、归纳,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条例(草案修改稿)》,修改稿形成后,按照立法程序提请进行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条例》,该《条例》经2023年7月27日召开的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批准,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公布条例于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二、立法原则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承德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承德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管理,传承优秀历史文化,促进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承德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

  (一)注重把握立法的时代精神。在保护内容上,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历史传承和时代发展相统一,深刻理解把握新时代文化强国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本质要求,在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同时,把传承和弘扬革命精神、革命文化和红色资源纳入立法内容,提出将地域革命历史遗迹、弘扬塞罕坝精神场景、实物的保护纳入保护内容。

  (二)注重树立历史文化遗产资源保护的整体观。坚持以传承承德历史文化名城古今特质历史文脉为主线,全面整合具有承德特色的文化遗产资源,完善保护体系和保护层次,形成古今交融的保护空间格局;提出了以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为核心,建立大避暑山庄历史文化保护区,通过山与城、城与水、水与文物、文物与清文化之间的内在联系,营造城市与山水、城市与文物、城市与历史的渗透融合,景城一体的名城特色。

  (三)注重保持传统风貌不动摇和有效利用与传承发展相结合。在保持名城“山水城文”历史风貌的基础上,坚持“古今相映”,传承发展。在保护利用方面,探索文化遗产与各类国土空间相融合的规划及管控体系,坚持历史文化遗产与我市丰富旅游资源相融合,与乡村振兴相融合,推动我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际生态旅游城市的建设。

  (四)注重坚持法治统一。《条例》立法主要依据文物法、部委规章、省政府规定等上位和承德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同时参照其他省市的相关条例制定的。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的,只作原则性规定。

  三、主要内容

  《条例》共六章三十三条。

  (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至第八条)。主要规定了立法的目的与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等内容;

  (二)第二章保护内容(第九条至第十一条)。主要规定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保护内容、保护对象等内容;

  (三)第三章保护措施(第十二条至第二十二条)。主要规定了保护规划及规划实施、建立保护名录制度、设置保护标志、实行预先保护措施、保护责任人及责任、建设活动遵循的规定、危害破坏名城保护行为的处理方式、维护和修缮保护、名城保护范围区内禁止的活动等内容;

  (四)第四章合理利用(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六条)。主要对产业引导和业态策划以及鼓励支持的具有地方特色的生产经营活动作出了相应规定,对培育传统文化品牌、弘扬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精神、利用历史文化资源的方式作出了相应规定;

  (五)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七条至第三十二条)。依据上位法的有关规定,规定了有关单位及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法律责任,对违反保护规划实施、损坏标志牌等作出了处分或处罚规定,规定了从事禁止性活动的法律责任;

  (六)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三条)。规定了《条例》的施行日期。

  谢谢!

  第二项:请市政府副市长陆文龙作发布。

  同志们、媒体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承德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经承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经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查批准,将于2023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承德作为全国首批历史文化名城,是世界文化遗产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金山岭长城所在地,拥有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北方丹霞地貌,以及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文化资源,推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立法尤其必要。

  《承德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进一步界定了保护范围和保护对象,统筹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和其他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与利用,厘清细化了政府责任,全面推进建设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是全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重要遵循。《条例》的实施必将有力提升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从四方面做好贯彻实施:

  一是坚持统筹谋划、系统推进。加强名城保护工作的领导,健全“市、县共管、部门协同、专家指导、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其中,市政府负责谋篇布局,全面推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住建部门履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责,统筹协调自然资源和规划、城管、文物等部门,具体落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各项任务,将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纳入城乡规划、建设、治理三大环节,增强名城保护工作的整体性、系统性、连续性。二是坚持价值导向、应保尽保。强化历史文化价值导向,在城乡建设中,科学、真实、完整地,保护好承载深厚城市记忆的地形地貌、河湖水系、人文风情,如鸡冠山古松、磬锤峰古桑等老树木、热河省公安厅旧址、热河革命烈士纪念馆等老建筑,佟王府、二仙居等老地名等,要修订完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加强建设活动管控,严格管护好各类保护对象。三是坚持合理利用、传承发展。坚持保护与利用并重,在城乡建设中,树立“微更新”理念,用好“微改造”方式,持续推进二道牌楼历史文化街区等历史文化街区改造,促进历史文化街区环境提升,确保历史文化与城乡建设相融合、相适应、相协调。四是坚持多方参与、形成合力。历史文化是城市的灵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不仅对延续城市历史文脉,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更对坚定文化自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坚持“共治共管、共建共享”,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希望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范,做承德历史文化的挖掘者、保护者、传承者,共同守护好承德历史文化遗产。

  “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我们要全面落实这一城市建设理念,以对历史、对人民负责的态度,高质量抓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保护好历史文化,为全市人民留住更多记忆与乡愁。

  谢谢大家!

  第三项: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房宝占作发布。

  各位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们、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们在这里专门就《承德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颁布实施举行新闻发布会。刚才,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刘树新同志就《条例》立法过程、立法原则和主要内容向大家作了介绍,陆文龙副市长就《条例》的贯彻实施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希望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好。下面,我就进一步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讲三点意见:

  一、《条例》的颁布,使我市的名城保护做到有法可依

  要充分认识《条例》颁布的重大意义和实践作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制定颁布,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承德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现实体现;是建设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际生态旅游城市纳入法治化轨道的重要标志,填补了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法制空白,为我们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承德的优秀历史文化遗产提供了法制保障,在承德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中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二、切实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做到有法必依

  我市是国务院发布的首批24个历史文化名城之一,40多年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方面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条例》的颁布实施,对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利用提出了更严格、更科学的法律规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要依照《条例》规定,抓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工作。一要明晰工作职责。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条例》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建立责任清晰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全面做好各类历史文化资源的普查认定、管理保护、活化利用、监督管理等工作。二是加大《条例》学习宣传力度。各级各部门要加大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学习宣传力度。要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办培训班、现场教学等形势,加大对相关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其依法管理的素质和能力;要综合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等网络新媒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广大群众熟知《条例》的主要内容,引导群众参与名城保护,树立“名城市民”主人翁意识,构建起全民参与、齐抓共管、共建共治的整体格局。三是依法加强管理,做好名城保护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条例》规定,切实发挥职能作用,依法统筹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国土空间规划、国际旅游城市建设、乡村振兴等方面的关系,在保持名城“山水城文”历史风貌的基础上,注重保护性开发利用,注重社会、经济、文化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全面推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上档升级。

  三、切实发挥监督作用,确保《条例》贯彻落实到位

  监督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实施,是宪法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要依法行使监督权,通过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开展视察调研等多种形式,全面、深入了解《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情况,及时发现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加以整改。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广大群众社会监督优势,积极营造贯彻实施《条例》的良好社会氛围,确保条例贯彻落实到位。

  新闻界的朋友们,同志们,让我们齐心协力、携手前行,切实把《承德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让我们的城市底色更浓、名片更亮。

  谢谢大家!

  第四项:现在进行答记者问环节,请各媒体记者先举手示意,提问前请先通报媒体名称。

  承德日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出台对我市有什么现实意义?

  承德自1982年被国务院公布为首批历史文化名城以来,承德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方面开展了很多工作,包括历史文化资源的普查认定、专项保护规划的编制等,多方面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对我市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建设、城市面貌迅速发展变化,从国家到地方对历史文化名城遗产保护与利用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2008年《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出台,对名城的保护提出了更高要求。

  目前,承德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面临保护体系构建尚不完善、部门管理职能交叉、主体责任不明确、保护资金不足等诸多矛盾和问题,加之地方性法规和相关政策缺失,亟需通过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立法,进一步加强对承德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和管理。《承德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出台,明确了主体部门管理职责,规范了我市做为首批24个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范围以及保护内容,填补了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方面的法律空白,为我市更好地推动文化旅游产业的融合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

  河北广播电视台:什么样的建筑算作历史建筑,可以纳入名录?

  历史建筑,是指经城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的具有一定保护价值,能够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物、构筑物。

  历史建筑需具备以下至少一个特征:

  1.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价值。能够体现其所在城镇古代悠久历史、近现代变革发展、中国共产党诞生与发展、新中国建设发展、改革开放伟大进程等某一特定时期的建设成就;与重要历史事件、历史名人相关联,具有纪念、教育等历史文化意义;体现传统文化、民族特色、地域特征或时代风格。

  2.具有较高的建筑艺术特征。代表一定时期建筑设计风格;建筑样式或细部具有一定的艺术特色;著名建筑师的代表作品。

  3.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价值。建筑材料、结构、施工工艺代表了一定时期的建造科学与技术;代表了传统建造技艺的传承;在一定地域内具有标志性或象征性,具有群体心理认同感。

  4.具有其他价值特色。

  国家、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或者公布的保护对象,直接列入保护名录。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提出列入保护名录的建议。

  河北法制报:尚未纳入保护名录且具有保护价值的对象,应如何开展保护工作?

  尚未纳入保护名录,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初步确认具有保护价值的,可以确定为预先保护对象,并自确定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发出预先保护通知,告知其应当采取的保护措施。

  自预先保护通知送达之日起满一年,预先保护对象未纳入保护名录的,预先保护自行失效。

  预先保护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预先保护对象。因预先保护对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长城新媒体:今后市民将如何参与到我市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当中去?

  一是按照条例提出的要求,合理利用我们的历史建筑,维护好历史街区的风貌,传承好我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尤其是部分社会公众作为历史建筑所有权人、管理人的,还应当按照保护规划的要求,积极负起历史建筑维护和修缮的责任。

  二是对破坏承德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对象的行为,进行及时劝阻制止,并向有关机关举报揭发,防止我们的保护对象被破坏。

  三是向身边的亲朋好友,外来的朋友积极地宣传我们的历史文化名城及相关保护政策,提高我们承德历史文化名城的知名度,美誉度等等,也可以积极参与到相关志愿服务活动,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感谢嘉宾的解答,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提问就进行到这里。

  非常感谢参会的各位领导、同志们,各有关单位和各新闻媒体的朋友,会后请大家充分利用你们的有效载体做好《条例》的宣传工作,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开到这里,谢谢大家。

关键词:承德市政府新闻办,文字实录责任编辑:郑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