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台。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保定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很高兴邀请到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同峰先生,市医疗保障局城乡居民待遇保障处处长侯帅先生,市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处处长黄旭涛先生,由他们介绍我市医疗保障工作情况。
首先请张同峰先生作主题发布。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好!首先,我代表保定市医疗保障局,对所有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记者朋友们表示诚挚的欢迎!向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我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的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医疗保障关系千家万户,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健康福祉的重大民生工程,一直是群众关心的热点与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市委、市政府重点民生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医保局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医保系统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为主线,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发展理念,牢牢把握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主题,努力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能力,着力破解医疗保障领域难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发布会现场。
一、扎实推进京津冀公共服务协同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考察并主持召开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让医保更加便民惠民。一是实现京津冀就医“无异地”。今年2月10日起,全面取消了京津冀异地就医备案,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各统筹区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京津冀区域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普通门诊就医、购药,均视同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可直接享受医保报销待遇。免去了“奔波之苦”,省去了“操作之烦”,广大群众看病就医更加便捷。二是持续扩大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加强动态管理。并推进环京县区(涿州市、涞水县)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和康养机构的内设医疗机构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三是扩大开通跨省异地直接结算定点零售药店范围。进一步发挥定点零售药店便民、可及作用,将我市纳入门诊统筹保障服务的定点零售药店纳入跨省异地就医购药结算范围,为参保群众跨省异地就医购药提供更多便利。四是与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国际医疗基地项目医院建立常态化沟通对接机制,全力支持各医疗机构将医院治疗新技术、新方法、院内制剂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支持医疗服务价格市场调节。目前,北京儿童医院保定医院已获批开展特需门诊医疗服务,广安门医院保定医院、北京儿童医院保定医院5种院内制剂已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二、稳步提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待遇
医保惠民项目是2023年全市20项民生实事之一,市医保局将医保惠民行动作为全市医保工作的重中之重狠抓落实,从门诊统筹、门诊慢性病、省外异地住院、生育住院等四个方面,全面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普通门诊支付限额由100元提高至200元,大学生普通门诊起付标准由100元降至50元;门诊慢性病起付标准由800元降低至500元,报销比例由60%提高至70%;省外异地住院起付标准保持与省内住院一致,报销比例较省内医院下降10个百分点(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保持与省内一致),生育住院限额由顺产500元,剖腹产1200元提高至顺产1000元,剖腹产2000元。医保惠民“四提升”惠及全市120万参保群众,持续缓解参保群众看病就医负担,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
三、正式启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共济
今年4月25日起,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可以用于支付参保职工及配偶、父母、子女医疗机构个人负担费用。在河北省内正常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在与河北省内正常参加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家庭成员进行个人账户共济绑定后,可授权家庭成员共济使用。全市广大参保群众可选择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个人网厅”、“河北智慧医保”微信公众号绑定个人账户。有力增强了个人账户资金的共济保障能力,切实减轻家庭成员医疗费用负担。
下步工作中,市医保局将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赵新喜局长到保考察调研重要讲话精神,高标准完成“三个1%”专项行动,切实提高老百姓住院实际报销比例;积极沟通对接,争取政策倾斜,全力服务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国际医疗基地建设;全面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效能,分批次完成50家医保便民服务站建设,统筹兼顾,全力推进其他业务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推动现代化品质生活之城加快高质量发展、实现高效能治理贡献医保力量。
谢谢大家!
媒体席。
谢谢张同峰先生的权威发布。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各位媒体记者举手示意,叫到后,先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和本人姓名,再提问,谢谢。
保定新闻传媒中心。
问题一(保定新闻传媒中心):今年市政府将实施医保惠民行动,可以简单介绍一下工作开展情况吗?
市医疗保障局城乡居民待遇保障处处长侯帅:民生实事是市委、市政府向全市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完成好民生实事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为确保按时高质完成2023年民生实事,根据局党组部署及工作实际,我局印发《保定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民生实事医保惠民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工作要求,并成立工作专班,合理安排、稳步推进,按时间节点落实到位。
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虽一直执行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同时严格落实财政补助,但随着经济发展和医疗需求的增加,缴费标准逐年上涨。为保护群众参保意愿,我们结合基金运行实际,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在科学测算的基础上,最终确定从四个方面提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保障水平。
一是提升城乡居民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标准。支付限额由100元提高至200元,大学生普通门诊统筹起付标准由100元降低至50元。
二是提升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待遇标准。起付标准由800元降低至500元,报销比例由60%提高至70%。
三是提升城乡居民跨省异地住院待遇标准。起付标准由原来统一的2500元降低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元、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600元、三级医院2000元;报销比例由50%提高为乡镇卫生院和一级医院80%、二级医院65%、三级医院55%。
四是提升城乡居民生育待遇标准。顺产支付限额由500元提高至1000元,剖宫产支付限额由1200元提高至2000元。
经测算评估,预计2023年医保基金新增支出近2亿元,惠及群众约120万人次。
新政策已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我局积极对接保定日报社,在《保定日报》整版刊登医保政策问答,从群众关心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政策、待遇政策、业务流程、热点问题解答等方面进行政策解读并通过网络、电视、广播等多渠道广泛宣传相关政策,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增进参保群众对新政策的了解度,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民生冷暖,枝叶关情。实施医保惠民行动是进一步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织密全民健康保障网、切实提升百姓获得感和幸福感的重要举措,让广大参保群众得到了实实在在的便利和实惠,进一步增强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普惠性、基础性保障功能。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坚持“人民至上”,聚焦参保群众需求,持续健全完善医保政策制度,奋力解除人民疾病医疗后顾之忧。
河北新闻出版网。
问题二(河北新闻出版网):请问我们在医保防止因病致贫返贫方面采取了哪些具体举措?下一步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方面还有哪些措施?
市医疗保障局城乡居民待遇保障处处长侯帅: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率领亿万人民打赢了脱贫攻坚战,困扰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绝对贫困问题历史性得到解决,创造了人类减贫史上的奇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后,市医保局坚决贯彻国家、省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稳步实现农村低收入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坚决守牢不发生因病规模化返贫的底线。
第一,确保重点人群应保尽保。人民群众享受医疗保障,参保是前提,我们持续推进全民参保工作,聚焦重点人群,实现应参尽参。根据全省统一政策,医疗救助分类资助特困人员、低保人员、脱贫人口和易返贫致贫人口参保,确保农村低收入人口看病有制度保障。2023年以来,全市共资助42.19万困难群众参保,实现了农村低收入人口100%动态参保。
第二,强化三重保障制度梯次减负实效。我们讲的三重制度,主要是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一是稳定基本医保住院待遇水平,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二是普惠性提高居民大病患者报销水平,并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精准实施倾斜支付。三是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夯实救助托底保障功能。据监测,2023年三重保障制度惠及农村低收入人口就医62.67万人次,帮助减轻费用负担5.34亿元。
第三,健全防止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做好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患者监测预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重点监测人员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协同相关部门实施综合帮扶。年初至今,各地医保部门主动推送预警信息2.82万人次。此外,还通过医保目录调整和常态化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合力降低农村低收入人口的就医成本。
下一步,我们将坚决贯彻国家、省决策部署,在持续巩固拓展“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基础上,大力推进医疗保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推动建立多元化医疗救助体系,按照省统一部署,完善统一规范的医疗救助制度,统筹提高困难家庭大病患者救助水平。二是探索完善高额费用负担患者综合帮扶机制,推动慈善组织、商业健康保险、医疗互助等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救助保障,更好发挥保障合力。三是指导各县(市、区)做好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的医疗救助工作,确保经相关部门认定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大病重病患者及时得到医疗救助。
河北青年报。
问题三(河北青年报):此次京津异地就医取消备案,针对的就医人群有哪些?报销比例如何?
市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处处长黄旭涛:为深入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部署,进一步方便我市参保群众到京津看病就医。市医疗保障局按照省医疗保障局统一部署,自2023年2月10日起,保定市参保人员在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住院、门诊费用直接结算的京津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看病就医,不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
此次取消京津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主要针对有两大群体:一是在本地参保且长期在异地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二是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转院人员,因工作、旅游等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我市参保群众在京津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药机构看病就医,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执行我市同级别定点医药机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有关政策,进一步惠及我市参保群众。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各位记者朋友还有什么关注的问题,欢迎会后到市医保局进行采访。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