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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政府新闻办
“稳增长接续政策解读”
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

来源: 长城网  
2022-10-31 10:3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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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台。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们:

  大家午好欢迎参加保定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

  今天发布会的主题是稳增长接续政策解读。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积极应对复杂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出台的稳增长系列政策措施,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万人助万企”行动,成立了“万人助万企”行动领导小组,采取“市级领导+市直部门+金融机构+县、乡干部”四级架构,统筹22个县(市、区)、开发区助企包联工作,确保各项惠企政策直达末梢。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前三季度全市GDP 增速4%,较上半年加快0.5个百分点,增速高于全国(3%)1个百分点,高于全省0.3个百分点,展现出经济发展的强大韧性。为进一步夯实经济发展基础,10月20日,我市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巩固全市经济回升向好势头的十九条措施》。这些政策措施的出台将对我市的经济发展带来哪些影响?今天我们很荣幸邀请到市发改委副主任谭世伟先生,市人社局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中心副主任曾萌华女士,市社保中心登记核基部负责人温建波先生,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科长曹晓东先生,由他们对本领域稳增长接续政策进行宣传解读。此外,还特邀长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高级经理齐丽女士、河北中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贾亚会女士通过线上视频连线方式参会。

  先请市发改委副主任谭世伟先生宣传介绍我市稳增长接续政策。

发布会全景。

  媒体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午好!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稳经济系列政策措施,着力稳定全市经济运行,市政府研究出台了我市稳定经济运行揽子政策及配套政策,即“1+11”政策体系已在市政府网站、市发改委网站进行了发布,多家新闻媒体和部门官微进行了转载。同时,为了完善兑现机制,推动政策直达末梢,我委还牵头制定了一揽子政策明白卡,将文件中真金白银的干货“捞出来”,逐项明确了适用对象、操作流程、兑现时间、责任分工和联系方式。

  为推动政策解读工作,我们依托市发改委网站,开辟了“万人助万企”政策解读专栏建立了政策及时报送机制,已归集国家、省、市、县稳经济系列政策措施53条今后将及时发布新出台的政策措施。网站向社会公布17个政策牵头部门61名政策解读员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方便企业和群众“问政”“问策”,并开辟了留言板块,实现与企业的交流互动

  在“1+11”政策体系外,10月20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巩固全市经济回升向好势头的十九条措施的通知》,即稳增长接续政策,全文可通过发改委网站“万人助万企”政策解读专栏查询共6方面19条具体措施。下面,我仅就接续政策主要内容进行简要介绍

  一、实施一批有效投资项目。包括4条具体措施。一是用足用好国家支持政策,扩大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项目储备。支持企业申报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财政贴息项目。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盘活存量资产。二是加快推进雄忻高铁、京雄高速二期、大唐保定热电厂九期等交通、水利、能源基础设施项目。三是落实重点项目包联机制,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全周期的服务保障,有力有序推动“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实施。四是完善项目编制营机制,把各类规划成果转化为项目滚动实施计划。持续开展招商引资“双千工程”,点对点为各类项目提供“保姆式”服务。

  二、促进市场消费恢复发展。包括3条具体措施。一是全面落实国家、省扩大汽车消费、促进居住类消费的政策措施,组织大型商超和家电卖场开展家电促销活动,加快家电以旧换新、家电下乡和绿色智能家电推广。支持中央厨房预制菜产业发展,积极创建国家级旅游民宿。二是积极拓展沉浸式、体验式、互动式消费新场景,高标准推进商业步行街和特色商业街建设。发展智慧超市、智慧商店、智慧餐厅等零售新业态,有序发展在线教育、在线医疗、在线文娱等线上消费。三是落实好住房公积金等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三、加大稳外贸稳外资力度。包括4条具体措施。一是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支持有实力企业和专业机构建设和运营海外仓,完善仓储配送、营销展示、出口退换货及售后服务功能。促进国际班列常态化运行。二是组织企业参加省内外展会,聚焦RCEP、“一带一路”等重点国家和地区,做好线上产品展示、对接洽谈工作。三是支持新能源汽车出口,加快海外营销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加大品牌宣传推广力度。四是借助省内外重要论坛、峰会、活动平台,组织系列招商活动,积极吸引外商投资。支持外资企业设立研发中心,持续实施“人才十条”政策,吸引优秀海外人才来保创业。

  四、支持市场主体稳健发展。包括4条具体措施。一是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鼓励平台企业通过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参与国家、省、市科技计划。大力实施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培育六大行动,激发企业活力,提振发展信心。二是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拖欠主体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三是优化市场监管执法服务,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四是持续抓好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深入开展“情义河北·冀路畅行”关心关爱货车司机行动。

  五、保障粮食和能源安全。包括2条具体措施。一是加大粮食稳产保供力度,严格落实好粮食收购政策。二是加强电煤供应及运力保障,确保能源安全和稳定供应。

  六、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包括2条具体措施。一是开展支持就业创业系列行动,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二是年底前高质量完成民生工程年度建设任务。

  以上政策如有疑问,欢迎社会各界向政策解读员咨询,我们将竭诚为大家做好服务。谢谢大家!

媒体席。

  谢谢谭世伟先生。

  下面请市人社局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中心副主任曾萌华女士宣传介绍就业创业政策。

  尊敬的各位领导、媒体朋友们:

  大家好!今年来全市人社系统认真贯彻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坚决落实省“1+20”和市“1+11+1”稳经济一揽子政策,着力稳就业保民生,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我现将保定市就业创业政策做一下简要解读。

  一是吸纳重点群体就业政策。主要适用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共3项政策措施。①对招用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②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岗位补贴标准按照每人每月500元标准执行,社保补贴期限一般最长不超过3年。③用人单位吸纳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和贫困县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二是自主创业扶持政策。共包含5项政策措施。①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等符合条件人员初次创业领取营业执照登记就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享受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毕业学年及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等符合条件人员初次创业、取得营业执照、登记就业,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个创业项目5000元。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等符合条件人员初次创办小微企业租用经营场地或店铺的,自创业之日起,给予3年场地租金补贴。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退役军人等符合条件人员初次创业入驻创业就业孵化基地和入驻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创业园中的科技型小微企业,给予3年的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⑤符合条件的个人可申请最高额度为2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或组织共同创业的,可申请最高额度为13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财政给予部分贴息。另外,对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一定比例的小微企业,可以申请最高300万元贷款贴息。

  下一步,人社系统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组织“万人助万企”活动,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我市的就业创业政策体系,确保稳经济政策措施加快落地,助力惠企政策直达企业。

  谢谢曾萌华女士。

  下面请市社保中心登记核基部负责人温建波先生宣传介绍缓缴社保费政策。

  尊敬的各位领导、媒体朋友们:

   大家好!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各级人社部门用心、用情、用力,全面推进落实国家和省、市级层面关于社会保险费缓缴稳增长系列政策,取得了良好的预期效果。

  一是,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在具体经办上,做到快比、快审、快发,实现“政策找人、补贴找企”,企业“免申请”“免材料”“免跑腿”,通过“免申即享”经办新模式将稳岗返还资金精准发放到位。截至目前,全市已为1.93万家企业发放金额1.79亿元,发放人数58.33万人。

  二是,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按照“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为1%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的政策要求,进一步优化经办流程,通过设置系统参数,实现了费率自动调整。截至目前,全市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共惠及参保单位3万多家企业,相较于旧费率减免征收失业保险费1.74亿元。

  三是,落实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阶段性落实缓缴政策是国家一揽子助企纾困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减轻企业负担的重要举措,契合市场主体期待。依据国家和省相关政策,对5个特困行业、17个扩围行业所属困难企业,缓缴一定期限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保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各级人社部门采取加大宣传力度、深入企业解读、发放《政策明白卡》等有效措施,广大企业积极参与,主动响应,共同推动缓缴政策落实落地。截至目前,全市共有1927家企业申请了养老保险缓缴,缓缴金额5903.69万元;有5795家企业申请了工伤保险缓缴,缓缴金额 546.77万元;2680家企业申请了失业保险缓缴,缓缴金额 388.95万元。

  为更好地落实助企纾困政策,近日,省里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一是进一步扩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计出现1个及以上中高风险区的市域内,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各类社会组织,自2022年9月起,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实施期限截至2022年12月。二是延长缓缴社会保险费补缴时限。5个特困行业企业、17个缓缴扩围行业所属困难企业、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各类社会组织,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到期后,可根据自身实际,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下一步,我们将通过各种快捷渠道,及时更新最新政策,使稳增长一揽子政策惠及更多市场主体

  谢谢温建波先生。

  下面请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科长曹晓东先生宣传介绍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

  大家好!今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对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经国务院批准,3月2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制发了《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2年第15号,以下简称15号公告),明确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同日,国家税务总局还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6号,以下简称6号公告),对免税或放弃免税开具发票、开具红字发票等问题进行明确。为方便广大纳税人进一步了解掌握相关政策和管理服务措施,在这里我给大家就重点内容逐项讲解。

  一、政策内容及执行期限问题

  202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需要注意的是,此项政策适用主体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因此:一是,不区分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的,均可适用政策。二是,一般纳税人不能适用此政策,无论是免税政策还是暂停预缴政策,一般纳税人均不适用。

  从政策规定可以看出,今年对小规模纳税人的优惠力度进一步加大,自202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由原减按1%征收率征收,改为直接免征增值税,也就是说,叠加现有的起征点等增值税优惠政策,除少数适用5%征收率的业务外,免税政策几乎覆盖所有小规模纳税人,优惠力度非常大。

  二、免征增值税的应税销售收入范围

  根据15号公告规定,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应税销售收入,仅为纳税人取得的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对于纳税人取得的适用5%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仍应按照现行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大多数业务均适用3%征收率,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前期出台的一些减征政策,比如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减按2%征收,二手车经销减按0.5%征收等,其减征前的征收率均为3%,因此对于这些业务,既可以选择适用免税政策,开具免税普通发票;也可以仍适用原减征政策,按照减征的征收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计算缴纳税款。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5%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主要有销售不动产、出租不动产、劳务派遣选择5%差额缴纳增值税等等业务,在4月1日至12月31日间,不能享受免税政策,仍应按照相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三、关于暂停预缴增值税问题

  根据15号公告规定,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上述政策明确,只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行为对应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才暂停预缴增值税。主要包括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预收款、跨区域提供建筑服务预缴增值税等。举例说明:一家建筑企业,属于按季度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2年二季度预计取得建筑服务预收款20万元,由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3%征收率,因此不需要就二季度取得的预收款预缴增值税。如该企业在外地开展建筑施工业务,则从4月1日开始也不需要在外地预缴增值税。

  需要特别说明的有两点:

  一是,一般纳税人发生的预缴项目,均不得适用15号公告规定,均需按规定预缴增值税。

  二是,小规模纳税人发生适用5%征收率的应税行为对应的预缴增值税项目,不得适用15号公告规定,均需按规定预缴增值税,包括异地预缴和预收款预缴规定。例如,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取得预收款,因房地产销售适用5%征收率,因此,该小规模纳税人不适用15号公告的规定,需按规定预缴增值税。再如,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异地不动产,因适用5%征收率,不得享受暂免预缴政策,仍需按规定异地预缴增值税。

  四、关于可以部分放弃免税的问题

  小规模纳税人不涉及进项税额抵扣问题,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下游企业抵扣要求,对自己取得的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部分享受免税政策,部分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放弃免税无需提供书面声明材料,在开具3%等征收率发票时系统会记录纳税人未开具免税发票的原因。

  举例说明:一家制造业小规模纳税人,全部销售额均为销售货物,适用3%征收率。预计2022年4月份销售额80万元,其中30万元下游企业要求开具专用发票,其他的50万元下游企业无特殊要求。该公司可以针对30万元收入放弃免税、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规定计算缴纳0.9万元增值税;其余的50万元销售收入,仍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开具免税普通发票。

  以上就是我今天需要讲解的全部内容,谢谢大家!

  谢谢曹晓东先生。

  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各位媒体记者举手示意,叫到后,先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和本人姓名,再提问,谢谢。

河北新闻出版网。

  问题一(河北新闻出版网:之前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也是免征增值税的,15号公告出台后申报有变化吗?如何填写申报表?

  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科长曹晓东:2021年,国家出台了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政策。需要说明的是,该政策与今年新出台的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并不矛盾,政策仍然有效且按现行口径继续执行。

  具体来说,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取得的所有应税销售收入均适用3%征收率的,可以全部享受免税政策;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取得的应税销售收入含有5%征收率的,若符合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免税政策口径的,那么5%征收率也可以享受免税政策,若不符合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免税政策口径,则3%征收率部分可以享受免税,5%征收率部分需要按照现行政策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具体到申报表的填写,举例说明:

  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2年二季度预计销售货物收入40万元左右,没有其他免税项目,由于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适用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免税政策。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时,不用选择减免性质代码,如纳税人是企业,将40万元的免税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即可;如纳税人是个体工商户,填写在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无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如果上述纳税人收入不是40万元而是60万元,其他条件相同,则由于季度销售额超过了45万元,应适用新出台的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60万元销售额应全部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同时在《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选择减免项目“小规模纳税人3%征收率销售额免征增值税”对应的减免性质代码“01045308”,填写对应免税销售额60万元。

河北日报。

  问题二(河北日报):请问,长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听说过稳增长系列惠企政策措施吗?贵公司享受过什么惠企政策吗?

  长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高级经理齐丽我们是一家中小微企业。国家、省、市和我区均出台了稳增长政策措施,帮助企业恢复发展。我单位于2021年第二季度接到市人社部门通知,按照相关政策开始申报并享受企业吸纳高校大学生就业社保补贴。

  2021年起,在人社局就业处的指导及协助下,我公司对招用的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正常缴纳的社会保险单位部分均享受了补贴,2021年4月至2022年6月我公司已收到补贴金额合计约25.33万。目前,我单位仍在享受这项补贴,现在正在申报第三季度的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通过享受人社部门的补贴政策,大大减轻了我公司在用人过程中的人工成本,尤其在市场经济下行、行业艰难及大规模疫情的不定期影响的大环境下,为企业发展提供了生存之光。同时此项补贴也大大加强了高校毕业生在我单位的稳定性,他们以此为荣同时更有动力为企业创造价值,使得我公司解决了疫情期间用人难的问题。非常感谢人社局对我公司申领吸纳大学生就业社保补贴过程中的各种耐心、悉心指导和帮助。负责对接我单位的工作人员每次都介绍详尽,态度极好,且办事高效,为我公司申领社保补贴提供了特别多指导和帮助。总之,非常感谢人社部门对我司在申领社保补贴过程中的大力支持。

保定新闻传媒中心。

  问题三(保定新闻传媒中心):请问,河北中兴汽车有限公司享受过什么惠企政策吗?

  河北中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贾亚会我单位属于17个扩围行业中汽车制造业,按规定可以缓缴一定期限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保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我单位已按规定申请缓缴2022年6月至2022年9月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单位应缴部分。截至2022年9月,累计缓缴金额2971397.33元。

  人社局社保部门制作了宣传稿件、宣传视频,并给我们相关企业印发了明白纸。我们是接到社保部门电话通知得知的此项政策,但对政策了解得还不够透彻,于是工作人员召开座谈会,逐字逐条帮助我们解读政策,用好政策。同时,申请流程也十分方便、快捷,我们登录网报系统后都会弹窗提示政策规定及办理流程,提出缓缴申请后系统自动审核,极大地提高了办事效率。而且我们申请缓缴业务办理成功后,可随时按要求补缴已缓缴的单位缴费部分,也可按规定期限进行补缴。

  社保缓缴政策是国家和省助企纾困的好政策。此项政策对我们企业产生了极大地帮助,不仅降低了我们的成本,最重要的是减轻了我们的负担,改善了我单位的运营状况。另外,通过享受此项优惠政策,我们更加感受到了国家和省对我们企业的帮助和重视,这不仅是对我们企业的扶持,更让我们有了发展的信心。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各位记者朋友还有什么关注的问题,欢迎会后到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和市税务局采访。

  谢谢大家。

关键词:保定市政府新闻办,文字实录责任编辑:郑威