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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政府新闻办
“2023年物业管理工作”
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

来源: 长城网  
2023-11-02 14: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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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承德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承德市2023年物业管理工作新闻发布会。我们邀请到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级调研员刘炳瑞同志就相关内容进行发布,同时我们邀请市住建局物业管理科林玉春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请刘炳瑞同志作发布。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好!首先我代表市住建局,对一直以来关心支持住建事业发展和物业管理工作的媒体朋友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感谢!下面我就2023年以来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有关情况向大家作一介绍。

  一、全市物业服务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全市共有物业服务企业363家,从业人员8974人,其中本市企业320家,外地进承企业43家;现有住宅小区2242个,建筑面积7283万平方米,其中实施物业管理小区695个,建筑面积5817万平方米,物业管理覆盖率79.9%。

  中心城区共有物业服务企业126家,从业人员3422人,其中本市企业105家,外地进承企业21家;现有住宅小区653个,建筑面积2873万平方米,其中实施物业管理小区205个,建筑面积2379万平方米,物业管理覆盖率82.8%。

  • 2023年全市物业管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制度建设,为物业服务监管提供政策依据。一是完善《承德市城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配套文件。《条例》出台后,我局责成专门科室、专门人员深入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文件。目前已出台配套政策2个:《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细则》;待与相关部门联合出台一个:《承德市普通住宅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正在向社会和部门征求修改意见4个,分别是《承德市物业服务项目考核办法》《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承德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意见》《承德市住宅小区物业承接查验办法》;二是建立了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对物业企业行为进行动态监管和信用等级评价,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诚信经营,在“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中不断提升精细化服务水平。

  (二)组织开展了物业服务标准化示范小区创建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2023年物业行业的重点工作是开展物业服务标准化示范小区创建活动,全市参与创建活动的物业服务项目18个。为开展好创建工作,市住建局组织召开了全市物业服务标准化活动推进会议,对各县市区物业办,相关企业负责人进行了集中培训,明确了物业服务标准化活动工作目标和重点工作;各县(市、区)建立了示范小区项目制度,成立了示范小区包联工作专班,主要领导为包联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包联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协调指导物业企业开展示范小区创建工作。示范小区工作专班每月对示范小区创建工作进行一次检查督导,建立工作台账,及时协调解决示范小区创建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重点问题实行挂账销号处理。

  目前物业服务标准化示范小区创建工作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果。一是示范小区全部达到创建标准。各县(市)、区依据考核标准,逐条对照、逐点检查、逐项落实,对存在薄弱环节和问题,迅速整改,经半年考核,半年业主满意率测评,全市18个示范小区均已基本达到创建标准。基本实现了党建工作标准化、企业管理标准化、合同文本标准化、公示公开标准化、服务内容标准化、设施设备维修维护标准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标准化的创建目标;二是发挥孵化作用。各县市区以标准化示范小区创建工作为契机,引导全域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标准化工作。在物业企业自愿,属地住建部门同意的情况下,又有30个物业小区参与创建活动。各县(市)、区按照示范小区考核标准严格考核,落实整改,巩固提升,建立、完善工作台账,经考核达标的与18个创建小区同等对待,扩大的创建范围,影响和带动全市物业服务水平的整体提升。

  (三)开展了“加强物业管理共建美好家园”活动。为强化基层党组织对物业管理工作的全面领导,增强物业服务企业履约意识,集中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小区物业服务、环境卫生、消防安全隐患、维修资金使用等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义务行为,确保全行业的物业服务质量普遍得到提升,业主、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关系明显改善,组织开展了“加强物业管理共建美好家园”活动。各县市区目前已经完成向市住建局的推荐报送工作,共报送项目8个。我局将对评选结果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从各县市区评选的“美好家园”小区中择优向省住建厅推荐“美好家园”典型案例。

  (四)组织开展了评选“优质物业服务企业”、“最美物业经理”工作。 按照市文明办关于印发《承德市“双争有我—优化营商环境共建文明承德”系列文明实践活动方案》的通知,我局印发了《“优质物业服务企业”“最美物业经理”评选方案》,制定了《承德市优质物业服务企业评分细则》和“最美物业经理”入选条件。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我局将对入选的优质物业服务企业、最美物业经理在承德市政府网站平台上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经审核评定合格的,将授予“承德市优质物业服务企业”或“承德市最美物业经理”称号,对获奖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经理给予通报表彰。

  (五)组织开展了全市物业服务质量排查整治工作。2023年3至10月份开展了全市物业服务质量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不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无正当理由拒不移交项目资料、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将物业费收取与电梯卡和门禁卡正常使用捆绑,强制收取物业费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全市物业排查整治工作共排查物业项目691个,录入完成企业信息335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108件,开展检查295次,出动检查763人次,排查物业企业335家,物业小区、物业企业排查覆盖率为100%。其中,查处物业项目254个,占物业项目总数36%;查处物业企业183家,占物业企业总数26%,对排查出的问题,全部限期予以整改,其中移交相关部门处罚1个。

  (六)加强安全防范,消除物业服务区域安全隐患。按照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今年以来我市进一步加强了全市住宅小区安全生产管理,全面消除住宅小区安全隐患,切实维护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从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电梯安全管理、小区配电设施管理、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小区防汛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今年3-6月份,各级住建部门会同本级公安和消防救援机构开展了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一是规范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全面落实市安委办《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强化物业服务区域内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引导居民有序停放电动自行车,规范充电行为。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严禁电动自行车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通道以及地下室停放充电行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电动自行车管理责任,做到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二是抓好高层住宅共用消防设施设备维护管理。整治重点是物业服务区域相关消防基础设施运转是否良好,消防中控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双人值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能否正常运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能否正常供水等;是否定期开展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是否定期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对隐患问题是否及时消除整改;三是强化消防车通道安全管理。重点排查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消防车通道进行维护管理,划设消防车通道标志、标线。依法查处整治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违法行为。全市共检查690个物业住宅小区,发现消防安全隐患的421个。主要问题为飞线充电、电动车进楼、公共区域乱堆乱放、车辆乱停乱放、占用及堵塞消防通道、消防设施设备损坏或缺失等,发现的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物业管理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事关城市形象,加强和规范物业管理工作任重而道远。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提高全社会对物业管理行业的认识,坚持依法监管的工作思路,强化信用等级的应用,贯彻落实优胜劣汰的物业服务行业竞争机制,逐步规范物业服务市场,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推进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促进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再上新台阶,为建设“生态强市、魅力承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需要提问题的记者举手示意。

  记者提问:请问承德市区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是什么?

  请市住建局物业管理科林玉春科长回答。

  答:目前承德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按照《承德市物价局 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承德市区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和基准价格的通知》(承价字〔2010〕4号)标准执行。

  普通住宅小区公共性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对普通住宅区的清洁卫生、绿化养护、秩序维护、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等提供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普通住宅小区公共性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公共性物业服务等级基准价:一级0.8元/建筑平方米/月、二级0.7元/建筑平方米/月、三级0.6元/建筑平方米/月、四级0.4元/建筑平方米/月、五级0.2元/建筑平方米/月。

  电梯日常运行维护费0.40元。十层以下住宅配有电梯的0.50元,十五层以上(含十五层)加收0.05元。

  记者提问:请问承德市中心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是什么?申请使用维修资金流程是什么?

  请市住建局物业管理科林玉春科长回答。

  答:根据《关于调整市中心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的通知》,市中心区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为:高层住宅85元/平方米,非住宅102元/平方米;多层住宅63元/平方米,非住宅76元/平方米。

  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市中心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具体流程是:

  1.申请。由申请人(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相关业主)向区住建局物业管理办公室提交申请。

  2.现场勘查。区住建局物业管理办公室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后,在2日内组织物业服务企业、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相关业主代表到现场勘查,确定维修项目是否符合使用范围。

  3.制定方案。申请人制定《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由相关业主决定是否采取招投标方式选定维修单位及是否选定工程监理和审价单位。

  4.签字。申请人组织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5.公示。申请人将《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书面确认明细表》《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在小区醒目位置公示7日。

  6.竣工验收。申请人邀请区住建局、物业服务企业、维修施工企业、社区居委会、相关业主代表参加竣工验收。签署《维修和更新改造工程验收报告》。

  7.拨付。维修项目经区住建局核准后,申请人持《市中心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拨付通知单》《维修资金支付凭证》、发票到市住建局办理资金划转业务。

  8.公示。申请人将《维修项目资金分摊清册》在小区醒目位置张贴公示。

  记者提问:请介绍一下承德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工作相关情况?

  请市住建局物业管理科林玉春科长回答。

  答:为推进全市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物业服务企业诚信自律,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河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建立了承德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该平台根据物业服务企业基础资料、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信息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并将信用等级评定结果运用到物业服务企业评优势评先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中,逐步建立和完善优胜劣汰的物业服务市场秩序。

  由于时间关系,提问环节就到这里,感谢各位记者的关注和发布嘉宾的详实发布,以上就是本场发布会全部内容,感谢各位出席。发布会到此结束。

关键词:承德市政府新闻办,文字实录责任编辑:郑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