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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政府新闻办
“依法能动履职 助力打造绿色健康生态环境”
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

来源: 长城网  
2023-09-20 15:4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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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台。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保定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

  天我们很高兴邀请到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桂生先生,曲阳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史明巍女士,市检察院第检察部主任赵昊宏女士,由他们介绍我市检察机关检察履职工作开展情况。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还有:部分基层检察院典型案例案件承办人。

  首先请李桂生先生就依法能动履职助力打造绿色健康生态环境有关情况进行介绍

发布会现场。

  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好!我是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桂生,非常高兴今天和各位新闻媒体朋友们见面!今天是全市检察机关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个子环境”之一生态环境专场,主题是:依法能动履职,助力打造绿色健康生态环境。

  2021年6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印发后,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开展“以新时代法律监督助力高质量发展”主题活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将检察监督职能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持续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全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高地”,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绿色健康的生态环境。

  一、重拳出击,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

  市检察院坚决贯彻落实省检察院和市委决策部署,带动全市检察机关积极履职以刑事检察为依托,筑牢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屏障。两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污染环境罪案件82163人,批准逮捕64132人;受理审查起诉污染环境罪案件117232人,提起公诉105201

  一是瞄准重点,强力推进专项行动开展全市检察机关连续四年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重点惩治非法收集、利用、处置废矿物油和跨行政区域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2021年、2022年先后将重点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纳入专项打击范围,深入推动企业环保合规建设。其中高阳县检察院办理的王某、韩某某污染环境案系专项行动开展后,我市办理的首件重点排污单位采用干扰自动监测数据方法,排放超标污染物的案件,彰显检察机关严厉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的决心二是依法履职,扎实推进案件办理质效。强化提前介入作用,发挥实质化监督效能。针对证据转化、鉴定意见、检验报告、检测流程等关键问题,及时提出相关意见,确保证据收集及时、合法、客观坚决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罪行较轻,认罪悔罪态度好,且愿意积极修复受损环境的,依法适用认罪认罚制度,最大限度减轻对企业经营的影响。其中,检察院办理的任某某污染环境案,通过适用认罪认罚,实现了惩治犯罪与环境修复良好效果的有机统一。三是延伸职能,确保生态治理修复效果。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打击犯罪是底线,预防违法是关键,修复挽损是难点。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把生态治理修复效果作为最终落脚点,努力实现以惩治犯罪促进生态健康,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生态环境要素保障,让最美生态环境成为最优营商环境其中,高阳县检察院将恢复性司法理念引入生态环境刑事案件办理,将赔偿修复情况作为批捕、起诉、量刑等重要参考,使生态环境和资源的损害程度降到最低。

  二、勇于担当,加大生态环境案件行政检察监督力度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低碳发展。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在服务保障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中负有重要责任。

  全市检察机关通过聚焦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保护,全面加强和改进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行政检察工作。一是建章立制。主动与自然资源保护行政主管机关联动互动,融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治理格局,市院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签《关于加强行政非诉执行协作配合的意见》,在土地、矿产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工作中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支持,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行政检察的监督职能,又充分发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行政执法的专业优势,共同推进非诉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联合督查。2022年5月以来,市自规局邀请检察机关共同对部发卫片查处情况进行联合督查,先后对阜平和涞源非法采矿等问题进行检查,从个案办理延伸到类案监督,推动以“我管”促“都管”,对乡镇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针对性指导。三是专项推动。对土地资源领域的行政检察监督,通过开展全国检察机关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专项活动并常态化,取得积极成效,两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案件238件,结案234件,涉及土地面积669.5亩,其中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68件,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166件,均全部采纳。

  三、守正创新,全面发挥生态领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擦亮公益诉讼检察利剑,借助无人机航拍、快检设备勘查、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公益诉讼指挥中心等科技赋能,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依托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的“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聚焦“四个领域”“八个一批”,秉持“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的生态检察模式,着力服务绿色生态宜居新城区建设,提升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水平。两年来,共受理线索1888条,其中行政公益诉讼线索1647条,民事公益诉讼线索241条;立案1837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立案1602件,民事公益诉讼立案235条;共发出检察建议1439件,公告220件;起诉120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起诉6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115件。

  一是加强水资源、水生态环境司法保护。通过开展专项行动,促进全市水资源保护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全面履职,加强监管,规范执法,提升相关企业、单位和社会公众水资源保护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浪费、破坏水资源等违法行为发生;充分发挥“河湖长+检察长”机制作用,联合行政机关开展巡河活动30余次,对发现的河道垃圾堆积、违规建筑阻碍行洪、排放污水等违法行为,进行协同整治,

  共同推进河湖生态持续向好,营造保护水资源、水生态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护航区域经济发展。两年来,督促修复被污染的水域面积96亩,清理被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274公里,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72处。莲池区检察院办理的督促整治新金线河水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督促多部门形成监管合力,推动相邻区县临界河道生态环境得到极大改善,有效解决新增企业项目无法进行环评问题,被省检察院评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典型案例。

  二是加强土壤生态环境司法保护。针对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滞后性、累积性、不可逆转性等特点,一旦破坏便难以修复的实际情况,全市检察机关主动出击,根据本地土壤利用和污染的现实情况,重点对汞、铅、砷及农药、石油造成的化学污染;固体废弃物、工业垃圾、建筑垃圾等造成的物理污染及带有各种病菌的城市生活垃圾、废水废物等造成的生物污染等进行精准监督,确保土壤污染防治监督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推动建立完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两年来,督促清理各类垃圾和固体废弃物42.9万吨,恢复被污染土壤9万多平方米。涞水县检察院办理的朱某华、王某涵非法采矿、倾倒垃圾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起诉支付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085万余元,该案被最高法评为2022年度环境资源领域典型案例。

  三是加强大气环境领域司法保护。聚焦大气环境安全保护,加大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公益诉讼办案力度,重点针对工业污染防治、机动车船污染防治、渣土车未密闭运输、城市裸露地面、粉料类物料无覆盖堆放、餐饮油烟排放、生活垃圾露天焚烧等方面加强公益诉讼监督,助力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不断提升。博野县检察院办理的督促整治橡胶机带行业大气污染防治行政公益诉讼案,督促全县78家橡胶机带企业全部安装挥发性有机废气治污设备和在线监测设备,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

  四是加强生态资源领域司法保护。坚持修复与打击并重,积极在森林、渔业、耕地、矿山等生态资源领域探索生态修复司法工作机制。在办案中积极运用补植复绿、污染治理、土地复垦、增殖放流、替代性修复等方式恢复生态环境功能,改变“重惩罚轻修复”的简单办案模式,努力实现办理一案、修复一片的司法保护效果。两年来,恢复被毁损、非法占用的林地、耕地382亩,挽回被非法开采的矿产资源总案值3323万元,向破坏生态环境的当事人追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治理修复费用1.3亿余元。曲阳县检察院办理的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违法行为人张某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多次开采白云岩矿石57.43万吨,检察机关起诉请求支付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100余万元。

  四、凝聚合力,加大内外协作配合力度

  检察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多次召开检察官联席会、检委会讨论重大、疑难案件,并积极邀请相关单位参,共同商讨解决实际问题。深挖内部线索“富矿”,公益诉讼检察与另外三大检察协同发力,对在办案中涉及的侵害公益案件线索,主动向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移送。2018年,市检察院牵头召开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会议,就提升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中的法律监督作用进行会商2021年,根据上级机关部署要求,市检察院与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联合印发通知,对全市专项行动统一部署、集中打击、综合治理,有效遏制生态环境和资源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专项监督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河湖林田长+检察长”机制作用,各基层院检察长联合当地乡镇、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等行政部门开展巡查活动40余次,发现案件线索28件。定兴县检察院与本县17家行政机关共同建立《白洋淀上游流域南拒马河定兴段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汇集行政机关执法监管和检察公益诉讼两方力量,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提供有力制度保障。在省院具体指导下,市检察院与石家庄、张家口邢台、邯郸四地检察机关28个基层院,探索建立“太行山(河北段)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检察跨区域协作机制”,共同守护大美太行。目前已立案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坚决贯彻中央、省委“不让一滴污水流入白洋淀”的指示要求,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关于加强白洋淀上游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决定》,同时与山西大同、定州、雄安等两省三地检察机关26个基层院,探索建立唐河、大沙河、漕河、潴龙河等白洋淀上游流域9个联动机制,共同书写白洋淀“九河流觞,碧波荡漾”的美丽画卷。通过建立协作机制,跨区域移交线索20件,已全部立案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继续按照“以新时代法律监督助力高质量发展”主题活动总体要求和总基调,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聚焦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依托公益诉讼检察指挥中心的智能化、信息化,狠抓数字检察,持续强化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多办社会反映强烈的公益侵害案件,努力提供更精准、更优质的检察公益诉讼产品,以高质效的办案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保定现代化品质生活之城建设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媒体席。

  谢谢李桂生先生。

  下面请赵昊宏女士发布典型案例。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

  下面,我围绕全市检察机关助力营造绿色健康生态环境,发布5个典型案例。

  一、莲池区检察院办理的督促整治新金线河水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本案中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检察职能,督促多部门形成监管合力,协作配合、共同整改,及时厘清河段区划边界、明晰各方责任,推动相邻区县临界河道生态环境保护有效开展。相关检察机关加强对河流的跨区域协同保护力度,建立新金线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长效监督机制,形成保护合力。该案对“多部门多层级多属地”引发的同类问题治理整治具有示范作用。

  二、市检察院诉环卫公司破坏地下水资源民事公益诉讼案。本案中检察机关积极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能,加强能动司法,积极开展溯源治理,创新采取“民事诉前检察建议+民事企业合规+公开听证”的工作模式,共同治理了环卫公司非法取用地下水进行道路水洗作业的一大类行为。通过办理该案,从根源上提升了企业合法经营的观念意识,体现双赢多赢共赢的检察理念,有助于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全方位护航民营企业依法合规长期发展。

  三、曲阳县检察院办理的督促整治雕刻广场水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本案中检察机关针对污染河道、破坏绿色健康的生态环境,影响营商环境等公益损害事实,立足检察职能,充分发挥志愿者在提供线索、参与办案方面的作用,借助无人机勘、快速检测箱等智能化手段,推动问题整改。针对行政机关履职不到位问题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公开送达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全面依法履职。在办案中,因势利导,推动解决制约营商环境的生态环境方面的痛点、难点,实现绿色健康生态环境和良好营商环境双重保护。

  四、市检察院办理的诉某石料加工有限公司侵害长城历史风貌环境风貌及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本案中检察机关积极稳妥探索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方式承担起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的职能,让侵权人同时承担因其侵权行为造成的文物历史风貌、环境风貌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通过提起生态功能损失费用等额的惩罚性赔偿,加大了对侵权人的惩处力度,对全社会起到了良好的教育和警示作用,增强了社会公众对历史文物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五、博野县检察院办理的督促整治橡胶机带行业大气污染防治行政公益诉讼案。本案中检察机关加强与生态环境部门等行政机关的沟通交流,以建立的府检联动系列机制,强化检察刚性,凝聚工作合力,通过办案、监督、服务“三位一体”检察模式,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联席会议、法治考核机制等诉前程序作用,督促相关行政部门依法能动履职,并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等社会人士开展“回头看”,确保企业整改到位,为打赢蓝天保卫战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谢谢赵昊宏女士

  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各位媒体记者举手示意,到后,先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和本人姓名,再提问,谢谢。

保定新闻传媒中心。

  问题一(保定新闻传媒中心):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负有生态保护职责的行政部门与检察机关应该如何协同发力?

  曲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史明巍:公益诉讼并非检察机关的独角戏,而是社会各方力量共同演绎的大合唱,只有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合作理念,积极主动争取各方力量参与到公益诉讼工作中来,才能真正构建公益保护大格局。

  检察机关坚持立足宪法定位,通过法律赋予的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以司法方式助推生态文明建设。从公益诉讼制度本源来看,行政公益诉讼是检察公益诉讼的核心,检察机关也是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唯一主体。检察机关坚持把加强行政公益诉讼作为监督重点,对生态环境负有法定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怠于履行职责的,通过检察建议或者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方式,督促其依法履职,有力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同时,对于破坏生态环境的责任主体,通过民事公益诉讼的方式,使其承担破坏生态的修复、赔偿责任。

  在行政公益诉讼中准确把握好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在维护公益中的关系,既要发挥监督作用,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又不能越位代行职权。行政机关是保护公共利益的第一顺位代表,不仅负有维护公共利益的法定职责,在专业能力和统筹资源方面也有其优势。检察机关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同时,也要秉持公益诉讼督促之诉、协同之诉的功能定位,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发挥行政与司法的合力,共同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形成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新格局检察机关坚持持续跟进监督理念,强化监督力度提高监督刚性,坚持以诉的形式履行法律监督本职,推动对受损公益有效修复。对检察建议到期后,行政机关仍不依法充分履职、受损公益未能有效恢复的,依法提起诉讼,以诉的刚性作为公益保护的刚性后盾。针对同一公益损害事实,坚持行政公益诉讼优先,用好磋商、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的阶梯式办案方式,优先督促行政机关严格监管责任,进而督促行政相对人落实主体责任,有效实现公益保护共同目标。针对行政机关穷尽监管手段仍然无法实现公益保护目的,及时开展民事公益诉讼追究违法行为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今后,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将继续深化合作机制,通过人员交流、联合培训,发挥各自专业特长,共同提高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能力,通过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等形式让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威严,提升公众环保法治意识,引导全社会共同保护生态环境,共同建设美丽保定。

燕赵农村报。

  问题二(燕赵农村报):省检察院部署开展的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专项监督活动至今已开展四个多月,请介绍一下全市检察机关的工作落实情况?

  保定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赵昊宏:“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专项监督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以贯彻省院决策部署为契机,全面聚焦专项监督明确的4个领域,结合保定实际,创新举措,重点突破,以能动监督强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通过办案挽回被损毁、非法占用的林地、耕地、草原83.2亩,追偿环境损害赔偿金、治理修复费用1.3亿余元,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65处,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75.97公里,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32亩,保护被污染土壤55.32亩,督促清除处理各类生活垃圾1123.6吨,督促回收和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3226.3吨,挽回被非法开采的矿产资源总案值2050.8万元。

  一是充分借助外力,持续拓宽案件线索渠道。充分利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公益诉讼检察指挥中心、12309检察服务平台举报热线、12345政府服务热线、“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公益诉讼随手拍”等多媒体平台,发动公益诉讼观察员、志愿者积极提供线索,并从各类网络媒体获取线索信息。目前全市检察机关招募志愿者498人,为检察机关提供线索78件,已立案69件。二是不断提升科技赋能水平,提高办案效率。在案件调查取证过程中,利用无人机航拍、快检设备勘查、巡河软件等技术手段辅助办案,提升效率。去年全市检察机关采购32架无人机,27名干警通过国家民航总局考试并取得无人机驾驶员资格,培养出一支政治坚定、技术娴熟、业务精湛的公益诉讼检察无人机勘验取证团队。为提升干警利用无人机取证能力,市院在涿州民用无人机驾驶员执照河北考试中心承办全省检察机关第一届“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无人机取证邀请大赛,后又在涿州协办全省检察机关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无人机勘验取证比赛,有效提升检察技术服务保障专项监督实战实用能力。目前市县两级院已全部完成公益诉讼指挥中心建设,并实现省市县三级院互联互通,充分运用智能化手段破解线索发现难、调查取证难、跨区域协作难、监督效果不理想等问题。三是突出问题导向,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充分发挥全省重点案件办理试点院示范引领作用,高新区院成功办理专项监督以来全省首例公开开庭审理的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公益诉讼请求全部获法院支持,督促收缴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费用480万元,恢复矿山治理地质环境面积100万平方米。四是打造生态环境检察品牌,突出保定特色。全市检察机关立足本地实际,努力打造特色亮点,以品牌建设提升专项监督实效和知名度。充分发挥·守护全国优秀文化品牌引领作用,匠心打造易水”“小源·青青”“益心向阳”“精研好案“益·栈”“小桃”等一批公益诉讼检察品牌,易县检察院在恋乡·太行水镇成立太行生态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创新实践基地,徐水检察院创建“白洋淀上游生态保护·瀑河”实践基地,阜平检察院在革命老区骆驼湾建立公益诉讼创新实践基地。

法治日报。

  问题三(法治日报):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公益诉讼制度”,2023年,市检察院在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方面有哪些设想和打算?

  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桂生建立公益诉讼检察制度,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也是党中央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制度安排。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先后有40多个文件直接涉及公益诉讼检察,也在法治实践中逐渐形成公益诉讼司法保护的“中国方案”。

   党的二十大报告专门强调“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充分体现党中央对公益诉讼工作的高度认可,更加彰显公益诉讼制度高度契合国家治理要求的独特优势也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出更高期许和更严要求。2023年,保定检察机关将着重从以下四个方面持续推进和完善公益诉讼制度一是继续强化政治引领。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公益诉讼检察制度的绝对领导,更加自觉地履行好“公共利益的代表”神圣职责,更加自觉以检察履职维护和捍卫党的全面领导,厚植党的执政根基,主动向委报告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沟通协作,以公益诉讼检察高质量发展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保定新场景二是继续提升办案质效。坚持人民至上,继续以办案为中心、以专项为引领,紧盯“4+10”法定领域,积极稳妥开展等外领域探索,推动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结合保定实际,持续关注、着力解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英烈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安全生产、

  个人信息保护、反电信网络诈骗、农产品质量安全、妇女权益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反垄断领域问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公益诉讼检察的力量,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三是继续推动协同共治。深化协作机制,把办案过程打造成全流程的法治公开课,建立健全“河(湖、林、田)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深化“益心为公”实践,深化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工作,深化诉前磋商、公开听证、第三方验收等机制,致力打造“法治引领+检察主导+公众参与+协同共治”的保定公益诉讼检察样板。四是继续推进制度供给。在抓办案的同时,不断完善制度和机制创新,用好专家智库,加强与河大、河北农大等高校理论与实践双向互动,发挥好公益诉讼创新实践基地和人才库的作用,为推进公益诉讼专门立法提供更多理论支撑和实践样本。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各位记者朋友还有什么关注的问题,欢迎会后到市检察院进行采访。

  谢谢大家。

关键词:保定市政府新闻办,文字实录责任编辑:郑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