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保定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
主席台。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们很高兴邀请到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彦军先生,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科长王斌先生、市税务局征收管理科副科长刘江涛先生,由他们介绍多措并举便民办税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关心关注的问题。
首先请王彦军先生介绍开展情况。
各位媒体界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
市“两会”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持之以恒优化营商环境,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近日,市税务局认真学习贯彻市“两会”工作报告精神,以全面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多项“为民办实事”重磅举措为契机,简化申报流程、简并申报事项,切实为大家办税缴费提供更优质途径、更便利方式,为激情奋进“十四五”、再造一个新保定贡献税务力量。主要工作有三点:一是财产和行为税“十税合一”申报;二是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三是12个区县试行电子印章。下面,给大家介绍具体情况:
一、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要求,6月1日起,全面实施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这次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是将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等10个税种统一到一个入口,将税源信息从申报环节分离至税源基础数据采集环节,将原来申报表单在数量上由35张减少到11张,数据项减少了204项,并实现税额自动计算、数据关联比对、申报异常提示等功能,做到多税种“一张报表、一次申报、一次缴款、一张凭证”,具有集成度高、系统性强、变化点多的特点。其实施优化了办税流程、减轻了纳税人填报负担、提高了办税效率。
具体来看,一是申报表简洁化。合并此次申报对纳税申报表作了简洁化处理,只体现各税种税款所属期、应纳税额、减免税额、已缴税款、应补退税款等共性要素,各税种可以通过一张申报表进行申报。申报表包含一张减免税附表,分类详细展示纳税人享受的每项优惠政策。这一设计方便了纳税人详细了解减免税情况。二是税源管理前置化。在流程上,合并申报将税源管理进行前置设计,即纳税人进行每个税种的申报时,需先维护税源管理信息。为尽量减少对纳税人申报习惯的影响,税源信息表从原先的分税种纳税申报表转化而来,重点对使用频率低、重复交叉等低效的表单及字段进行精简优化。三是纳税申报自动化。填报税源信息后,系统自动生成纳税申报表,纳税人审核确认后即可完成申报。这样既确保了税源表和申报表的逻辑一致性,又能减轻纳税人填报负担。四是申报管理一体化。按照合并申报的设计思路,纳税人对税种税源信息表进行数据维护,完成全部税种信息采集后,即可一表提交申报。这种“一口进出、一表呈现、分税维护、一表申报”的一体化管理流程,将申报管理和税源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增强了财产和行为税各环节管理的连续性、统一性和规范性,减少了数据项变化对申报管理体系的影响。
为了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推进,前期我们做了大量具体细致工作,明确了10项工作任务、17个关键时间节点、12个部门职责分工,建立了日报、周报制度,实行清单制管理,并组织骨干人员对10个税种全部512项业务进行全仿真合并申报测试,对具有代表性的多行业、多税种纳税人开展“一对一”跟踪辅导,为全面顺利推行打下了坚实基础。目前,该项工作已经推行了3个月,累计采用“十税合一”申报纳税人36.6万户次。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运转顺畅,工作运行平稳。
新闻发布会现场。
二、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情况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8月1日起,我市正式推行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合并申报,纳税人通过填写一张申报表,就可以一次申报增值税、消费税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附加税费。
一是具体申报整合情况。此次整合,对原有表单和数据项进行了全面梳理整合,由30张简并为7张。新申报表充分利用部门共享数据和其他征管环节数据,实现已有数据自动预填,大幅减轻了纳税人、缴费人填报负担,降低申报错误几率,惠及我市29万户增值税(含一般纳税人及小规模纳税人)、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
附加税费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加征收。纳税人申报增值税、消费税时,应一并申报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附加税费。附加税费单独申报,易产生与增值税、消费税申报不同步等问题。这次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将以往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增值税预缴税款表》《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整合,启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和《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纳税人在申报增值税、消费税的同时,完成附加税费申报。
整合后的主税附加税费申报表,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了税额自动计算、数据关联比对、申报异常提示等功能,可有效避免漏报、错报,有利于确保申报质量和优惠政策及时落实到位,实现多税费种“一张报表、一次申报、一次缴款、一张凭证”。
新申报表适用于按月度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的纳税人,申报缴纳所属期2021年7月及以后的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按季度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的纳税人,申报缴纳所属期2021年第3季度及以后的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纳税人调整以前所属期税费事项的,按照相应所属期的税费申报表相关规则调整。
新的申报表推行后,纳税人填写增值税、消费税相关申报信息后,将自动带入附加税费附列资料(附表);纳税人填写完附加税费其他申报信息后,回到增值税、消费税申报主表,形成纳税人本期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附加税费数据。上述表内信息预填均由系统自动实现。
二是当前推进情况。由于该项工作是申报表的新整合,对于税务干部和纳税人都是新事物。事前,我们按照由内到外的培训宣传思路,一方面加强对基层一线人员业务的更新培训,采取集中观看“一竿子到底”视频会、全真模拟申报流程、问题集中研讨解决等方式,使办税服务厅、税源管理分局等基层人员首先熟悉新申报表流程、数据勾稽关系,努力做到政策清、流程清、节点清、解答清。另一方面,通过网络平台、官方微信、二维码等非接触方式有针对性开展精准推送,并组织精锐师资力量对纳税人进行专题授课和直播培训,确保每名纳税人知政策、懂流程、会填写、不出错。
8月征期期间,我们共受理纳税人合并新表申报增值税4.66万户(本月只涉及一般纳税人)、消费税申报353户、城建税申报4.66万户、“两费”申报4.66万户,工作总体平稳有序。当然,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诸如消费税申报表主表无法带出应纳税额等个别问题,目前我们也与上级局和系统开发第三方深入沟通,全力解决申报表合并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也请大家积极配合。
媒体席。
三、我市12个区县试行纳税人电子印章情况
按照近期工作安排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参照《国务院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部门印章管理的规定》等公章管理的相关规定,7月1日起,河北省电子税务局升级拓展纳税人电子印章在线应用服务在我市竞秀区试点上线试行,8月5日,试点区域拓展到竞秀、博野、阜平、顺平、曲阳、涞源、高碑店、安国、涞水、高新区、满城、望都12个区县。
此次电子税务局与纳税人电子签章系统的对接升级,是继2019年7月河北省电子税务局上线以来税务系统又一次飞跃式的升级改造,在纳税人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发票缴销、退抵税费申请等十几项主要涉税业务实现电子签章,其他涉税事项也将逐步上线应用。
纳税人选择线上办理涉税事项,只需登录电子税务系统,选择要办理的涉税事项,按要求填报内容,根据提示自主选择“电子签章”功能,通过密码认证后完成签章和申请(报)材料提交。如纳税人未取得电子印章的,纳税人可按照提示信息通过在线方式自助免费认证申领公安部门制发的电子印章后,继续办理相关涉税业务。
纳税人电子签章服务的上线应用,确保了申请(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和安全性。升级后的电子税务系统实现了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办税的双减负,既节省了纳税人申请填报、材料下载、打印、盖章、回扫等繁琐程序,也可以让前台服务人员从简单重复的工作中释放出更多精力,为纳税人提供更具专业化和复杂化的个性化服务。我市纳税人电子签章服务的上线试行,实现了“网上办、码上办、掌上办”的不见面、无纸化、数字化办税方式,为全省推广电子签章政务应用开了先河。
在此,特别提醒大家,由于近期多项改革措施相继推行,可能短期内有的纳税人还不习惯或者不会操作,我们已采取了多种方式予以培训和辅导,如果您还不能顺利使用,请及时与我们当地税务部门联系或向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
最后,我代表保定市税务局再次感谢各位媒体朋友和社会各界对税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让我们共同为激情奋进“十四五”、再造一个新保定努力奋斗!谢谢大家!
谢谢王彦军先生的介绍。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各位媒体记者举手示意,叫到后,先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和本人姓名,再提问,谢谢。
问题1、河北新闻出版网记者:实行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附加税费申报整合后,纳税人如何填写申报表呢?
保定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科长王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 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中发布了《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消费及附加税费申报表》表样,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消费税申报的同时会自动完成附加税费,也就是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的申报。
纳税人需在申报表中填写增值税、消费税相关申报信息后,系统自动带入附加税费附列资料,纳税人填写完附加税费申报信息后,系统自动带回到增值税、消费税申报主表,形成纳税人本期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附加税费数据。最主要的是,上述表内信息的填写均为系统自动完成,极大的方便了纳税人的使用。
问题2、保定电台记者: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后,原附加税费申报表是否能继续使用呢?
保定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科长王斌: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后,不仅对申报表进行了改进,而且总局对支撑申报的信息系统和电子税务局进行了功能的优化和完善,覆盖了增值税、消费税和附加税费申报的所有场景。因此,申报表整合施行后,原《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不再使用。
问题3、一点资讯记者:电子签章推行后,为企业办理涉税业务带来了哪些变化?
保定市税务局征收管理科副科长刘江涛:我们推行电子签章,是积极落实《电子签名法》相关要求,方便企业线上办理涉税业务,加盖合法电子签章的电子资料与盖章的纸质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企业在办理业务时就不需要重复提交纸质资料,真正实现业务线上办理“一次不用跑”,进一步优化了税收营商环境。
我们推行的电子签章系统应用的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为同一印模加密制作,且经过公安机关备案,具备合法有效性且不可篡改,整体系统经过国家密码管理局商用密码产品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大家可以放心使用;至于电子印章的获取,对2021年2月份以后的新设立登记企业在设立时已获取了电子印章,可直接使用;对2021年2月份前设立企业需要通过线上方式自助获取电子印章,已设企业可通过手机“河北税务”APP,在“电子印章申请”页面中,根据提示进行电子印章免费申请和认证领取,领取的电子印章由具备合法资质的电子印章制作单位制发,其制发和备案管理流程参照实物印章执行。
问题4、网易新闻记者:目前,国务院一直在推动“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请问税务部门在便捷中小微企业市场退出方面有哪些新举措?
保定市税务局征收管理科副科长刘江涛:近年来,税务部门一直在致力于推动市场主体登记、注销等环节的便利化措施,我们通过信息共享即时获取市场监管部门推送的拟申请简易注销企业登记信息,核实相关涉税情况,对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纳税人或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没领用过发票、没有欠税和没有其他未办结事项的纳税人,以及查询时已办结缴销发票、结清应纳税款等清税手续的纳税人,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反馈同意简易注销意见。
同时,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实施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对市场监管部门推送的个体工商户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相关信息在10个自然日内完成核查,并反馈是否同意简易注销。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各位记者朋友还有什么关注的问题,欢迎会后到市税务局采访。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